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梅蓀:強拆下的坑民潮 博弈中的反賄選

——哈爾濱市利民開發區裕強村委會換屆選舉維權親歷

俞梅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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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11月10日訊】2011年9月9日午夜,突接自稱是我的讀者李女士從哈爾濱打來的電話,說是當地村委會換屆選舉,投票在即,要我去為農民宣講依法選舉。次日中午,原趙紫陽總書記的秘書李樹橋老同事來電話,鼓勵我去為農民服務。

上世紀八十年代,我在中南海從事立法工作,曾在紫陽總理領導下,見證其努力推進政治體制改革。但如今,官商勾結,政府腐敗,利益集團尋租博弈,欺壓百姓,權貴經濟和權貴法制盛行,民怨沸騰,我國的民主法治狀況令人憂慮。到基層普法是實踐的好機會,我當晚到火車站買票啟程。

暴力強拆無處告 農民寄望選村長

哈爾濱利民經濟開發區是1991年黑龍江創辦的省級開發區,從所屬六個村非法暴力強徵良田3千多公頃(4萬5千多畝),嚴重侵害3萬多農民的切身利益。2010年6月,該區借棚戶改造之名,強拆農舍,安置房至今未落實。

這裡素有得天獨厚「穀物良倉」的黑土地,政府打著公益建設旗號,掩蓋商業開發目的;通過大面積毀壞良田,實現「合法」徵地目的;通過暴力強徵,奪走廣大農民賴以生存的土地和房屋。十多年來,農民上訪、起訴,求告無門,反遭警方截訪打壓,開發商買凶殺人。

1999年12月,裕強村土地被強徵,安家三兄弟帶頭率眾維權上訪被黑惡勢力打傷,安守林被打死,其父母和兒子在幾年裡相繼抑鬱去世,鄰村皆有農民被打死。

2011年3月28日,哈爾濱市城管執法局和公安局近三百警員到裕強村武力強拆,于洪濤在自家屋頂抗議並要自焚,被消防水龍猛烈衝擊,于家兄弟和親友20多人被打傷,被抓捕;7月4日,被檢察院以所謂暴力抗法,涉嫌尋釁滋事等罪名提起公訴;如今,法院開庭審理在即。46歲周麗娟(其子於海濤和于洪波被捕已半年)對我哭訴。

目前,裕強村委會換屆,選戰激烈,幾種勢力角逐,有的按每票500元賄選,對一些村民很有吸引力,有的受到壓力而無奈。曾常年在北京上訪的該村維權帶頭人50歲陳森呼籲反對賄選,依法選出能夠代表廣大村民利益的村官。北京68歲新聞人李女士(紅軍將領之女,以下稱李姐)到哈爾濱幫助陳森,又找法律人我來助陣。

《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與村民自治

回想1987年8月,張友漁(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主持起草《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強調:「村委會的性質,根據憲法規定是『群眾性自治組織』不是政權機關,與基層政權不是組織領導關係。政府對自治事項只是指導,不是領導,更不能硬性干預,包辦代替。」該法發佈實施以來,經1998年和2010年兩次修訂,更趨完善。

《村委會組織法》規定,村民選舉委員會由村民推選產生。裕強村卻由上屆村委會和黨支部主持並操控,迫使村民自發聚集議事。陳森不參加村官競選,卻竭盡全力,召開村民大會,試圖杜絕賄選行為,維護選舉秩序。

裕強村有4,000多村民,500多戶,有選舉權者3,809人,陳森訂下50桌晚宴,挨戶發送請柬:「誰當選村委會主任或委員,都將涉及每人的切身利益。誰能維護或損害我們的合法權益是大問題。請每戶一人參加。屆時,由北京法律專家宣講依法選舉,各位村委會主任候選人作競選演講,大家可以提問,為你確認誰能維護你合法權益者而投票作準備。」

「宴請會」是今日我國覺醒農民之創造,中國特色之寫照。長期以來,國人習慣被指派,一切會議均按上級指示,民眾自發集會議事,均有犯上作亂之嫌,要被警方重拳「維穩」打壓,近年尤甚。

我的悄然到來,引起各方警覺,「宴請會」被不少人抵制。願意來者則要求派大巴車從方圓幾公里的各屯接送,租用數輛車需上萬元且難租到,選戰暗流湧動,陳森和幾位維權骨幹深感壓力大。李姐調侃說:「陳森先是著急請不到北京專家,現卻著急請不來村民啦。」我說:「如果一個都不來,沒關係,我到各屯農家上門宣講。」

宴請會上反賄選熱情高漲

13日晚6時,來自近400戶農家的村民聚集在開發區南京路吉慶餐館,有的從20多公里外的市區臨時住地趕來,會場熱氣騰騰。

陳森宣讀致村長候選人的公開信:「按《村委會組織法》,村財務應通過審計辦理交接手續,你當選後能否履行並接受群眾監督?2005年以前被強徵的土地,每平米補償5至10元,你認為是否合理?養魚場是村集體土地,被非法霸佔,如何解決?失地青年村民,你是否協助安置工作?當村民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你能怎麼做?」等8個被強徵強拆沒有合理補償和安置的維權問題。


村民陳森請來近400家的村民晚宴。(圖:俞梅蓀)



俞梅蓀宣講依法選舉。(圖:俞梅蓀)

接著,我發言先強調胡總書記在中共90週年講話:「依法保障人民群眾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等各項權益。」黨組織要支持依法選舉。我逐條宣講和解答國家《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黑龍江省《實施辦法》,以及《刑法》對以暴力、威脅、欺騙、賄賂、偽造選舉文件、虛報選舉票數等非法行為的處罰。(印發500份,要點附後)。

村官出身的村民自治研究者呂先生提出有關村委會產生的具體辦法。

村民王會忠有感而發,現身說法,贊同依法選舉和村務公開。

村長候選人68歲王春三和50歲陶玉發分別發表競選宣言:「如能當選,要依法實行村務公開,維護村民利益辦實事,努力解決陳森代表大家提出的八大維權問題……」兩位的講演,不時被掌聲打斷,大家一致反對賄選。6位候選人來了3位,其中傅正旺沒有講演。可見4位候選人缺乏承諾選民要求的勇氣。


村長候選人陶玉發講演,俞舉話筒。(圖:俞梅蓀)


門外還有不少村民(圖:俞梅蓀)


村長候選人王春三講演,俞舉話筒。(圖:俞梅蓀)


村民王會忠贊同依法選舉。(圖:俞梅蓀)


與會者熱情高漲,晚宴9時半結束後,不斷有老農圍著我說:「村務從未公開,賣地所得款項全然不知;從不知自己享有這麼重要的(法定)權利,也不知村委會的(法定)義務。」我驚訝地問:「怎麼會是這樣?」均答:「官方只有實行愚民政策,才能對百姓任意宰割。」我說:「村官如能為民做主,不與官商勾結,不欺壓村民,不貪腐,你們就不必再上訪啦!」他們笑了,向我要了幾份普法材料,說是帶給沒來的村民,消失在寒氣襲人的茫茫黑夜。

我抬頭看到對面16層大廈——利民開發區管委會,這是造成廣大失地農民深重災難的魔穴。想起李姐曾說:「不久前陳森在北京上訪,求告無門,走投無路,多次要以人肉炸彈,與管委會大廈同歸於盡,被我極力勸阻,鼓勵和幫助他繼續依法抗爭。之後他變賣家產而持續至今。」

陳森用1萬2,000元按每桌400元支付30桌飯菜(不少村民來時已吃飯),每桌剩菜大半。我說按150元訂餐足矣。答:「菜如被吃完,客人則會覺主人小氣。」陳家三兄弟和幾位操辦者為聚會的圓滿成功而頻頻乾杯。我問:「你究竟力挺誰?」答:「不挺任何人。」李姐說:「他投誰的票,不會告訴別人。」陳森笑了。他極盡個人之力,挺的竟是憲政民主法治。我激動地使勁拍著他。

次日,一位80歲村民對陳森講寓言故事:「主人準備把報曉的公雞殺了,鴨子幸災樂禍地告知公雞。次日主人在打開籠子的瞬間,公雞奮力衝出,竄上房頂喊:『看誰死!看誰死!』接著,主人把籠子裡的鴨子殺了。」陳森不解其意。

初選成功 賄選者居下風

14日,未聽說有賄選之事。15日,突然傳出,40歲傅正旺出資40萬元,以每票500元廣泛撒錢買票。

為此,陳森等人不辭辛苦,走村串戶,作「反賄選」宣傳,並請村黨支書派村幹部或警員陪同前往,以示官方支持,卻未果。陳森邀集民舉監票人參與全村7個投票點的監票,將從6位村長候選人中選出兩位。

16日凌晨4時,陳森等11位民舉監票人來到各投票點,被由上級街道辦事處(原鄉政府)指定的監票人所排斥,不讓其入坐監票席。民舉監票人堅持站著監票。各投票點均有20多個不明身份的青年人遊蕩,有村民認為是賄選者傅正旺採取的威懾手段。投票結束,發生不准民舉監票人隨車押送票箱的衝突。

唱票結果:陶玉發獲1,022票,傅正旺獲877票。不少村民拿了錢,既投傅,又投陶,賄選者傅為下風,大家很欣慰。有人提議舉報,但因被賄村民不敢得罪傅而難以取證。

在開發區旅館只有一張床的房間,每晚陳森和我同床而眠,外出時不願我離開他的視野,他隨身帶著一把鋼製折疊大扇(防身暗器)。後來才知,這裡的黑社會活動猖獗,以防我發生意外。

我把陳森給的3,000元勞務費悄然放在桌上,被其發現,我收下後又留在了他家。

當晚,陳森把感冒發燒的我送到火車站,我倆緊緊擁抱,依依惜別。據繼續住在陳家的李姐說,武士陳森回家後,對酒起舞。


陳森送俞梅蓀在夜幕下的哈爾濱火車站依依惜別。(圖:俞梅蓀)

第二輪選舉,賄選者得逞

在第二輪選舉之前,傅正旺投以百萬元,一夥人到各屯公開以每票500至1,200元拉票。陶玉發向陳森表示,如果自己當選,不追究傅的賄選行為,並動員村民把錢還給傅,息事寧人。

23日第二輪選舉,傅正旺找來180個打手,在各投票站虎視眈眈。村支部書記孫彥武見勢不妙,調來數十位特警維持秩序。傅正旺得1,623票當選;陶玉發得1,300票落選。300多位參加宴請會的村民抵制傅的賄選而不投其票。

一些村民認為,傅正旺公開賄選得逞,受到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兼街道辦事處(原鄉政府)主任楊立明的暗中支持。多年來,楊立明每每率領數十數百的城管局和公安局警員,及開發商的大型工程車輛進村毀地強徵,毀房強拆,並殘酷打壓上訪村民,作惡多端,廣大村民深惡痛絕,大家深感今後更沒有活路,群情激憤。陳森悲憤交加,積勞成疾,舊病復發,卻不罷休。我在電話中勸他:「不要著急,我國封建專制延綿兩千年,法治不可能一蹴而就,我們努力了,足以,不要太執著,不要打打殺殺而出人命。」

陳森已經取得兩份賄選錄音證據,要李姐和我起草舉報信。

連日來,陶玉發家被傅正旺的打手日夜監控,陶報警後,打手才撤離。

正邪殊死較量

9月25日晚傳來消息,5位村民可以出面揭發傅正旺賄選,200多村民聯名舉報,次日陳森要和村民向政府舉報,本市兩位記者已介入調查。傅正旺兩次打電話給陳森說:「我與你無怨無仇,請給個面子,放我一馬。」陳森說:「我請客吃飯,宣傳依法選舉,反賄選,是你搗亂破壞,不給面子,我要與你鬥到底!」為傅求情的電話絡繹不絕,陳森關了手機,迅即把妻女轉移他處,要拚死依法抗爭到底。

26日晨8時,陳森和百多位父老鄉親聚集在呼蘭區政府門口,舉報賄選。區政府信訪辦通知利民開發區管委會、裕強村黨支部、呼蘭區公安局等相關部門到場聽取群眾反映,當場宣佈成立調查組,對傅正旺賄選案展開調查。5位揭發者並未出面,在村民中未暴露,嚴格保密,將只對司法人員取證,以防傅打擊報復。下午,區公安局治安科會同利民派出所向村民揭發者取證。之後,陳森發高燒,肺氣腫發作,在醫院輸液。

27日,調查組派出30多名警員深入裕強村各屯進一步調查取證。

「把欄杆拍遍」是李姐送給陳森的辛棄疾詞:「……把吳鉤看了,欄杆拍遍,無人會,登臨意。」辛棄疾登高遠眺,拔劍而起,反覆把看,壯懷激烈,幾番手拍欄杆,壯志難酬,壯心難已。

一介苦大仇深的草根武士陳森亮劍,奮力拉動依法村選的帷幕。

附件:

俞梅蓀宣講:村民和村委會的法定權利和義務(摘要)

1、村民委員會對村民會議和村民代表會議負責,執行其決定,負責村務日常管理及其12項主要任務。

2、村集體經濟收益和徵用土地各項補償費的使用等8項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項,村委會必須提請村民會議討論決定,方可辦理。

3、村務公開,應及時公佈的15個事項,村委會自覺接受村民的查詢和監督。

4、村級財務管理必須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其他財務管理制度,財務收支計劃必須經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通過施行。

5、村民有對違反《村委會組織法》和黑龍江省《實施辦法》的行為進行檢舉和控告的權利,有關部門應當及時調查核實,依法處理。

6、以暴力、威脅、欺騙、賄賂、偽造選票、虛報選舉票數等不正當手段當選村委會成員的,當選無效。村民有權舉報,由鄉級或者縣級政府負責調查並依法處理。(村民提問,俞梅蓀重點講解)

——引自國家《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及黑龍江省《實施辦法》

本文向有關方面發送情況

9月28日,裕強村黨支書孫彥武等趕到北京,因周麗娟、安守義等4人為周的兩個兒子「暴力抗法」被關押並被公訴,上訪國家信訪局和公安部,而接其回家。我把本文10份,托孫捎給區政府和公檢法等有關辦案人員。

9月30日,李姐和我引領裕強村訪民陶恆、安守義到國家民政部信訪辦和基層政權司舉報賄選;到最高人民檢察院,把本文交給秘書轉曹建明檢察長閱知。

10月11日,呼蘭區法院開庭審理「3月28日於洪濤等23人暴力抗法,涉嫌尋釁滋事等罪」公訴案,李姐、楊律師和我趕去開庭。當天上午10時,我隨裕強村200多村民到呼蘭區政府抗議,區政府大門緊閉,拒絕接觸。區法院刑事審判庭魏德彬庭長趕來,請大家相信法院將秉公執法。我對魏說:「村民反抗暴力強拆,保衛家園沒有錯,應該判刑的是領導暴力強拆的原區長劉志軍,新華社、法制日報等9月26日報導《國務院通報11起強拆處理結果 57人被問責》,其中劉志軍已被免去呼蘭區委副書記和區長職務。」http://news.163.com/11/0926/08/7ES743PG00014AEE.html魏庭長收下本文。

10月20日,李姐和我引領裕強村訪民陳森、陶志林、陶恆拜訪國家民政部基層政權司和信訪辦曹司長、高處長,送上舉報賄選材料和本文,受到熱情接待和重視。

◇本文原載《開放》雜誌2011年10月號。
◇修改補充於2011年11月5日
◇首發《縱覽中國》2011年11月6日
◇選戰仍在激烈較量,膠著狀態,難分勝負,將有續文。

新浪網友2011-10-14
真的猛士,隨處都可挺起脊樑,中國的希望正在這裡。好樣的,陳森!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5b03900102dv2e.html

網友王惠2011-11-08
僅僅是村官選舉都如此的殘酷,在良善面對邪惡與荒唐,如同滄海一粟,面對野性和罪惡的世界而言更顯蒼白無力。如此宏大的社會、民族、國家工程,立法執法如同愚公移山似的童話。

在發達國家,都有一個基本的法案,陽光法案。作為政府公職人員,理應要向政府報告財產,作為民眾監督公職人員行使政府公權的權利之一,以便民眾監督,看看在履行政府公權時是不是主持公正。然而,這個法案,唯獨中國沒有,中國民眾因此不能監督政府官員履行職責。某些政府官員在權錢交易中,基本處在肆無忌憚的狀態,只要不得罪他的上一級領導,就可以有恃無恐。

向有良知和無畏的志士們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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