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8月25日讯】(大纪元记者骆亚采访报导)8月24日公盟法人许志永被取保候审,很多民众对许志永这次获释表示意外和欣慰,但江西明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维权律师郭莲辉根据讲法律、讲事实、不讲强权的做人原则,毫不客气的指出据今年二月人大提出的刑法第201条修正案,许志永公盟偷税案整个就是中国三大执法机关制造的一个天大的笑话,是对胡温政权的一种抹黑。许志永他们偷税案是根本不存立的,取保候审决定也是错误的,当局应撤销案件向许志永赔礼道歉并作相应赔偿。
今年二月刑法修正案 偷税罪不存在
郭莲辉律师指出今年二月份,全国人大就对刑法201条的偷税罪进行了修订,有个修正案。现在的刑法不存在偷税罪的罪名了,只有逃税罪了。把201条偷税罪废除了。他解释说:逃税罪是一个有前置条件的犯罪,也就是说当税务稽查机关发现了某个企业、或某个个人有逃税的事实以后,那么它首先必须首先向逃税的企业和个人发出限期缴纳通知书,如果说逃税的企业和个人在接到税务部门的限期缴纳通知书后拒不交纳,那就构成逃税罪了。”
他认为许志永的公盟,税务部门并没有给它下达限期缴纳的通知书,没有行政程序,而且构成逃税罪必须要履行这个程序。因此他说:“你没有履行这个程序,你就不用追究他的刑事责任。而且本身也不存在偷税罪的罪名了。”
但是对许志永公盟而言,税务部门的处罚书、公安机关的拘留证、检察院批准逮捕的罪名都是偷税罪。因此郭莲辉律师质疑难道真是他们不知道?他说:“这个二月份的修正案在报纸上也公开发表了,这三个机关如果知道他们为什么要闹这个大笑话?如果说不知道,那可见我们国家的一些行政执法机关或者刑事执法机关他们是如何对待我们国家的立法,如何对待胡锦涛亲自批准发布的修正案,因此我不知道税务部门、公安机关和检查机关如何向全国人民作出交代。”
当局应撤销案件 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郭莲辉律师认为作为专业执法机关、司法机关,而不是一个普通的工人、农民、一个市民可以说不关心、没有注意到或者不懂来塘塞不知道这个刑法修正案。因此据法律而言,今年二月份颁布的修正案而言,许志永他们偷税案是根本不存立的,他们本身就是无罪的。他还表示说:“至于说美国耶鲁法学院的40万美金协作款是捐赠还是合作项目的投资款,或者是公盟是非盈利的非政府组织,这笔款该不该纳税,这些问题我们都不需要去争,无法给它争论清楚。”
他还表示应当讲法律、讲事实、不讲强权。他认为现在当局对许志永他们的取保候审也是错误的,他说:“应当撤销案件,向许志永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按国家赔偿法规定,赔偿他的精神损失和经济损失。”
他认为所谓取保候审就是认为犯罪嫌疑人不需要经过羁押,对他相应的给予一定自由回到社会上去,不至于发生社会危险性,在这种状态下,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或者是监视居住,但这还是属于刑法中的强制措施中的一种。
公益组织缓解矛盾 政府应当鼓励扶持而非打压
郭莲辉律师还表示许志永案是一个大冤案、大错案,这是利益集团为了打压那些为中国底层老百姓服务的公益组织采取的一种极端的手段、横蛮无理的手段,是相当错误的。他认为中国那么大,社会问题那么多,作为政府而言应当提倡、鼓励、支持那些非政府组织来帮助缓解社会矛盾;来调节政府与公民之间的一种关系;来协助政府做好一些群体突发事件的工作;来帮助那些有冤情的、受到不公正待遇的那些访民、公民来解决这些问题,同时非政府组织对政府依法执政、对国家依法治国都很有好处的。
他还说:“现在政府的做法是反的,倒过来了,叫我们下面的一个公民该如何理解政府,怎么来理解当局的所作所为?我不管你这种意见是代表高层的意见还是下面乱来,或者北京市乱来,反正是取得的效果对胡温政权的一种抹黑。”
他相信胡温还是想把国家治理好,但是下面不按照做两头脱节。他例举了上个月国务院出台的问责制,他说:“那个文件很好,下面不能乱来,造成影响造成后果就要追究你们的责任,但是执行不了啊!现在中国的问题就在这里。对利益集团不利的政策,它就贯彻不了、执行不了。对于那些打压正义人士、打压良心人士、打压忧国忧民的人士,他们不但执行的好好的,而且还要发挥到极致。因此这个国家已经乱了,这样搞不行,他们处处在帮胡锦涛的倒忙。这些贪官污吏,老百姓最痛恨的就是这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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