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4月29日讯】〔自由时报记者苏永耀、曾韦祯/台北报导〕陆委会昨晚宣布,第三次江陈会签署的协议,由于未涉及法律修正,将送立法院备查而非审查。但因考量国会的流程,陆委会也首开行政先例,决定六十天的期限,之后三项协议将自动生效。
民进党立委赖清德表示无法接受,强调宪法规定国会有缔约权,江陈会三协议只送立院备查,还订下自动生效的期限,完全是违宪的做法;何况三协议内容对台湾没有实质利益,增加的都是中国内陆航点,并非台湾所需的大都市航点,连延远权都无法取得,台湾未蒙其利,先受其害。
陆委会开先例 订60天生效期
赖清德呛声说,若国民党坚持一意孤行,民进党无法保证会把五一七上街头游行的民众带回去。
陆委会发言人刘德勋指出,已与国民党团沟通,考量国会监督的必要性,避免衍生不尊重民意部门的争议,才推算出六十天后的生效期限。至于尔后两岸协议是否也如此,则视情况而定。
第三次江陈会签署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两岸金融合作、定期航班等三项协议。今日海基会谈判代表团返台,明日三协议将送行政院院会通过;陆委会经邀相关部门会商后认为这次的协议都不涉修法,仅需送立法院备查。
刘德勋解释,像司法互助是按现有法律基础;金融合作只是架构性;定期航班则属过去协议补充,均无修法必要。
至于六十天期限的估算,刘德勋说,三协议按备查程序送至立院,如国会没其他意见,完成备查程序,从协议签署日算起,大概需三十七天。但若立委提复议,立院再以表决方式通过备查,则延至五十一天。
刘德勋指出,立法院也可能将备查案改成审议案,如果发生复议且朝野协商一个月,时间可能更长,估计要八十六天。但协商应在一个月内完成,六十天应已足矣。倘国会在这期间未决定,协议将视为已生效。
问及这对立法及行政部门的影响,刘德勋说,中央法规标准法规定,不涉及法律修正就送立院备查;行政部门可另订生效时间。多给六十天才生效,就是希望做到国会监督,但也不能一直拖延而没结果。
对三项协议仅送备查而非审查,刘德勋强调,这是按现行两岸条例第五条规定,未回避国会监督。他并说,无论备查或审查,都是国会监督的一部分,行政部门对此都充分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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