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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劳合法 形同具文

2009-06-24 09:52 中港台时间|06-23 21: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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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24日讯】〔自由时报编译卢永山/综合报导〕由于全球经济衰退冲击,中国南方出口业的劳动条件恶化,尽管中国从去年元月1日起实施新劳动合同法,却因中国官方不敢处罚业者而形同具文。

纽约时报报导,全球经济衰退导致中国的出口下滑和失业率升高,有愈来愈多证据证明,中国的工厂忽视或回避新劳动合同法,中国政府也不愿执行。

劳动团体批评,中国当局不敢惩处违法工厂,担心可能导致更大规模的解聘,甚至社会不安。

深圳春风劳资纠纷中心创办人张治儒表示:“经济不景气让执法单位有完美的借口不甩新法,我看不出来劳动条件有任何改变。”

根据中国国家统计局的资料,去年中国的劳动争议倍增至六十九.三万件,今年预料持续升高。

新劳动合同法规定,雇主必须与劳工签订书面合约,明定劳工的最低薪资和必要的安全,该法也强化工会的地位,使企业更难聘用临时工或解雇劳工。

一些工厂负责人在接受访问时坦承,他们会钻法律漏洞,抱怨新劳动合同法的执行成本太高和麻烦。

律师指出,若干地方政府自行发布竞争条款,或设法弱化新劳动合同法,以协助工厂负责人。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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