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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陆亿霖非法传销案28被告获刑

2009-03-24 05:20 中港台时间|03-23 22:1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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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23日报导】(中央社台北23日电)中国大陆“亿霖”非法传销案今天上午在北京市第2中级人民法院1审判决,赵鹏运等28名被告因非法经营罪,分别被判处15年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涉案金额高达人民币16亿8000多万元。

新华社报导,法院审理查明,赵鹏运于2004年注册成立内蒙古亿霖木业有限公司、北京亿霖木业有限公司、亿霖木业集团有限公司及贵州、辽宁、重庆等一系列的公司,从事“合作托管造林”活动,并以传销方式销售林地获利。

从2004年4月至2006年5月,赵鹏运等人在北京、内蒙古、辽宁等11个省、市、自治区的45个县、市、区,共签订1082份、96万7413.86亩的林地购置合同,并且以传销方式销售42万2802.1亩林地,销售净额达到人民币16亿8000多万元(约合新台币84亿元)。

北京第2中院指出,赵鹏运等28人违反规定获取非法利益,从事传销活动,严重影响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情节特别严重,构成非法经营罪,依法均应惩处,其中39岁的主犯赵鹏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罚款人民币3亿3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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