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4月3日讯】(大纪元记者石华编译)澳高等法院近日就联邦立案向纳税人发放现金一案,做出有利于联邦议会的多数判决。高院认为,联邦议会于今年二月通过的向澳纳税人发放现金的议案,并不违宪。
根据《悉尼晨锋报》报道,Armidale 大学法律教师兼大律师Bryan Pape较前曾向高院挑战国会通过法案向纳税人发放现金的合法性。近日高等法院的判决,意味着Pape未能赢得是次法律之争。
高等法院的判决将使联邦议会通过的现金发放计划得以实施。根据这一计划,联邦政府将向澳纳税人发放77亿元的现金,以图刺激经济发展。澳财长斯万曾对此有过明确的说明。他说,发放现金旨在“为澳就业市场提供即时的推力,并在世界面临严重金融危机的时刻,强化澳大利亚的经济。”
根据《悉尼晨锋报》的报道,Pape立案后,联邦政府曾请求高等法院尽快对该立案进行法庭听证,因为政府希望尽快实施其认为对刺激经济有重要意义的现金发放计划。根据联邦政府的这一请求,高等法院尽最快的安排,使Pape案在一个月的时间内开了庭。星期一,高等法院的七名法官全部出席了听证。星期三下午听证完成后主席法官即做出承诺,在4月3日之前公布法院的判决。
在庭上,Pape强调说,联邦政府凭其在税务领域的权力,无法作出发放现金的决定;因为政府计划发放的现金,属于奖励性的款项。但代表联邦政府的律师Stephen Gageler SC则认为,根据宪法,联邦议会有权支配联邦总综合收入,用于任何其认为需要资金的范畴。
来自《悉尼晨锋报》的消息说,高等法院的大部分法官都认为,Pape对联邦政府计划的挑战缺乏法理基础。但也有法官认为联邦政府的计划不当。反对此联邦法案的详细理由仍有待公布,公布后有可能会对联邦今后的资金使用方式,造成影响。
根据澳税务局为听证会提供的备忘录,从4月6日开始,税务局将在四个星期内,处理完80%的现金发放任务。而余下的现金发放工作,将在5-6月间完成。
根据该备忘录,澳税务局已经确认了711万名符合第一轮现金发放要求的纳税人。在711万人之中,有670万人其2007-08财政年度的年收入在 80,000元以下。这些人士因此将会得到900元的现金收入。而大约25万人其在同一财政年度的收入为80,000元至90,000元之间,这些人士将每人得到600元的现金补助。另有大约16万人,其2007-08财政年度的收入在90,000 and 100,000之间。这些人士所得到的现金补助为250元。
纳税人须于六月三十日前提交申请,逾期者则将得不到此次现金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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