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要求重新界定谢福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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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28日讯】(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记者昕毅 宇莲采访报道)本台记者25日就长沙市芙蓉区检察院对维权人士谢福林兄弟以涉嫌“窃电”起诉案,目前兄弟两人面临被当局重判一事,采访了谢福林的辩护人马纲权律师。马律师表示,该案起诉书所指控的用电界定结论太荒唐,已在25日上午正式的寄出要求重新界定的申请书。中国泛蓝联盟临时负责人张子霖认为,这是当局对谢福林兄弟赤裸裸的政治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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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纲权律师认为,电力是一种公共服务产品,用电涉及人的生存需要,电力部门做为行政机关有义务保证居民的用电。谢福林曾经多次向供电局申请安装独立电表,但被以没有产权证为由拒绝,导致后来的用电纠纷,这是供电部门不作为造成的,而且是民事的范畴。

马纲权:“从谢福林这个案件来看,应该是由电力部门负直接的责任,谢福林与供电部门这种用电纠纷属于一种民事纠纷,还不属于犯罪,谈不上。”

据了解,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指控谢福林、谢树林自2008年9月至2009年7月13日,采取绕过计电表直接搭接用电的方式盗电9万多度,合计金额为7万4千多元。谢福林的辩护人马律师表示,谢福林并没有盗电的意愿和行为,而用电纠纷应属民事的范畴,不该以刑事案件来起诉他们。

马纲权:“取电的电线,来源不是谢福林买的,是区政府下面的一个机构买的,同时从现有的证据来看,直接绕过计电器来实施接电这种行为。谢福林对这事根本就不知情,换句话说,线不是谢福林搭的,线也不是谢福林买的,既然没有这么一种行为,就指控他盗窃,那么就这个谈不上,因为他就没有盗窃行为呗。”

中国泛蓝联盟临时负责人张子霖认为,从实际情况看,谢福林用电是区政府、区政法委和区信访共同协商同意的,不存在窃取行为,此罪名荒谬之极,这是长沙当局对谢福林兄弟赤裸裸的政治迫害。张子霖告诉记者:“因为谢福林长期参与维权,并且是中国泛蓝联盟成员,以这个做为打压,以这个刑事罪名,把他实行政治迫害。这一点,包括后来芙蓉区的一些相关人员都说过,他说,谢福林揭露了当地的像拆迁啊,黑幕啊,使下面的一些官员的官位有些不保,遭到上面的官员的一些批评,那么这是对谢福林的一次打压,一次政治迫害。”

谢福林目前被关押在长沙市看守所。他的妻子金艳女士告诉记者,谢福林的身体状况不是很好。

金女士:“他现在是在长沙市长江派出所,他血压也高,他140/220了,主要是胃溃疡,这么大年纪了,60岁了。他的健康不好。在里边拉肚子,进去起就拉肚子。拉到现在,还在拉。反正身体变化肯定不好了。”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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