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

德州日常生活法律问答

德州生活:礼券过期商家必须接受吗

Richard M. Alderman
2009-04-28 08:24 中港台时间|2025-10-22 24:38 更新
人气 8

问:

人家送我一张礼券,我忘掉了,现在它已经过期。商店可以接受它吗?这张礼券只有三个月的期限而已。

答:照我看,商店应该一直都接受礼券的。他们有收入,没有不接受礼券的道理。然而这不是法律。就法律而言,一旦礼券过期,你就没有权利再使用它。这是为什么你买礼券时注意有效日期是如此重要,而在你收到礼券的时后你要马上用掉它。@

(本专栏作者为Richard M. Alderman,目前任职于休大法律系教授。社区华人与新移民往往对美国人的日常生活不甚了解,可能都会有法律上的迷惑与困扰。本网站连载 Alderman教授的答疑,以飨读者。有兴趣的读者可访问他的网站:www.peopleslawyer.net。)


本专栏作者 Richard M. Alderman。
(https://www.dajiyuan.com)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我们
请进入安全爆料平台
守护善良正义,值得奋战到底
大纪元电子报
一旦重大新闻发生,我们会立即发送到您的电子邮箱
Email Icon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大纪元保留删除恶意留言的权利,包括低俗、误导或攻击信仰等内容
本网站图文內容归大纪元所有, 任何单位及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使用。
Copyright© 2000 - 2026 The Epoch TimesAssociation Inc.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