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来国际社会对法轮功团体的支持

【大纪元7月12日讯】(大纪元记者姜华明综合报导】中国古训曰,“得道多助,失道寡助”。1999年7月中共开始残酷镇压修心向善的法轮大法修炼团体。法轮功学员在艰苦的环境下不屈不挠,坚持向世人揭露中共的罪行。法轮功学员的正义之举得到了来自国际社会的广泛支持。十年来全世界各个国家地区对法轮功团体进行褒奖1575次,发出支持信函1154封,通过支持议案303项,表示支持法轮功,谴责中共迫害人权,迫害信仰自由的暴行。

美国国会要求中共停止迫害 加拿大国会声援法轮功

2002年7月24日,美国国会全票通过188号提议 (420票对0票)。该决议要求“中国(江氏集团)停止迫害法轮功修炼者,并敦促美国政府利用一切适当的公开或私下场合对中共当局施加压力,要求他们释放所有的法轮功修炼者,停止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残酷非人、侮辱人格的折磨。”

针对江氏集团将对法轮功的迫害延伸至美国本土和世界各地所进行的一系列非法活动,该决议特别要求美国政府“调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江氏集团)及其外交官对修炼法轮功的美国公民和居民及支持法轮功的美国各级官员进行骚扰的非法行为;对那些在美国国土上进行非法活动的这类政府代表和机构必须采取包括诉诸于移民法等在内的适当行动。”

美国众议员,直接翻译就是人民代表。每位议员代表大约50万选民。420票,实际上代表了两亿多美国人民对法轮功的支持。

一位国会议员先生由于家中变故,临时离开华盛顿,没有参加投票。但为了表示他的鲜明态度,该议员特别指示助手,在国会记录中备案,说明他如果在投票现场,一定会投赞成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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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号决议。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2/7/25/33854.html 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_images/2002-9-20-us_h_con_res_188.zip)

2004年10月4日,美国国会众议院全票通过了304号决议案。议案认为,美国总统应该更加密切查找确定那些在中国有暴力迫害法轮功行为的中国官员;美国司法部长应该对关于中国领事官员在美国试图恫吓或以不当方式影响法轮功修炼者或选举产生的地方官员、以及从事其他非法活动的举报进行调查,并且征求国务卿的意见,确定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

304议案的发起人加州国会众议员琳-伍尔西(Lynn Woolsey)女士表示,“304议案要求中国政府立即停止骚扰、拘禁和关押在中国的法轮功学员,并要求中国在美国的使领馆停止骚扰支持法轮功的民选官员。

这是国会众议员们的声明,表达了我们的共识,那就是中国政府必须立即停止在美国干涉人们行使美国宪法所保障的宗教自由和政治自由权利,包括修炼法轮功的权利;中国政府应该停止利用外交使节在美国散布歪曲法轮功本质的谎言,应释放所有被关押的包括法轮功修炼者在内的良心犯。

许多像我一样的人一直致力于要求中国政府要人道对待人民的信仰权利和公民自由,要允许人讲话。304议案是朝这一方向迈出的一步。

法轮功学员所体现出的是祥和、美好的,很明显,如果他们能构成威胁的话,那是因为有人害怕言论自由。”

旧金山市议员克里斯-戴利(Chris Daly)说:“几年前,我得知一些选民遭到中国官员的骚扰之后,就起草了一份致旧金山市议会的议案,谴责中国政府[江氏集团]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结果,中国驻旧金山的总领事给我发了一封措辞尖刻的回信,并向其他议员打电话、写信,阻止议案的通过,这严重干扰了地方的事务。”

2004年3月3日,美国国会众议院以402票赞同、2票反对的压倒性多数通过530决议案,呼吁美国政府在3月份日内瓦联合国第60届人权会议上,提出议案呼吁中国结束侵犯人权活动,特别是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2002年10月24日,加拿大国会众议员表决结果:全体一致通过关于声援法轮功的动议案。动议案要求加拿大总理在参加墨西哥亚太峰会时向江泽民提出释放13名被监禁的法轮功学员(加拿大人的亲属),让他们与在加拿大的家人团聚。

中共从来不让民众知道真相

2008年4月4日,美国科罗拉多州参众两院通过联合决议案,一致要求中共政权停止人权迫害,并褒奖2008年4月为人权圣火传递月。

参众两院议员纷纷在议会发言。参议院主席彼得‧高夫(PETER C. GROFF)说:“不应该去中国参加奥运会,因为中共不配办奥运。”参议员基尔‧史瓦茨(GAIL SCHWARTZ)表示:在不久前的一次中国旅行中,在天安门广场上,亲眼目睹了许多法轮功修炼者在广场上打横幅,寻求制止迫害而被警察殴打带走的一幕。

众议员罗伯‧维沃(ROB WEIWER)说:“北京几个大学生,知识非常丰富,但他们对中共六四镇压学生一无所知,因为中共从来不让民众知道真相。”众议员南希‧塔德(NANCY TODD)说:“这个决议的精神是尊重生命、尊重人权,人权圣火是针对中共政权的恶劣人权记录而举办,目前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尤其严重。”

很高兴对停止迫害给予支持

2007年10月9日,美国加州园林市(Garden Grove)市长及市议会全体一致通过第8795号决议案,强烈谴责中共政权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议案当天,一位市议员说:“我们美国很多大公司的生意在中国大陆那里,比如说:沃尔玛(WALMART),所以我们要……”似乎表现出要投反对票,但紧接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就听这位议员说:“只是开玩笑,其实我是支持这个决议案的。”议员们表示,能够在反对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这件事上给予支持,感到非常的高兴。

我们非常关心在中国发生的对法轮功修炼者的人权侵犯

2005年4月,英国国会议员帕茨-卡尔顿(Patsy Calton)女士向英国下议院提交了一份名为“法轮功”的提案(EDM389),提案以英国下议院的名义,呼吁中国政府立即释放所有被关押拘留的法轮功学员;允许他们从新在公共场所或家里修炼法轮功等一系列呼吁。该提案得到众多国会议员的支持。

外交部的比尔-冉麦尔先生说:“我们非常关心在中国发生的对法轮功修炼者的人权侵犯,我们定期对中国政府提出我们的关注。去年五月在伦敦举行的两国双边人权会议上,我们再次提出我们的关注并提交了一份包括被拘法轮功学员个案的名单。在2004年11月22日的英中人权对话上,我们递交了一份包括法轮功被捕人士个案的名单。我们还在国家宗教事物管理局副局长王邹安2004年9月访问英国时,向他提出对押法轮功学员被虐待的关注。”

我们不能把贸易、利益放在人权和人的尊严之上

澳洲参议院2005年6月20日通过了170号动议案,重申澳大利亚对信仰自由的承诺,保证澳大利亚公民有修炼法轮功而无须惧怕遭受骚扰的自由。动议案并呼吁澳洲政府就最近有关澳洲法轮功学员受骚扰的指证作彻底调查。

中共外交官陈用林及前中共国安部官员郝凤军等人的接连出逃,惊爆中共利用间谍网络在海外监控、骚扰法轮功学员以及各界异见人士、团体的内幕,使法轮功成为澳洲各主流媒体追踪的热点以及民众的热门话题。参议员娜塔莎斯达特黛斯帕佳(Natasha Stott Despoja)代表民主党提出170号动议案。

黛斯帕佳在一个集会中说:“作为一个政府,当有违反人权的事件发生时,我们应该提出来,以确保他们停止侵犯人权的行为。我们不能把贸易、利益放在人权和人的尊严之上。 但是我们的政府正在冒险这么做,这也是民主党一直在采用各种方式反对的事情。今天的动议案是由我代表民主党提出的,目地是认清中共违反人权的情况,特别是违反法轮功学员的人权。”

(澳洲参议员黛斯帕佳在集会上发言,呼吁保障法轮功学员不受骚扰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_images/2005-6-21-au-resolution.jpg)

支持送江泽民上审判台

2004年10月25日坦桑尼亚一个全国性人权大会上通过决议,谴责前中国主席江泽民对法轮功学员的人权迫害,支持将江泽民送上审判台。会议由坦桑尼亚著名的达累萨拉姆大学人权协会(UDSM-Human Right)主持,主题讨论法轮功学员在中国大陆所遭受迫害的不合法性以及国际如何尽快制止这场迫害。

大会指出,正如空气和水不分国界,任何人或地区对空气和水的污染侵犯实质上就是对全人类的基本生存资源的侵犯;人权也同样不分国界,当江泽民决定镇压“真善忍”的时候,它是在向全球公民的人权提出挑战。大会就2004年6月28日发生在南非的、由中国国家领导人策划的企图谋杀法轮功学员的枪击案作出谴责,称坦桑尼亚人对中国政府跟着独裁者迫害法轮功的做法尤感厌恶,并公开支持人们“所有为把江泽民送上审判台所作出的努力”。


2004年10月25日坦桑尼亚一个全国性人权大会上通过决议,支持将江泽民送上审判台。(明慧网)

欧洲议会决议强烈反对香港当局采取举措禁止法轮功

2003年4月8日,欧洲议会全体会议就针对香港的两份报告一致通过了一项决议,严厉批评了香港当局对待法轮功的做法,特别是在第23立法提案中的禁止机制,该提案被广泛认为是冲着法轮功而来的。

“[欧洲议会]就第23条立法草案中的几个方面,尤其是关于以国家安全为名禁止在中国大陆被取缔的团体的提案,以及毫不健全的上诉机制,这些都违背了基本法第35条。”

该决议提到,“许多团体已经就基本法第23条草案的实施表达了极度忧虑,第23条对叛国、叛乱、颠覆及窃取国家机密的罪行允许采用重刑,包括监禁,然而却没有给出这些罪行的确定性定义。”

该决议尖锐地批评了香港当局对待法轮功的做法:“对香港首席行政长官在2001年6月14日的立法会上使用“X教”字眼来形容法轮功,[欧洲议会]表示关注。”该决议最后声明:“[欧洲议会]因此表示强烈反对香港当局采取举措禁止法轮功。”

韩国日本营救法轮功学员

韩国汉城瑞草区议会于2004年12月16日通过决议案,要求中国保证立即释放法轮功学员高成女(28岁)并安全护送她出境。高成女是韩国人郭炳浩的妻子,她仅仅因为是法轮功学员即在中国被抓并被监禁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劳动教养所遭受迫害。

议员表示:“高成女因遭受严刑拷问而生命垂危。峨山市议会全体议员深切关注这一危急状况,强烈要求中国有关部门出于人道主义考虑,无条件释放高成女,并保障她安全离境抵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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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汉城市瑞草区议会决议案。(明慧网)

2003年5月6日,东京都东久留米市等95个市町村地方议会通过决议案,要求日本政府紧急营救被江氏流氓政权非法关押的日本法轮功学员金子容子。

结语

虽然中共以贸易为诱饵甚至要挟,要求国际社会对中共制造的人权和信仰迫害噤声,众多民主国家社会依然能够不惧压力,纷纷表态,给予了法轮大法修炼团体以道义上的支持。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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