曉嵐:看法輪功學員馮興吉在上海申訴情況有感

曉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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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5月30日訊】2013年10月,上海高院以「上面的意思」為由拒絕受理法輪功【馮興吉申訴】案。< <刑事訴訟法》明確規定,申訴是當事人應有的權利,高院作為法律的執行機關,應當維護法律,以保障人權為己任。亞里士多德認為:法律的本質就是正義的體現。法 輪功練習者信仰真善忍,只是按真善忍的標準做一個好人,這是人類的普世價值。對於這無辜的迫害視而不見作為一個法律工作者,有法不依,在法律的尊嚴面前,將自己的責任置於何地!

任何社會法律的制定總是以維護道德作為前提,而法律與道德關係為:法律是最低的道德,道德是最高的法律。對法輪功的迫害的一切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又為甚麼要盜用法律來製造迫害?這種執法意識和執法行為,折射出人類的道德尊嚴,這又將人類 的良心又將置於何地!

但願理性能代替情感,善惡、正邪會容易分辨。對法輪功迫害十五年來,除了污蔑和 造謠,拿不出任何證據。邪惡之首利用手中權力發動迫害,奸孽之人,追名逐利,互 相欺騙,相互利用,層層造假製造迫害;在黑窩裡為了追求轉化率,利用管教、犯人,使用酷刑、虐待,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對外稱:教育、感化、挽救。所有的一切對於這場迫害的直接參與者都是心照不宣的事實。也許有人認為,輿論怎樣宣傳,大家都是這樣認為的,其實不是。是中共綁架了國人,叫我們自己欺騙自己,很多人只是趨於中共的淫威和顧及眼前的利益不願捅破而已。這是皇帝新裝式的謊言。我們可以理性的判斷一下,這種狀況還能維持多久?

法輪功學員所作的一切就是講真相,講清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人待人應該真,應該善。這是萬古不變的。對信仰真善忍的迫害就是對良知的踐踏,對道德的殘害。在善惡,正邪面前,中立是不存在的。反迫害是良知的選擇,也是善良的選擇。

對於直接參與這場迫害的公檢法人員,你們可曾想過,身陷囹圄的法輪功學員,面對酷刑,面對手銬,腳鐐,法輪功學員還在向迫害他們的人陳述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 這種的精神力量來自於何處?難道不是法輪大法賦予人性的高尚!你們可曾想過,對於身陷囹圄的法輪功學員,有冤無處申,有苦無處訴,他們和他們家人的內心歷經怎 樣的艱難和磨礪?你們可曾想過,對於迫害失去生命的法輪功學員,他們的家人內心承載的是怎樣的揪心和煎熬?法輪功學員每一次沉重地付出,唯願能喚醒國人心底那依然存在的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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