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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内政部协助未成年人办理监护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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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3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江今叶台北30日电)内政部今天表示,由于部分未成年人因为父母离婚、双亡或被列为失踪人口等因素,未办理监护登记,影响权益。特别订定作业办法全面清查,并由户政事务所主动协助办理登记。

内政部发布新闻稿指出,在发放消费券的过程中发现,部分未成年人因为父母离婚、双亡、或经警察机关列为失踪人口等原因,未办理监护登记,导致当事人无法领取消费券,影响权益。

为保障未成年人的权益,也为推动社会福利政策,内政部特别订颁“清查协助办理未成年人监护登记或权利义务行使负担登记作业规定”,将全面办理清查,并由户政事务所主动协助办理监护登记或未成年子女权利义务行使负担登记。

消费券第一阶段发放时,台北县汐止黄姓3姐妹因父母双亡,没有监护人,以致无法领券情况。针对类似案件,内政部先于98年2月3日发布“振兴经济消费券领取人特殊情形认定及处理要点”,以维护特殊态样领取人领取消费券的权益。

同时,为避免未成年人在没有法定代理人可为其行使权利时,影响自身权益,内政部也决定由户政司、儿童局全面列册清查未成年人父母有离婚、双亡或经警察机关列为失踪人口者,协助办理登记。

内政部长廖了以说,户政事务所若在清查过程中发现个案需要立即介入的状况时,也将通报未成年人户籍地县市政府社政单位,提供必要协助,确保未成年子女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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