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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扩大反歧视法范围 基因歧视算违法

2009-03-02 14:15 中港台时间|03-02 01:4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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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2日讯】(大纪元记者梁雅如编译)美国联邦政府近日扩大反歧视法的适用范围,在年龄、种族、宗教、性别和残疾等传统范围外,加进了“基因”,禁止雇主在录用和提拔过程中以职工基因检测的结果来歧视职工。

新的法律禁止保险公司和雇主基于基因检测结果而歧视,这是自1990年“美国残疾人法案”(Americans With Disabilities Act)以来,首次在立法上将就业歧视法的适用范围扩大。该法案在经过逾十年风波不断的立法过程后,终于在2008年由前总统布什签署成为法律。

在二月底举办的一个听证会上,美国平等就业委员会(EEOC)提出反遗传信息歧视法的执行要点。

该法律是针对基因测试的突破而颁布的。目前基因测试的方法包括已经发展成熟了的测试方法,它可以探测到一个人是否容易患某些疾病或者有什么其它的医学上的问题。

这些发展带来了一些令人关注的问题,如雇主和保险公司可能会用这些信息拒绝雇用或提供保险给那些风险较高的人。

约翰霍普金斯(Johns Hopkins)大学遗传和公共政策中心的法律和政策的主任柏鲁克说,该法律的颁布标志着“一个新时代”。并且“一个病人有多种原因考虑是否要做基因测试,但是害怕歧视不应该是其中一个原因。”

柏鲁克说:“一些病人因害怕不知道这些信息将被如何使用而拒绝可能有益的基因测试,还有些病人则对测试结果加以保密而不告诉自己的医生。”

雇主则担心该法律使企业不公平的要去承担知道有关其雇员健康的责任。而且有时雇主在偶然间获得雇员的基因资料。

EEOC提出的规定将公布于该委员会的记录上,公众有一个60天的公众评议期。该法案预计将在11月生效。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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