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青年薛明凯颠覆国家政权案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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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郭玫兰台北14日电)山东青年薛明凯“颠覆国家政权罪”案今天在广东深圳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广东精神病司法鉴定所认为薛明凯符合无精神病的标准,律师表示他可能被重判。

湖北民生观察工作室负责人刘飞跃告诉中央社,薛明凯的母亲王女士指出,法院改变计划突然开庭,律师仅在开庭前3天才接到通知。

王女士说,薛明凯的代理律师是来自山东鲁兴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孔祥荣,孔11日才接到深圳市中级法院今天开庭的通知。接到通知后,孔律师和王女士于12日晚上匆匆赶到了深圳。

今天上午,律师只能争取到看守所会见薛明凯,其他案情都来不及准备。

薛明凯是山东曲阜人,今年20岁,之前在深圳当保安。薛明凯是5月9日被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刑事拘留,6月15日被深圳市宝安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他被逮捕的罪名是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检方指他在2月与海外民主党组织谢万军联系,并于4月12日被批准加入民主党组织。检方还指薛明凯在2006年7、8月间在网上与友人商量成立“中国民主工民党”未果。

刘飞跃说,薛明凯的母亲王女士告诉他,薛明凯2006年4月5日还在读书时,在学校的教室内被打伤头部,后患重度抑郁症。

2006年4月26日,薛明凯离家出走,6月7日,王女士和家人才从外面将其找回来。找回时,薛明凯浑身不像个样子。9月10日第一次开庭后,王女士和律师即为薛明凯申请了精神病鉴定,法院对此予以接受。

刘飞跃说,今天开庭是从下午3点开始的,约3点20分庭审就结束了。

今天的庭审主要宣布了对薛明凯的精神病鉴定结果,广东精卫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认为,薛明凯符合无精神病的标准。

薛明凯的辩护律师在此案的第一次开庭辩护词中,强烈地认为薛明凯有精神病,他写道,2006年7月19日,薛明凯在山东省济宁市复退军人精神病医院诊断为患有重度抑郁症,还有精神分裂的特征。

法院对薛明凯精神状况的认定,其家人和律师认为意味薛明凯很可能被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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