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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诈欺案雅虎不合作 比利时罚5万5千欧元

2009-03-03 14:07 中港台时间|03-03 07:3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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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3日报导】(中央社布鲁塞尔2日法新电)网路搜寻引擎雅虎没有交出诈欺嫌疑犯的个人资料,今天遭比利时法庭课处5万5000欧元(约新台币244万)罚款。

如果雅虎不遵守,每日可加罚1万欧元。

嫌犯在雅虎以假名申请电子邮件信箱,再利用假名电邮进行诈骗,负责调查的检察官呼吁雅虎提供这批网路犯罪嫌疑人的真正身份。

总部设在加州的雅虎拒绝,辩解说他们是美国公司,因此上述的资讯应该由比利时透过美国当局提出要求。

雅虎发表声明说:“我们非常不同意该法院的判决。”

声明说:“美国与比利时签有正式的国际协定,检察官应该遵守协定,以适当方式寻求美国企业的资料。”

雅虎的辩解是根据比利时与美国的司法互助协定(Mutual Legal Assistance Treaty)。(译者:何世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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