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現多起冤案 港媒:中共辦案如追求GD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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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12月17日訊】(大紀元記者張頓綜合報導)18年前,18歲的內蒙古青年呼格吉勒圖向中共當局報案卻被當局當作姦殺犯、對其毒打,被屈打成招後被判死刑,案發61天後被處死。直到多年後真兇落網,呼格父母上訪9年後,呼格才得以被判無罪。港媒評論稱,大陸類似冤案層出不窮,警方破案如同追求GDP般,中共警方通過逼供、誘供、指供,製造冤案,在執法、司法機構通力合作下,草菅人命竟然成為「一條流水作業線」。

中國大陸多起冤案被曝光

1996年4月9日,內蒙古呼和浩特市毛紡廠年僅18歲的職工呼格吉勒圖和工友閆峰夜班休息時,聽到女廁內有女子呼救,便急忙跑往女廁內施救。而當他趕到時,呼救女子已經遭強姦後被扼頸身亡。

當呼格吉勒圖跑到附近警亭報案時,卻被時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局長馮志明認定為是殺人凶手。在沒有充足證據的情況下,中共警方對其進行毒打,最後呼格吉勒圖屈打成招。61天後,即1996年6月10日,呼格吉勒圖以流氓罪、殺人罪被執行死刑。

據《法新社》報導,呼格吉勒圖死後,他的父親李三仁、母親尚愛雲開始頻繁上訪,但是沒有獲得回應。參與所謂破案的多名警官都因「迅速破獲大案」獲立功表彰。

更為離譜的是,2005年殺人惡魔、真凶趙志紅落網,供認了該起姦殺案後,中共仍然沒有翻案的動作。直到引發中國社會及全球輿論的廣泛關注後,中共才於2014年11月20日對此案重審;12月15日當局內蒙古高法宣佈原被告人、已被中共槍決18年的呼格吉勒圖無罪。

據《澎湃新聞》報導,當年主辦呼格案的馮志明,現已升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長。而對該案作出「特別指示」的時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局長王智,後來升任內蒙古公安廳巡視員。

類似的案例還不少,如1994年8月5日,河北石家莊市也是發生一宗姦殺案,中共公安抓捕青年工人聶樹斌後宣稱已破案,該市中級法院以強姦罪、故意殺人罪判處聶死刑;1995年4月27日聶被當局處死。

但10年後,2005年1月18日,該案真兇王書金在河南落網,對石家莊市該起姦殺案供認不諱,但中共堅持稱凶手不是王書金,引發公眾譁然,成為大陸司法界和媒體關注的熱點之一。

在外界強大的壓力下,中共最高法於2014年12月12日下午突然在微博上公佈,要求山東省高法複查聶樹斌姦殺案。

港媒:中共草菅人命 流水作業

港媒《東方日報》12月16日發表評論稱,中共治下,冤案屢見不鮮。在大陸任何地方,只要出現兇殺案,就意味著警方領下了一個必須完成的任務,任務不完成,考核必泡湯,領導陞遷就無望。如同追求GDP般,各地警方都追求高破案率,全國都出現「運動式破案」的現象。

從警方通過刑訊逼供、誘供、指供,把冤案「打造成鐵案」,之後進入司法部門,經過檢察院的起訴,再到法院胡亂的判決,冤案就如滾石下坡,一路衝關奪隘,勢不可擋。在執法、司法機構通力合作下,草菅人命竟然成為「一條流水作業線」。

更讓人氣憤的是,很多冤案證據確鑿,輿情沸騰,但司法系統就是不願翻案。顯而易見,因為平反冤案等同落司法人員的面子,阻力自然很大。同時,主持平反者自己並無得利,動機也就不強。結果,被冤的人就這樣被永遠的冤了,而刑訊逼供也會一直持續下去。相比之下,那些冤假錯案的製造者,每偵破一宗案件,就可以立功受獎,每製造一個冤魂,就可以官升一級。含冤受屈的人即使冤案平反了,製造冤案的人仍然不用接受任何懲罰。
責任編輯:林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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