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燕:恶性强拆逼我出逃走上海外上访路

何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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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8月05日讯】原天津市和平区岳阳道玉晶里2号居民何燕,因遭遇俬产住房被非法拆迁而被迫走上上访路,历尽被抓、被打等等经历,最后被迫逃到海外,开始了海外上访的历程。以下是何燕向本报的投书,详述了自己被强迁的悲惨经历。

尊敬的朋友们,大家好!

我是原天津市和平区岳阳道玉晶里2号居民何燕,我的家并不大也不华丽,但非常温馨,也着实让亲戚、朋友和邻居羡慕了一阵。本来我是一个不问世事的家庭主妇,我也甘愿努力做一个贤妻良母型的小女人,但自从我们这里开始拆迁一切都变了,家也就不像家了。我的人生、我的一切全都变了,从拥有一切,更拥有幸福和快乐,到一无所有、家破人亡、沦落到四处流浪,还要到处躲避政府的迫害。下面我简单介绍一点我家的遭遇:

1、我和我的家人13年来的不幸遭遇要从我家俬产住房被非法拆迁说起,1998年11月18日,一封危房紧急避险拆迁公开信发到在这片居住的每一户居民,从此这里的房子连同房内居住的人就恶运开始,不是危房拆成了危房。

1999年2月2日,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介入,发出传票一张。1999年4月8日和4月12日两次开庭都不见原告到庭,我问主审法官为什么不见原告到庭?法官说我们全权代理了。我不知道哪个国家的法律有这样的规定,在开庭时,原告可以不到庭而是由主审法官全权代理的。我让主审法官出示拆迁许可证,法官说我没有权利看,让我回家等着强迁……。这一等就是8年以后。

其中2003年12月2又强行断水、断电、断煤气,使我们不能正常生活。为了取出水管和煤气管道,在我家门前挖了一条横沟,出入不便、垃圾堆满房屋周围,在这种恶劣环境下,我孩子爷爷连着急带生气一病不起,不到半年就含恨离开了这个世界。开发商与政府部门天天在破坏房屋结构,我与孩子不敢在家居住,借住邻居家的地下室多年,与丈夫长期分居导致感情破裂最后离婚。

2、2006年5月25日,开发商和政府又同时发给了我2005年的房屋拆迁评估报告单和2006年的房屋拆迁裁决书,(不同年限又是不同的文书却一同送到我家,这又是什么法律程序?)这次又以盖经济适用房为名拆迁,还顺便口头告知:1998年的危房回迁公开信、危房紧急避险鉴定报告、法院介入的此案和对我家造成家破人亡的毁灭性伤害,一切“作废”(实际开发商现在正在盖高档商品房,从网上可以查到开发商的宣传资料“中国天津市和平区聚汇和兴楼盘”)。1998年被鉴定的危房又经过8年的毁坏反而变成了一切完好的房子了(有我家房屋被毁坏的一些照片为证)。

2006年,和平法院再次介入,一个拆迁案子法院在不同年度又以不同的名义介入强迁,却没有任何文字说明理由。2006年11月21日,将我唯一的私产住房强迁,把这块土地送给了开发商,没给我安置住房,却强行将我送到一处有毒的房子。没办法我只有去当时的拆迁办公室天津市和平区西安道化贸楼4栋101室 临时居住,从这天起我和我女儿就过上了人间地狱生活。

拆迁办与法院现场办公的人对我母女百般折磨,天天给我制造生活麻烦,剪断电线、关电闸门是我们每天必吃的家常饭;还让拆房民工晚上坐我屋里值班,不让我母女睡觉;给我反锁在屋内,让我失去生活自由也是他们最开心的事之一。有时我忍受不了就打110报警,警察来找拆迁办和法院的人把门打开。有两次夜里从外面把我屋里的窗户玻璃砸坏、碎玻璃飞我满床、差点就伤到我和孩子。有一次法院一位法官马晓黎(女) 把我临时居住的屋门插销踹坏,使我关不上门,我去找她理论,作为法官故意踹坏我的屋门不就是执法犯法吗?一位男法官王毅恶狠狠地对我说犯什么法我们就是法,还追到我屋里要打我,我跑到屋里一个角落不敢再说话了。还有一次夜里有人把我楼上二楼搬走的住户屋内水管弄坏,水把我们从睡梦中浇醒、我只好连夜淘水,等天亮找来自来水抢修人员,他们检查后说这是人为的。还有一次把院内的煤气支管上面的堵头弄松煤气从周围喷出来,等找来煤气抢修人员经检查后他们也说是人为的。还有一次在我旁边的楼上六楼放火,我打119找消防人员来救火。他们为我们设置的其它生活障碍更是无尽无休,让我孤儿寡母日夜过着担惊受怕、生不如死、度日如年的日子。我女儿因长期生活在惊吓与恐惧中得了胃溃疡病,我也被长期折磨得了多项妇科病和腰间盘突出。

3、2007年6月15日,再次的灭绝人性(行为)强行拆除了我与女儿栖身地化贸楼4栋101室的门窗,使我母女再次失去了最起码的生命安全保障,(有照片为证)。(2007年6月16日化贸楼4栋104室邻居刘老伯也在拆迁现场办公室设的巡回法庭庭审后发生了口角,法官和法警们一起将被拆迁户刘老伯追逐到拆迁办对面的公园里,将刘老伯打死。据目击者讲:把人打死后法官还踢了被害人3脚。事发后有英国天空新闻记者何丽去了死者家采访,但死者家属没敢接受采访。)

此案发生后我女儿也受到了巨大的惊吓,恳求我:“妈妈咱们不告了,房子咱也不要了行吗?”还常在睡梦中惊醒,万般无奈我只好求助已经离婚的孩子父亲来陪伴她、安慰她。此后一年多无论寒冬酷暑我们一直生活在没有门窗、没有生命安全保障的屋子里,生活之艰难无以言表。

在此期间我不断找各个参与拆迁的政府部门给我安置住房,他们却互相推诿。就是不给我安置住房,还对我说你找到胡锦涛你的问题就解决了,你要是找到联合国解决得还快。这些地方政府官员根本就是目无王法,高高站在权利之上对老百姓毫无顾忌的欺压。

2008年6月18日,在没有任何告知也没有给我任何安置住房的情况下,开发商与一些政府部门官员不顾我们的死活,用重型机器将我楼上6楼房顶拆除一直拆到4楼,我们坐在屋里就能体验四川汶川8级大地震,那灰尘让我们睁不开眼,只能用湿毛巾摀住嘴巴才能呼吸。

声音是震耳欲聋,房屋在颤抖。我女儿忍受不了,后来把女儿护送到对过的公园里。我多次打110报警,警察说这是政府的事,我们管不了,你去找和平区政府。然后我去了所长办公室找所长求救,所长给区建委主任王建国打了电话,他让民工停了(有录音为证),等我到了家一会儿又开始拆;我就去了区政府,找到信访主任迟文建,他又打电话让民工停了,他说:“我们各部门领导早就研究好了,明天下午给你解决住房问题, 你回去吧,我告诉他们了,在解决之前不拆了。”因18日拆一天都已拆到了4楼,我女儿也被吓得夜里发烧。6月19日 一大早重型机器又开始继续往楼下拆,不知领导的诚信能在那里体现得到?我把女儿送到朋友家,然后就去区政府求救,他们不但不管,反而把我抓到解放桥派出所扣押,给我做材料还给我照相,我不让照就等我去完厕所出来打开门时就给我照了相(他们举着照相机等候在门口)。

同时,我的临时住所也闯进了一伙不明身份的人, 把室内帮我看家的前夫暴打一顿后,将室内所有私人物品抢劫一空,紧跟着这里在重型机器吼叫声中便成了一片废墟。当时我打电话给前夫告诉他我在解放桥派出所 他却告诉我有人闯进我家抢劫并打人,我就趁警察没注意冲出派出所跑了回去,几次打110报警,警察都拒绝出警,紧跟着解放桥派出所的警察又把我抓回去。

当天下午2:30左右,由和平区解放桥派出所的警察警号:260571把我押送到和平区体育馆派出所,当时有和平区信访办主任迟文建、法院院长芮跃进、建委主任王建国、体育馆街王书记、体育馆派出所所长张辉5个职能部门的领导在体育馆派出所一楼大厅等着我,让我接受他们提出的不合理条件,我不答应就威胁我,还要拘留我、劳教我,我是一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公民而我的合法权益就这样被开发商、地方一些政府、执法机关和黑恶势力一起联合剥夺了。(有当时录音为证)

4.2008年7月15日,我去区建委要安置住房却被保安和一伙不明身份人痛打了一顿之后就大出血(因正在月经期),差点就命丧黄泉。2008年7月21日,我带病又去了北京国家信访局反映情况,没想到国家信访局接待登记后就不让我走,有警察给我登记照相,等到下午1点多,又把我押送到北京久敬庄关押。

傍晚5点多,又找天津政府把我押送到天津一个叫大沙河的地方关押,等到深夜又把我押回天津和平区体育馆派出所继续扣押,因我身体被建委人打后一直出血不止,(24号我去医院看医生做了b超检查后,医生告诉我有多项妇科病,那时我的血色素只有8点几克),再加上一天一夜都没有吃食物和饮水,当时身体很虚弱,他们担心怕我死在那里,也看我一段时间不能去北京所以将我释放。如果我的身体好的话就要被关押到奥运会以后才能释放。每逢国家有重大庆典、会议或者重要活动和一些外国重要首脑来访,我都要被扣押或在自己的住所被监控。像我这样无家可归的就一定会被关押监控。

5.2009年10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60周年大庆,2009年9月19日在北京大兴区我租的房子里,(我)被当地警察抓走。然后又找来天津警察把我押回天津,这次又被关押21天。其中9月22日那天,(我)被警察殴打,拨打110求救无果,又打960111督查电话全不管,无奈给一个朋友打电话去派出所外面看着我,(因当时不给我饭吃,我去食堂要饭被殴打。)我就躺在院子的操场上,头被他们连摔带打很晕,想吐。朋友从铁门外能看到我。后来我又打120救护车来了,可派出所不让120救护人员进去救我,是我朋友和他们理论半天,要求把我带走,然后他们才肯让120救护人员把我送到天津公安医院。但警察不让医院给我做治疗。继续监控,只让我躺在医院急诊室外面走廊的一个角落里。呆了33个小时,也没有吃任何食物和饮水。最后又强行把我带回派出所,强行关押。

9月24日,(他们)又把我转到天津莫泰宾馆516房间继续看押,(男女混住一间屋,房间有两个单人床,男警察睡一张床,我和一名女辅警挤在另外一张单人床上。从9月19日到9月24日,我才能第一次洗上澡。)直到10月10号晚上才被释放。

6. 原本是简单的拆迁,却把我逼得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得不走上了漫长而艰辛的上访之路。通过到地方政府和国务院的有关部门反映问题,几年下来,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反而有时候在国家最高信访部门反映问题时直接被扣押、再送回地方。

中央最高部门不督办地方政府解决问题,确帮着迫害上访人员。也使我懂得了,这不是那个地方政府的问题,而根本在于上下官员裙带腐败和国家体制的不完善、司法不独立、司法滥用权所至。我们的祖国一天比一天富强,大大小小的官员们一天比一天富有,而我们老百姓的生活却一天比一天艰难。

在中国,法律是为了专门制约老百姓制定的,而政府部门却不受任何法律的约束,他们可以违反任何法律,官员们也可以随时更改任何法律而且是口头告知,不需要任何文字说明。官员们自己制造的口传法律在实用时,它的效率远远大过国家的宪法,也不用劳烦很多的立法学者们。老百姓对政府不公平的欺压还不能有半点反抗,稍有不满就要被压制,尤其是对广大的访民们,非法关押、拘留、劳教这算是轻的了,又有多少人是冤死于非命的。像我的邻居刘老伯被法官和法警打死在花园内。最人人皆知的也死得最惨的乐清市寨桥村钱云会不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吗?为了不继续受到各种迫害,所以我逃到了澳洲,继续走我的维权之路并向全世界呐喊!请救救中国广大苦难的访民们!

此致

敬礼!

何燕

联系电话:0061 466 738 359

于2011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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