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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喝酒都能喝成烈士

2009-12-14 21:55 中港台时间|12-14 22:42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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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4日报导】(中央社台北14日电)大陆深圳一名交警日前喝酒猝死,竟然被上报“因公牺牲”,甚至还要被封为烈士,上级说并无不妥,但大陆网友一片骂声、嘲讽声,认为污辱了烈士的名号。

自称深圳市宝安区西乡交警中队的内部人士,13日向新华社爆料,死者陈录生是应西乡交警中队长谢飞勇之邀与他人饮酒,席间因喝大量洋酒醉死了。据称,这些洋酒一瓶至少人民币2000元。

谢飞勇承认与陈录生一起赴宴,陈录生确实是醉酒窒息死亡,当时之所以将其上报因公牺牲和烈士,主要是想从名誉上弥补他,为家属多争取一些抚恤,并无不妥,而且,“我们谁不愿意警队里有个烈士,我这个当领导的也脸上有光啊!”

爆料者还称,陈录生的家属获悉死亡原因后,与交警中队负责人交涉,但对方态度强硬,坚决拒绝家属的赔偿要求。家属一怒之下,在交警队设立了灵堂,“每天哭哭啼啼,鞭炮声不断!”

大陆网友则几乎一面倒地批评此举荒唐,义正词严者认为,中国体制真的要大改革了,这样荒谬的事情只会严重打击政府的公信力,“当一个政府的公信力丧失殆尽的时候,那这个政府的寿命也就寿终正寝了。”

“环球时报”网友留言也提到,用公款吃喝严重违法乱纪,应该追究所有当事人的民事和刑事责任,还要给予违纪人员的行政处罚。

讥讽者认为污辱了烈士,真正应封为烈士的是那瓶酒,应该向酒商申请烈士抚恤金;“上梁不正,下梁歪的结果”;纳税人的钱被糟蹋,喝死了还不饶过老百姓,太缺德。更有网友以“大肆吞吐民脂民膏到醉生梦死,悲哉烈士,苦哉人民”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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