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城管被領導授意偷元宵送敬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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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2月07日訊】(大紀元記者喬琪報導)2月初哈爾濱市雙城市城管人員在未告知的情況下,將商家堆放在門口的元宵偷偷取走,城管工作人員表示搶是領導臨時決定的。律師表示,這是偷盜行為;而民眾稱,執法人員的劣行必將引發執政者的道德危機,進而侵蝕當政者的執政合法性。

搶元宵是領導臨時決定的

2月2日哈爾濱市雙城市某副食品商號在早上7點多,將價值600多元的100多袋元宵、及一箱冰凍的魚,放在商店門口外,可9點多出門查看發現元宵不見了,而魚還在。另一家鄰近的蔬菜水果商店放在門外的400多元的60多袋元宵,也不見了。

據目擊者說,街邊停著三輛執法巡邏車,幾個穿便衣的人把元宵往車上扔。大陸媒體稱,雙城大多數商販都遇到了此類事件,經查知是雙城市城管行政執法局,將元宵送到敬老院慰問老人。

2月6日,該執法局工作人員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他們(城管)的工作就是靠搶,搶是領導臨時決定的。

執法偷走元宵是屬於偷竊行為

被搶走元宵的商家氣憤地說:「不告訴我們一聲就給搬走了,這和偷、搶有什麼區別」。

在黑龍江執業的薛律師在接受大紀元記者採訪時表示,該城管的行為肯定是違法的,城管執法,最起碼應有書面處罰決定。老百姓如有不服,可通過救濟途徑得到合理的解決。而這此次城管的執法,沒有任何工作程序可言。損失的商家應該報警,由公安機關處理。

薛律師說,城管在未告知對方的情況下取走商家的物品,原則上是屬於偷竊行為,如果在大街上擺攤,攤位的主人見城管來了就跑了,城管對其攤位的物件加以處理,這是可以理解的,但這個是有店面的,起碼應打聲招呼,告知其違反了什麼規定。

官稱清理占道行為

城市管理執法局局長周旭東稱,2日當天執法人員拿走商店元宵是執法局的一次清理占道行為;但執法人員在執法時有些走樣,說「執法就靠搶」的工作人員當天喝了酒。

令民眾質疑的是,如果是整頓市容,為什麼放在門外的凍魚、玉米麵不拿,而只拿走元宵;如果是整頓市容,執法局工作人員既沒著裝、也沒出示工作證件、下達處罰通知單,就強行把東西取走,如果要敬老可由商家自行送往敬老院。

記者致電雙城市敬老院,該院一名男性職員表示,他們收到了城管送的140袋元宵,至於往年有沒有收到,他表示由於新進不久並不知情。

薛律師表示,如此非法執法還有一個問題,很難證明其將沒收的物品,全數送敬老院,可能有一些私吞了。現在這事已獲得媒體的關注,行政處罰法、行政復議法及規範城管的相關法規,對失職人員都有處罰規定,就看政府如何處理。他認為,這事老百姓關注可以,但深究就沒什麼意義,因為類似事件在中國太多了,「除非你大過政府,你就可以去干涉、去追究」。

沒有監督導致搶得光明正大

有民眾認為當地政府監督存在很大漏洞,對違規執法根本沒有人管,才造成搶得這麼「光明正大」。

也有民眾在網上表示,執法人員的劣行必將引發執政者的道德危機,進而侵蝕當政者的執政合法性;執政為民,不在於動聽的政治口號,而在於人民公僕是否真的成為人民公僕。

(責任編輯:江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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