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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屋主也负瑕疵担保责任 共同赔偿

5千万卖屋没卖地 信义房屋判赔2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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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4日讯】〔自由时报记者刘志原、黄宣弼、廖千莹/综合报导〕幸福人寿董事长夫人张淑绢透过信义房屋花五千万买屋,登记在友人中国文笔公司董事谢顺池名下,但竟只买到屋壳,没买到屋地,每月还得另付两万四千元地租。台北地院审理认为,卖方王清池、王素娥隐瞒屋况,信义房屋也未尽调查之责,判王某及信义房屋共同赔偿张淑绢两千万元。

信义:土地持分双方皆知 将会上诉

信义房屋客户暨法律服务部执行协理张旭表示,当初买卖双方都知道土地持分只有四分之一,持分不足是事实,但双方约定一楼用买卖、二楼用赠与的方式,在地政上仍然可以买卖过户,整个交易过程并没有瑕疵。本次法院的见解,明显与现行状况不符,信义房屋会再上诉。

张淑绢目前人在国外,她透过律师陈明宗强调,希望卖方及信义房屋拿出诚意来解决,本案受损金额不只两千万,若对方上诉,她将再追讨差额。

张淑绢目前经营中国“东方明珠饭店”,不过,幸福人寿董事长邓文聪昨天对太太的官司表示很惊讶,他只知道太太平常喜欢到处买房子,买房子买到有纠纷,他完全不知情。

九十五年间张淑绢透过信义房屋,向王清池、王素娥购得位于台北市基隆路二段通化夜市旁一栋四层房屋的一、二楼黄金店面,每层六十七坪,并以谢顺池名义登记,目前租给西堤牛排营业,每月租金十六万五千元。

张淑绢认为,她取得两层房屋,也应取得一半的土地,但一楼竟无“对应土地”,只买到房壳,没买到房地,她主张,此屋明显有瑕疵,但卖方故意不告知,信义房屋也未调查清楚。

台北地院审理认为,张女买的土地无对应土地,房屋有瑕疵,卖方王某应负瑕疵担保之责,至于双方原本的和解也属错误而予以撤销。判决书指出,信义房屋执房仲业牛耳,却没有践行调查程序,未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造成张女损失三千余万,张女仅求偿两千万,故法院全数判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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