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台湾美食 侨委会将办海外侨商研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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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蔡蕙如华盛顿6日专电)为推广台湾美食文化,中华民国侨务委员会将举办海外侨商台湾美食研习班,希望协助海外侨商经营台湾美食餐饮,并藉由研习课程向海外介绍台湾美食的风情与魅力。

中华民国驻美代表处文化中心今天指出,这个由侨委会主办的“2009年海外侨商台湾美食研习班”,将于3月2日至13日在国立高雄餐旅学院举行;研习期间学员的学杂费及部分餐费、企业参访及文化知性之旅交通费由侨委会负担。

至于往返机票、返台后自行由机场往返研习及解散地点的交通费、膳宿费及其他个人费用,则由学员自行负担,若有住宿需求可由承办单位国立高雄餐旅学院代订。

文化中心说,这项研习课程的目的,在协助海外侨营餐饮业从业人员、有意从事餐饮业者,或参与侨社服务有相关需求者,研习各式台湾美食的宴客菜肴、素食、小吃与美味点心,以提升侨商烹饪专业技能及运用台湾美食增进经营实力。

除了规划烹饪实作及成果发表等相关专业课程外,文化中心也指出,这项活动并将安排企业参访及文化知性之旅;来自全球各地的学员可藉心得分享及经验交流,拓展合作商机及建立人脉资源网路。

据文化中心表示,报名者须年满20岁以上、65岁以下,通晓中文,近两年内未曾参加过侨委会办理之经贸研习班者优先;两年内曾参加侨委会各种经贸研习班者,视名额情况录取;最近一年内曾参加者,须自付全额费用。

另外,同一家庭或同公司人员仅限一人报名参加;报名人员经核录后,报到时侨委会将委托承办单位代收全程参加保证金新台币3000元(约100美元),于全程参加研习课程结束后发还,并由侨委会颁给结业证书。

文化中心也提醒,若研习期间请假时数累计达课程总时数1/5以上或无故缺课者,除有正当理由且经侨委会同意者外,保证金不予发还,并缴交国库。

这项活动的报名截止日期为2月2日。文化中心表示,欢迎侨营餐饮业者踊跃报名参加;相关资讯及报名表可迳至侨委会网站下载,或洽华府华侨文教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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