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石川县立法 家长有义务限制孩子有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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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30日讯】〔自由时报编译郑晓兰/综合报导〕在日本全国都为了莘莘学子是否应该拥有手机而争辩不休之际,石川县议会29日通过“石川孩童综合条例”修正案,内容载明监护人有义务不让中小学生拥有手机。尽管该条例并未订定罚则,但已创下日本全国以条例规定手机持有的首例。

在这项基于“培育健全青少年”等目的而通过的“石川孩童综合条例”修正案中,规定“除防灾、防犯等特殊目的之外,监护人须尽力不让中、小学孩童拥有手机”。面对外界“触犯人民财产权以及表现自由”的指责,支持本案的议员指出,“我们只是希望藉由条例,唤起各界对于此问题的讨论”。反对派议员则炮轰,“这简直就是多管闲事,应该让各家庭自行决定”。

石川县计划在县内举行说明会广为宣传后,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条例。

在人手一机的日本校园中,学子沉迷手机简讯或手机网路交友,导致生活作息失常,乃至行为偏差等问题频传,更甚者还有学子因不堪手机网站的留言中伤,最后选择自杀走上绝路。学子是否应该拥有手机,因而引发广泛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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