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燕:惡性強拆逼我出逃走上海外上訪路

何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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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8月05日訊】原天津市和平區岳陽道玉晶裡2號居民何燕,因遭遇俬產住房被非法拆遷而被迫走上上訪路,歷盡被抓、被打等等經歷,最後被迫逃到海外,開始了海外上訪的歷程。以下是何燕向本報的投書,詳述了自己被強遷的悲慘經歷。

尊敬的朋友們,大家好!

我是原天津市和平區岳陽道玉晶裡2號居民何燕,我的家並不大也不華麗,但非常溫馨,也著實讓親戚、朋友和鄰居羨慕了一陣。本來我是一個不問世事的家庭主婦,我也甘願努力做一個賢妻良母型的小女人,但自從我們這裡開始拆遷一切都變了,家也就不像家了。我的人生、我的一切全都變了,從擁有一切,更擁有幸福和快樂,到一無所有、家破人亡、淪落到四處流浪,還要到處躲避政府的迫害。下面我簡單介紹一點我家的遭遇:

1、我和我的家人13年來的不幸遭遇要從我傢俬產住房被非法拆遷說起,1998年11月18日,一封危房緊急避險拆遷公開信發到在這片居住的每一戶居民,從此這裡的房子連同房內居住的人就惡運開始,不是危房拆成了危房。

1999年2月2日,天津市和平區人民法院介入,發出傳票一張。1999年4月8日和4月12日兩次開庭都不見原告到庭,我問主審法官為甚麼不見原告到庭?法官說我們全權代理了。我不知道哪個國家的法律有這樣的規定,在開庭時,原告可以不到庭而是由主審法官全權代理的。我讓主審法官出示拆遷許可證,法官說我沒有權利看,讓我回家等著強遷……。這一等就是8年以後。

其中2003年12月2又強行斷水、斷電、斷煤氣,使我們不能正常生活。為了取出水管和煤氣管道,在我家門前挖了一條橫溝,出入不便、垃圾堆滿房屋周圍,在這種惡劣環境下,我孩子爺爺連著急帶生氣一病不起,不到半年就含恨離開了這個世界。開發商與政府部門天天在破壞房屋結構,我與孩子不敢在家居住,借住鄰居家的地下室多年,與丈夫長期分居導致感情破裂最後離婚。

2、2006年5月25日,開發商和政府又同時發給了我2005年的房屋拆遷評估報告單和2006年的房屋拆遷裁決書,(不同年限又是不同的文書卻一同送到我家,這又是甚麼法律程序?)這次又以蓋經濟適用房為名拆遷,還順便口頭告知:1998年的危房回遷公開信、危房緊急避險鑑定報告、法院介入的此案和對我家造成家破人亡的毀滅性傷害,一切「作廢」(實際開發商現在正在蓋高檔商品房,從網上可以查到開發商的宣傳資料「中國天津市和平區聚匯和興樓盤」)。1998年被鑑定的危房又經過8年的毀壞反而變成了一切完好的房子了(有我家房屋被毀壞的一些照片為證)。

2006年,和平法院再次介入,一個拆遷案子法院在不同年度又以不同的名義介入強遷,卻沒有任何文字說明理由。2006年11月21日,將我唯一的私產住房強遷,把這塊土地送給了開發商,沒給我安置住房,卻強行將我送到一處有毒的房子。沒辦法我只有去當時的拆遷辦公室天津市和平區西安道化貿樓4棟101室 臨時居住,從這天起我和我女兒就過上了人間地獄生活。

拆遷辦與法院現場辦公的人對我母女百般折磨,天天給我製造生活麻煩,剪斷電線、關電閘門是我們每天必吃的家常飯;還讓拆房民工晚上坐我屋裡值班,不讓我母女睡覺;給我反鎖在屋內,讓我失去生活自由也是他們最開心的事之一。有時我忍受不了就打110報警,警察來找拆遷辦和法院的人把門打開。有兩次夜裡從外面把我屋裡的窗戶玻璃砸壞、碎玻璃飛我滿床、差點就傷到我和孩子。有一次法院一位法官馬曉黎(女) 把我臨時居住的屋門插銷踹壞,使我關不上門,我去找她理論,作為法官故意踹壞我的屋門不就是執法犯法嗎?一位男法官王毅惡狠狠地對我說犯甚麼法我們就是法,還追到我屋裡要打我,我跑到屋裡一個角落不敢再說話了。還有一次夜裡有人把我樓上二樓搬走的住戶屋內水管弄壞,水把我們從睡夢中澆醒、我只好連夜淘水,等天亮找來自來水搶修人員,他們檢查後說這是人為的。還有一次把院內的煤氣支管上面的堵頭弄鬆煤氣從周圍噴出來,等找來煤氣搶修人員經檢查後他們也說是人為的。還有一次在我旁邊的樓上六樓放火,我打119找消防人員來救火。他們為我們設置的其它生活障礙更是無盡無休,讓我孤兒寡母日夜過著擔驚受怕、生不如死、度日如年的日子。我女兒因長期生活在驚嚇與恐懼中得了胃潰瘍病,我也被長期折磨得了多項婦科病和腰間盤突出。

3、2007年6月15日,再次的滅絕人性(行為)強行拆除了我與女兒棲身地化貿樓4棟101室的門窗,使我母女再次失去了最起碼的生命安全保障,(有照片為證)。(2007年6月16日化貿樓4棟104室鄰居劉老伯也在拆遷現場辦公室設的巡迴法庭庭審後發生了口角,法官和法警們一起將被拆遷戶劉老伯追逐到拆遷辦對面的公園裡,將劉老伯打死。據目擊者講:把人打死後法官還踢了被害人3腳。事發後有英國天空新聞記者何麗去了死者家採訪,但死者家屬沒敢接受採訪。)

此案發生後我女兒也受到了巨大的驚嚇,懇求我:「媽媽咱們不告了,房子咱也不要了行嗎?」還常在睡夢中驚醒,萬般無奈我只好求助已經離婚的孩子父親來陪伴她、安慰她。此後一年多無論寒冬酷暑我們一直生活在沒有門窗、沒有生命安全保障的屋子裡,生活之艱難無以言表。

在此期間我不斷找各個參與拆遷的政府部門給我安置住房,他們卻互相推諉。就是不給我安置住房,還對我說你找到胡錦濤你的問題就解決了,你要是找到聯合國解決得還快。這些地方政府官員根本就是目無王法,高高站在權利之上對老百姓毫無顧忌的欺壓。

2008年6月18日,在沒有任何告知也沒有給我任何安置住房的情況下,開發商與一些政府部門官員不顧我們的死活,用重型機器將我樓上6樓房頂拆除一直拆到4樓,我們坐在屋裡就能體驗四川汶川8級大地震,那灰塵讓我們睜不開眼,只能用濕毛巾摀住嘴巴才能呼吸。

聲音是震耳欲聾,房屋在顫抖。我女兒忍受不了,後來把女兒護送到對過的公園裡。我多次打110報警,警察說這是政府的事,我們管不了,你去找和平區政府。然後我去了所長辦公室找所長求救,所長給區建委主任王建國打了電話,他讓民工停了(有錄音為證),等我到了家一會兒又開始拆;我就去了區政府,找到信訪主任遲文建,他又打電話讓民工停了,他說:「我們各部門領導早就研究好了,明天下午給你解決住房問題, 你回去吧,我告訴他們了,在解決之前不拆了。」因18日拆一天都已拆到了4樓,我女兒也被嚇得夜裡發燒。6月19日 一大早重型機器又開始繼續往樓下拆,不知領導的誠信能在那裏體現得到?我把女兒送到朋友家,然後就去區政府求救,他們不但不管,反而把我抓到解放橋派出所扣押,給我做材料還給我照相,我不讓照就等我去完廁所出來打開門時就給我照了相(他們舉著照相機等候在門口)。

同時,我的臨時住所也闖進了一夥不明身份的人, 把室內幫我看家的前夫暴打一頓後,將室內所有私人物品搶劫一空,緊跟著這裡在重型機器吼叫聲中便成了一片廢墟。當時我打電話給前夫告訴他我在解放橋派出所 他卻告訴我有人闖進我家搶劫並打人,我就趁警察沒注意衝出派出所跑了回去,幾次打110報警,警察都拒絕出警,緊跟著解放橋派出所的警察又把我抓回去。

當天下午2:30左右,由和平區解放橋派出所的警察警號:260571把我押送到和平區體育館派出所,當時有和平區信訪辦主任遲文建、法院院長芮躍進、建委主任王建國、體育館街王書記、體育館派出所所長張輝5個職能部門的領導在體育館派出所一樓大廳等著我,讓我接受他們提出的不合理條件,我不答應就威脅我,還要拘留我、勞教我,我是一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合法公民而我的合法權益就這樣被開發商、地方一些政府、執法機關和黑惡勢力一起聯合剝奪了。(有當時錄音為證)

4.2008年7月15日,我去區建委要安置住房卻被保安和一夥不明身份人痛打了一頓之後就大出血(因正在月經期),差點就命喪黃泉。2008年7月21日,我帶病又去了北京國家信訪局反映情況,沒想到國家信訪局接待登記後就不讓我走,有警察給我登記照相,等到下午1點多,又把我押送到北京久敬莊關押。

傍晚5點多,又找天津政府把我押送到天津一個叫大沙河的地方關押,等到深夜又把我押回天津和平區體育館派出所繼續扣押,因我身體被建委人打後一直出血不止,(24號我去醫院看醫生做了b超檢查後,醫生告訴我有多項婦科病,那時我的血色素只有8點幾克),再加上一天一夜都沒有吃食物和飲水,當時身體很虛弱,他們擔心怕我死在那裏,也看我一段時間不能去北京所以將我釋放。如果我的身體好的話就要被關押到奧運會以後才能釋放。每逢國家有重大慶典、會議或者重要活動和一些外國重要首腦來訪,我都要被扣押或在自己的住所被監控。像我這樣無家可歸的就一定會被關押監控。

5.2009年10月1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60週年大慶,2009年9月19日在北京大興區我租的房子裡,(我)被當地警察抓走。然後又找來天津警察把我押回天津,這次又被關押21天。其中9月22日那天,(我)被警察毆打,撥打110求救無果,又打960111督查電話全不管,無奈給一個朋友打電話去派出所外面看著我,(因當時不給我飯吃,我去食堂要飯被毆打。)我就躺在院子的操場上,頭被他們連摔帶打很暈,想吐。朋友從鐵門外能看到我。後來我又打120救護車來了,可派出所不讓120救護人員進去救我,是我朋友和他們理論半天,要求把我帶走,然後他們才肯讓120救護人員把我送到天津公安醫院。但警察不讓醫院給我做治療。繼續監控,只讓我躺在醫院急診室外面走廊的一個角落裡。呆了33個小時,也沒有吃任何食物和飲水。最後又強行把我帶回派出所,強行關押。

9月24日,(他們)又把我轉到天津莫泰賓館516房間繼續看押,(男女混住一間屋,房間有兩個單人床,男警察睡一張床,我和一名女輔警擠在另外一張單人床上。從9月19日到9月24日,我才能第一次洗上澡。)直到10月10號晚上才被釋放。

6. 原本是簡單的拆遷,卻把我逼得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得不走上了漫長而艱辛的上訪之路。通過到地方政府和國務院的有關部門反映問題,幾年下來,問題始終得不到解決。反而有時候在國家最高信訪部門反映問題時直接被扣押、再送回地方。

中央最高部門不督辦地方政府解決問題,確幫著迫害上訪人員。也使我懂得了,這不是那個地方政府的問題,而根本在於上下官員裙帶腐敗和國家體制的不完善、司法不獨立、司法濫用權所至。我們的祖國一天比一天富強,大大小小的官員們一天比一天富有,而我們老百姓的生活卻一天比一天艱難。

在中國,法律是為了專門制約老百姓制定的,而政府部門卻不受任何法律的約束,他們可以違反任何法律,官員們也可以隨時更改任何法律而且是口頭告知,不需要任何文字說明。官員們自己製造的口傳法律在實用時,它的效率遠遠大過國家的憲法,也不用勞煩很多的立法學者們。老百姓對政府不公平的欺壓還不能有半點反抗,稍有不滿就要被壓制,尤其是對廣大的訪民們,非法關押、拘留、勞教這算是輕的了,又有多少人是冤死於非命的。像我的鄰居劉老伯被法官和法警打死在花園內。最人人皆知的也死得最慘的樂清市寨橋村錢雲會不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嗎?為了不繼續受到各種迫害,所以我逃到了澳洲,繼續走我的維權之路並向全世界吶喊!請救救中國廣大苦難的訪民們!

此致

敬禮!

何燕

聯繫電話:0061 466 738 359

於2011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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