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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院执行局原局长被双规

2008-07-10 11:08 中港台时间|07-09 22:17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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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1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张谦香港十日电)据报导,中国大陆广东省高院执行局原局长杨贤才因为贪渎,上月被带到北京“双规(在规定时间和地点交代问题)”,以配合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调查。

“南方都市报”今天在报导中表示,杨贤才涉案金额惊人。据称,杨贤才是揭阳人,今年五十八岁,一直在广东省高院工作,之前曾经在民庭任职,后来调到刑一庭。

几年前,杨贤才担任执行局局长(任职六年),于去年九月离任,但仍担任广东省高院副巡视员(行政级别为副厅级)及该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报导表示,杨贤才最后一次公开露面是今年六月十七日,当时他陪同广东省高院副院长周帆视察汕头市龙湖区法院。

报导指出,杨贤才在一起案件中收取了钱财后,仍不断索贿,当事人“忍无可忍”,最后向上举报。

杨贤才近日已被纪检部门“双规”,并于两周前被调查人员带往北京,要求其配合中共中纪委的相关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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