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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2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何旭如台北二十二日电)行政院主计处今天表示,因政府社会福利支出增加,较前年成长7.7%,使去年最高与最低家庭的可支配所得差距倍数,缩小为5.98倍,为连续第二年缩小,也达到所得重分配效果。
主计处今天公布2007年家庭收支调查结果,去年每户可支配所得新台币92.4万元,较前年增加1.2%,将家庭依可支配所得大小分五等分,最高20%的家庭,平均每户可支配所得为186.7万元,最低20%家庭为31.2万元,最高与最低家庭所得差距倍数为5.98倍。
根据主计处统计,近年最高与最低家庭可支配所得差距倍数,2001年高达6.39倍,倍数差距越高代表全台家庭间的贫富差距越大,之后则逐年递减,2005年该差距倍数虽微幅上升至6.04倍,前年则缩减至6.01倍,去年进一步缩小至5.98倍,连续二年缩减差距。
主计处表示,主因为政府社会福利支出增加,包括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贴、敬老福利津贴、老农津贴等,去年合计支出达846亿元,较前年增加7.7%,并计其他社福补助后,使低所得家庭来自政府移转的收入,增加9.9%,大于高所得的5.1%,有效提升所得重分配效果。
主计处指出,根据最新家庭收支调查结果,去年每户可支配所得92.4万元,较前年增加1.2%,但若剔除户量变化因素,去年每人可支配所得为27.3万元,年增2.1%。
主计处解释,近年随家庭结构改变,每年家户数约增加10万户,每户人数持续减少,去年减至3.38人,导致以家庭为计算基础的每户可支配所得成长有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