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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对墨西哥和捷克人实施签证要求

2009-07-15 24:58 中港台时间|07-14 12:1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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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15日讯】(大纪元记者邵冰加拿大维多利亚报导)加拿大政府决定从今日(7月14日)开始,墨西哥和捷克人申请难民的时候要持有签证。

签证申请要求意味着从这两个国家来加拿大的人要申请临时的居住签证,申请时必须要证明他们不会在加拿大超期滞留,并有足够的资金担负期间的费用,及其身体健康且对公众不会造成安全威胁。

根据新规定,对于现在已经从墨西哥和捷克出发来加拿大的旅游者,将被给予48小时的宽限期。
  
加拿大移民部长肯尼(Jason Kenney)表示,做出这个决定是因为有太多的墨西哥和捷克人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提出难民申请,而他们也是难民申请的最大的两个来源国。他说:“这些人的申请增加了难民部的工作量,也使得那些真正需要加拿大帮助的人要排队等上很长时间才能获得援助,这是我们不能接受的。”
  
移民部表示从2005年来,来自墨西哥的难民申请增加了三倍,2008年的申请人数超过了9,400人。因为2007年捷克人的签证要求被取消了,所以这个国家的难民申请人数也从2005年的5人一下子增加到了2008年的3000人。
  
肯尼说:“很多人逃避正常申请移民的途径,而是通过申请难民来到加拿大。那么如果我们有签证要求,就使得我们能够知道哪些人是合法的来到加拿大的,而又有哪些人是想通过难民申请代替移民申请的。这样对大家都是公平的。”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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