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振興經濟法案 首次購屋抵稅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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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0日訊】(大紀元記者涂佐岸編譯)奧巴馬總統17日簽字的振興景氣方案對首次購屋者來說有一項大利多。在2009年12月前,第一次購屋者可抵免稅金,抵免額是購買房屋價格的10%,最高不超過8,000美元,可用於抵繳2008年或2009年所得稅。

這項方案的大優待是退稅,這意味著報稅者可以充分的退還8,000美元,即使他們薪資扣繳總額還低於這個數額。但這項規定會出現很多混亂。

CNN金錢雜誌網提供了三個例子供民眾參考。

案例1 :在填完稅表後,你必須繳納6,000美元的稅。如果這6,000美元的稅已經自每個月的薪水中事先扣繳了,你就會得到完整的8,000美元退稅支票。

案例2 :你應繳的納稅義務是6,000美元 ,但政府自你薪資中多扣了1,000美元稅金。通常你會獲得1,000美元退稅。但在這種情況下,你總共會獲得9,000美元(8,000+1,000)的退稅。

案例3 :你應繳的納稅義務是6,000美元 ,但您薪資扣繳額不足,還須繳1,000美元。通常,你會開一張1,000美元支票給國稅局。但這次,那1,000美元繳稅就抵消了,其餘的 7,000美元再退給你。

有資格獲得退稅的購屋者,必須在是2009年1月1日至11月30日間購屋。並且在過去三年內首次購屋,才符合「第一次」的資格。他們還必須在新屋中住上至少三年,否則得將得歸還這項退稅。

此外,還有一些收入限制:買家必須個人年收入不到7.5萬美元或夫妻年收入不到15萬美元方有資格。收入超過上述限制的買家,可能得到部分的退稅。

申請退稅很容易,至少像你報稅一樣簡單。只要填好你的申請單,就不用再填其他表格或文件。已經填好申請單者,可以在申報2008年所得稅時,同時要求退稅。

冷淡的回應

建築業對這樣的結果高興但並不是非常滿意。去年七月國會通過的第一輪振興經濟計劃中就有7,500美元的購物優惠,但這筆錢只是一個長期低利貸款,屋主在未來必須償還,而新的方案將金額提高到8,000美元,而且是完全的免稅額。但建築業對國會沒有更進一步,通過參議院版本的15,000美元無償購屋退稅法案,還是感到失望。

據全國房地產經紀人協會首席經濟學家勞倫斯(Lawrence Yun)估計,8,000美元的減稅將吸引額外的30萬名買主進入房市。

他說,減稅還可以創造骨牌效應,因為每個首次購屋將導致兩個換屋交易。勞倫斯說:「我想有許多屋主想要換屋,但是沒有買家。 」

據聖地牙哥州立大學馬克高盛房地產表示,但是首次購屋者如果無法從變薄的薪水中拿出頭期款來是不會受益。減稅無助於他們跨越障礙,他們仍然付不出頭期款。

密蘇里州正試圖解決這一問題,建立一個短期貸款,金額高達6,750美元。州政府將貸出資金,以便他們可以當作頭期款的一部分。然後,等買家收到國稅局的退稅時,再還給州政府。其他州也可遵循類似的程序。

根據勞倫斯說,很多人可能將退稅視為房價優惠。價值10萬美元的房屋變成只要9.2萬美元。他補充說,那可以消除買家購買的疑慮。

並且提供那些艱苦的購屋者一筆資金,用在意想不到的維修和費用上。減稅者人也
可以用利用這筆錢為他的家購買,一個割草機,一個地毯,沙發等等。以這種方式,
幫助刺激經濟。(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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