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振兴经济法案 首次购屋抵税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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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20日讯】(大纪元记者涂佐岸编译)奥巴马总统17日签字的振兴景气方案对首次购屋者来说有一项大利多。在2009年12月前,第一次购屋者可抵免税金,抵免额是购买房屋价格的10%,最高不超过8,000美元,可用于抵缴2008年或2009年所得税。

这项方案的大优待是退税,这意味着报税者可以充分的退还8,000美元,即使他们薪资扣缴总额还低于这个数额。但这项规定会出现很多混乱。

CNN金钱杂志网提供了三个例子供民众参考。

案例1 :在填完税表后,你必须缴纳6,000美元的税。如果这6,000美元的税已经自每个月的薪水中事先扣缴了,你就会得到完整的8,000美元退税支票。

案例2 :你应缴的纳税义务是6,000美元 ,但政府自你薪资中多扣了1,000美元税金。通常你会获得1,000美元退税。但在这种情况下,你总共会获得9,000美元(8,000+1,000)的退税。

案例3 :你应缴的纳税义务是6,000美元 ,但您薪资扣缴额不足,还须缴1,000美元。通常,你会开一张1,000美元支票给国税局。但这次,那1,000美元缴税就抵消了,其余的 7,000美元再退给你。

有资格获得退税的购屋者,必须在是2009年1月1日至11月30日间购屋。并且在过去三年内首次购屋,才符合“第一次”的资格。他们还必须在新屋中住上至少三年,否则得将得归还这项退税。

此外,还有一些收入限制:买家必须个人年收入不到7.5万美元或夫妻年收入不到15万美元方有资格。收入超过上述限制的买家,可能得到部分的退税。

申请退税很容易,至少像你报税一样简单。只要填好你的申请单,就不用再填其他表格或文件。已经填好申请单者,可以在申报2008年所得税时,同时要求退税。

冷淡的回应

建筑业对这样的结果高兴但并不是非常满意。去年七月国会通过的第一轮振兴经济计划中就有7,500美元的购物优惠,但这笔钱只是一个长期低利贷款,屋主在未来必须偿还,而新的方案将金额提高到8,000美元,而且是完全的免税额。但建筑业对国会没有更进一步,通过参议院版本的15,000美元无偿购屋退税法案,还是感到失望。

据全国房地产经纪人协会首席经济学家劳伦斯(Lawrence Yun)估计,8,000美元的减税将吸引额外的30万名买主进入房市。

他说,减税还可以创造骨牌效应,因为每个首次购屋将导致两个换屋交易。劳伦斯说:“我想有许多屋主想要换屋,但是没有买家。 ”

据圣地牙哥州立大学马克高盛房地产表示,但是首次购屋者如果无法从变薄的薪水中拿出头期款来是不会受益。减税无助于他们跨越障碍,他们仍然付不出头期款。

密苏里州正试图解决这一问题,建立一个短期贷款,金额高达6,750美元。州政府将贷出资金,以便他们可以当作头期款的一部分。然后,等买家收到国税局的退税时,再还给州政府。其他州也可遵循类似的程序。

根据劳伦斯说,很多人可能将退税视为房价优惠。价值10万美元的房屋变成只要9.2万美元。他补充说,那可以消除买家购买的疑虑。

并且提供那些艰苦的购屋者一笔资金,用在意想不到的维修和费用上。减税者人也
可以用利用这笔钱为他的家购买,一个割草机,一个地毯,沙发等等。以这种方式,
帮助刺激经济。(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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