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悲剧 再婚女子为再生育杀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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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6日讯】李盈芳为了和再婚的丈夫生一个孩子,不惜挺身走险,出资雇用他人对再婚丈夫的女儿和自己和前夫的亲生儿子动了杀机,致使9岁亲生儿子死亡。网友感慨:“计划生育是罪魁祸首。”

华商报报导,36岁的李盈芳,曾是陕西省中国农业银行澄城县支行职工。1997年,和前夫曹亚军结婚生子曹一凡。2002年冬天,前夫不幸死亡,对于儿子的抚养问题,她和婆婆签订协议共同抚养,婆婆负责曹一凡的日常生活,她有权探视及短期照管。
  
2004年李盈芳与侯某再婚后一直想要个孩子,并两次怀孕。却被丈夫前妻韩某告发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而被迫流产。
  
2006年,丈夫的女儿春春(化名)以不上学为由,威胁父亲与李盈芳离婚,不准二人再生孩子。李盈芳产生报复的念头,出资70,000元雇王瑞杰杀春春。11月23日,王瑞杰藏在春春家门口,趁其上学出门时抓住其衣服,准备实施杀害遭到反抗,只得逃离现场。

李盈芳得知杀人未遂后,产生杀死亲生儿子的想法,排除再次生育的障碍。11月24日下午4时到澄城县百货公司,李盈芳将曹一凡骗上王瑞杰驾驶租来的车辆,王将其拉至罗家洼乡公路,李盈芳借故离开后,王瑞杰将孩子勒死,抛尸于庄头乡曹庄村公路旁。同年11月27日,两人被当地警方刑拘。

2007年12月6日,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李盈芳、王瑞杰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有关部门的分析鉴定,认定李盈芳既往表现基本符合癔症的诊断标准,第二次流产后有抑郁表现,有心因性幻觉,因此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处王瑞杰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共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曹一凡的奶奶经济损失45,000元。

经过一年多的审理,近日,省高院认为,李盈芳为达到生育目的,伙同王瑞杰预谋实施杀人,杀死一人,一次未遂,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王瑞杰不但参与预谋并直接实施杀人,系主犯,其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李盈芳为报复和排除生育孩子的障碍,出资雇用他人两次实施杀人,并杀死亲生儿子。维持对王瑞杰的原判,撤销对李盈芳的原判,终审改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两被告共赔偿刑事附带民事经济损失65,000元。

对此网友纷纷回帖表达自己的看法:“计划生育使人疯狂了。”“计划生育是反人类的政策!!!”“要我同意中国大陆是民主的,请废除计划生育,至少开放2胎……人口素质不是靠减少人口来提高的……结婚前坚决改国籍。”“ 计划生育错误政策酿造的人间悲剧……。”“悲剧!悲剧!可见现行生育政策有极端反人性的一面……。”“我们这有过这样的事:怀胎七个月被抓流产,那胎儿被扔到马桶里还在动呢。你们能想像出来吗?当时我还小我是亲眼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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