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处提醒尽早申办晶片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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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20日讯】(大纪元纽约讯)鉴于明年(2010年)元月起申办晶片护照费用将上调﹐驻纽约台北经文处提醒纽约持中华民国护照者于今年年底前尽早申办或换领晶片护照,以便节省费用。无论现持护照是否到期﹐申请者均可来经文处申办或换领新版晶片护照。

经文处指出,中华民国政府自2008年12月29日起正式发行新版晶片护照,为反映发行晶片护照所增成本,曾于07年12月26日公告修正“中华民国普通护照规费收费标准”。该处把2008年12月29日至2009年12月31日定为晶片护照宣导期,宣导期间各项护照规费维持不变。自2010年1月1日起,遗失补发及污损换领一般10年有效期护照的费用将由现行新台币1,200元(36美元)调整为新台币1,600元(50美元)。未满14岁者及男子年满 14岁以上未免除兵役义务或尚未服兵役者,因其护照有效期分别为5年及3年,其申办护照费用维持不变。

针对申办晶片护照所需照片、文件等资料﹐台北经文处特别指出,新版护照依国际民航组织规定标准印制,国人申请所缴照片须为最近6个月内拍摄非合成彩色、正面半身(头顶至下颚之长度介于 3.2公分至3.6公分)、脱帽、不露齿、头发不遮耳、背景白色的2吋照片。若申请人为在国内曾设户籍国民,所持护照上没有登载身份证统一编号,请于申办时提供身份证统一编号证明文件(如户籍誊本、身份证、户口名簿等),以利登载新照。如对申换晶片护照有任何问题,可查询网站: www.taipei.org 或洽询该处领务组电话:212-486-0088。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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