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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权会吁设国家人权委员会 监督两公约国内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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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7日讯】 (大纪元记者朱孝贞台湾台北报导) 马总统将于12月10日国际人权日前夕,出席法务部,宣布“两公约国内法”生效。并公布法务部搜集汇整的“两公约检讨文件”。台湾人权促进会(以下简称台权会)认为政府与民间见闻感受,会有落差。故藉由今年的十大人权新闻,给政府第一份两公约诊断书。台权会呼吁,成立国家人权委员会监督“两公约国内法”确实执行。

2000年起,每年国际人权日前,台权会都会公布该年度的十大人权新闻。做回顾与备忘,也检视台湾社会的人权状况。

2009年十大人权新闻首条“批准两公约并通过国内施行法”是马总统去年国际人权日前应允尽速批准联合国“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与“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两公约。今年3月31日,立法院已通过;也进一步通过“两公约施行法”。这是我国人权发展朝向国际标准前进的重要一大步。

马总统将于9日上午出席法务部典礼,宣布“两公约国内法”生效并公布法务部搜集汇整而成的“两公约检讨文件”,举出国内法、规、行政措施与两公约不符之处,并以两年为期进行改进。

各社团在法务部“两公约检讨文件”出炉之前,以十大人权新闻为例,宣布检测两公约的结果。各社团乐见政府自我检视与提升,也提醒政府能参考民间提出的检视结果,以期达到全面性检讨。

台权会给政府第一份两公约诊断书。兹举数例:一、莫拉克灾后重建,未经审议强迫原民部落迁村,草率的中继安置过程,违反了“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公约”(以下简称经社文公约)中,对适当生活条件之保障,也违反了“公民与政治权利公约”第27条“保障少数族群对其文化之享有”。二、争议多时的“集会游行法”修法,政府有修改条文但不肯对事先报备制松手,也违反了“公民政治公约”中第22条,“非民主社会中之必要”之外“不得加以限制”的规定。三、年初由大法官宣布违宪之“律见时监听”,也违反了公民政治公约第14条“有充分时间与便利以准备其辩护”的核心原则。

两公约要对台湾人权起到实质功效,公部门整体意识必需提升。而且在提出法案、执行政策的过程中,都能遵照国际人权标准;还需要靠完整的监督机制,确保公约落实。因此,在场团体一致呼吁,两公约的接续政策,应为尽速成立国家人权委员会。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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