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政府花逾3千万办成就展被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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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11日讯】(大纪元记者安琦澳门报导)今年12月20日是澳门主权回归中国10周年,为此,澳门特区政府计划于11月下旬至明年1月在北京首都博物馆举行“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10周年成就展”,此展览将花费3,200万澳门币,并以豁免公开招标的方式直接判给了派意公司承办。澳门立法会议员区锦新于8月7日就展览的花费及工程免招标批出,以口头方式质询政府,并要求立法会召开口头质询会议就质询之问题予以解释及澄清。

区锦新指出,此举明显损害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也剥夺了其它同样具实力的商人公平参与公开竞投的机会,显示特区政府经历了欧文龙事件,仍未吸取到滥用自由裁量权的教训。

区锦新说,安排一个展览,并非什么特殊的专业,相信在市场上有不少公司都有能力执行此项工作。可是,特区政府却以一间公司因“具备了大型活动和会议展览策划工作的技术和经验”及“在北京有分公司”为由,豁免公开招标,以澳门币3,200万直接判给该公司承办。

香港报纸媒体于8月4日首次报导有关的展览消息,澳门特区政府于当日匆忙发新闻稿解释事情。区锦新批评澳门政府,在有关消息经港报报导曝光,惹来公众之质疑后,才匆匆发出新闻稿说明,并强调是依法豁免公开招标。

不合理行为以“依法”回应

区锦新又指出,每当政府的不合理行为遭到质疑,政府官员的回应都是“依法”,连前运输工务司司长欧文龙在有关贪污案中庭审时,亦放言其所做的都是依法执行,原因在于官员被赋予自由裁量权,而当这种自由裁量权缺乏制约而无限滥用时,政府或官员一切不公平、不合理及明显损害公众利益的行为都可以被解释为依法:“特区10年,这种事见得太多了!”

区锦新补充道,官有权行使自由裁量权,其前提是符合社会公众利益而非背离社会公众利益,更不应成为贪腐和利益输送的借口:“可悲的是,经历了欧文龙事件,特区政府并未吸取到教训,官员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豁免公开竞投,包括批地、判给服务等,仍俯拾皆是。”

区锦新在质询中指出,香港特区成立10周年时,也办了个同样的展览,只用了200万,但澳门的成就展却须动用3,200万,16倍于香港。由于成就展是直接判给承办商,有关费用之订定完全由政府主办方与承判商商讨决定,公众被摒弃于决策门外,所以无法明了此3,200万的费用是如何计算出来的。

区锦新要求澳门政府公开说明澳门在办一个展览上因何需要花上3,200万,并质疑当中是否都是必需要的支出。◇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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