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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纽案 监院弹劾邱义仁、黄志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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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5日讯】〔自由时报记者许绍轩/台北报导〕监察院完成巴纽建交案调查,由监察院长王建煊率领的专案小组调查发现前国安会秘书长邱义仁对弊案没有作为,前外交部长黄志芳未采取法律行动保全款项而应变无方,导致国库近三千万美元遭侵吞,违失重大,昨提案通过弹劾二人。

院长参与调查弹劾首例

巴纽建交金援弊案由外交部长欧鸿炼在去年8月4日亲自到监院送上“巴纽建交案”检讨报告,由王建煊与监委杜善良一起调查,这也是院长参与调查并提出弹劾案的首例;昨下午召开弹劾案审查会,最后邱义仁与黄志芳都是以七比三的压倒性票数通过弹劾。

弹劾案文指出,外交部非国安会所属机关,邱义仁逾越权限指示外交部接续办理巴纽建交案,破坏体制,造成权责不清;而邱身为国安会秘书长在事前未详查掮客金纪玖的忠诚及品格,竟轻予信任指派金负责推动巴纽建交案重任,又裁示把二千九百八十万美元钜额公帑一次汇拨至金纪玖、吴思材联名账户,导致遭到侵吞,应负用人失察之咎。

批邱越权指挥 用人失察

此外,邱获知金纪玖失联且因涉及行贿罪遭检察官于九十六年9月6日侦查起诉在案,非但漠视还曲意袒护包庇,竟无任何作为,等到黄请求其透过国安系统寻人,邱竟未共谋解决之道,坐视外交部忙乱失策仅以私人管道寻人,致错失处理时机,严重斲伤政府形象。

至于黄志芳,弹劾案文指出,其明知巴纽建交案具高度风险,却未基于专业提出评估意见,没有掌握巴纽政府的确切建交意向,仅与巴纽访宾洽谈建交援款事宜,未订定二国合作方式及具体执行要项。

指黄应变无方 违失重大

王建煊表示,“很多人(邱义仁 )在做事时候不留痕迹,他不用公文,也不下条子,他就用嘴巴讲,(黄志芳 )如果以一个部长身份能够稍稍有肩膀挺一下的话,这事情就不会这样发生,他说没办法,长官指示要做,怎么可以这样?你是部长。”

另在未详查金、吴及巴纽访宾之真实身份背景下,黄志芳指示所属迳将二千九百八十万美元援款汇拨至中间人联名账户,也没拟定具体计划执行进度、需款时程,也未先经会计会核,不符相关法令规定;且外交部没对联名账户建立管控措施,拨款后未要求中间人提供对账单查核,对巴纽政府相关函件出现谬误及吴思材提供对账单利息金额等诸多不合理皆未察觉,应负监督不力之过。

监院认为,当巴纽不愿与我国建交时,外交部未立刻采取法律行动以保全并追回外交援款,违失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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