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2 转 F-2 时不要入境立即结婚

标签:

【大纪元9月7日讯】问: 我去年十月持B-2签证入美,允许逗留至今年四月,我入境后在十月份内与男友(F-1学生)结婚。现想将身份转成F-2,请问:

1) 在美境内,签证官是不是会拒绝大部分把B-2转成F-2的申请?听说签境官会怀疑申请者故意蒙骗美国官员,以旅游为借口但实质目的是要在美国居留。

2) 我持有香港护照, 曾经在伦敦申请美国B-2签证的时候被拒绝,最后在香港申请成功。请问我己被拒了一次,这次再在美国申请签证,被拒的机会是否很高?

3) 由于在香港申请美国签证很容易,像我这样的个案。你会建议我在美国境内换签证好,还是回去香港换好呢?

4) 如果在美国申请,请问除了政府提及的文件以外,还要准备什么其他资料会增大成功申请的机会?如果有香港的房产证和财产证明,是否较容易成功申请?

5) 政府文件注明转换签证的时候需要呈送I-94原本,但我看到很多网上的人都说他们只呈交I-94的影印本,这真的能行吗?

6) 我现在的B-2签证有效期为十年,如果我的换证申请被拒绝,原来的B-2签证是否仍然有效?如果我在取得转换签证的结果之前离境,即使其后得到通知申请成功,但这个F-2是否会因为我的离境被作废,以后我还是只能拿着B-2进去美国?

答:
1) 那不一定。申请人可以声称入境就是为了探望男友,没有结婚的打算,但住了5个月后,原来的计划改变了,双方决定结婚了。你的问题出在你太早结婚了。太早意味着你早就有来美结婚的打算,那么你的B-2 身份就是幌子了。F-2 的申请就有可能会被拒绝。

2) 在美不是申请签证,而是申请转换身份。与过去签证申请过程怎么曲折没有关系。

3) 如果在香港申请F-2 很容易,你可以考虑6个月内离境,到美国领事馆申请F-2签证。

4) 是的,所有财务的证据都有帮助。如果你在美国境内申请转换身份,你要出示你先生有效的F-1身份,你的财力证明文件,来证明你同你先生在美不需要工作而能够养活自己。

5) 附上I-94 复印件即可。

6) 是的。离境后,任何等待着的申请就都是视为被你放弃了。下次来美,还要用B-2 签证,然后再转成 F-2。如要在美申请F-2,要在你的B-2作废前的一星期前提出申请,在F-2审理过程中,即便审理的时间超过了你的B-2 的有效期,你在美国逗留仍是合法的。但是如果被拒绝,你要立刻离开美国,而这段等待审理逗留的时间并不违法。

(美国移民律师协会会员李维律师供稿) (http://www.dajiyuan.com)

相关新闻
加拿大香港领事馆拒签率全球最高
非法移民鸿运当头 瑞典刮中彩券得奖
爸爸是蛇头 1家3口赴中假婚捞钱
北美移民影视新作《缘聚多伦多》视频先睹为快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