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器官買賣異於國際社會 專家有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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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8月31日訊】(大紀元記者沙莉編譯報導)從全球範圍來看,長期病患者需要的移植腎臟的數量,遠遠多於來自死亡捐贈者的器官。但伊朗可以合法賣腎,但引發醫學專家不同的看法,認為可能存在賣腎者並非自願而是被家人強迫出售器官。

德國《明鏡週刊》網站講述了一名伊朗女子賣腎的故事。29歲的伊朗女子納林在2014年11月以4600歐元賣掉了她的一個腎臟。她和丈夫已經失業多年,她希望在賣腎換來的錢花光之前,丈夫能找到工作,不再依賴納林的父母生活。

名叫加法爾的年輕男子買了納林的腎,他已經有五年多時間只能通過透析來生活。加法爾和他的家人能夠直接從醫院牆壁上的廣告中搜索合適的器官:賣腎者在廣告中說明血型、年齡、性別和電話號碼,以這種方式提供腎臟。

加法爾的家並不富裕,為了買腎幾乎傾家蕩產。而他移植腎臟後的結局很糟糕,身體排斥移植來的器官。術後3週,他死了。

賣腎這樣的交易在世界上幾乎每一個國家都是非法的,只有伊朗不同。1988年伊朗政府推出「Lurd」項目,意為「不危及生命的腎臟捐贈」,就是說在非親屬之間由活體供腎。1997年,伊朗政府再次推出「利他捐贈」方案,由基金會組織捐助者和受者之間的聯繫,此外腎臟出售者還可以從國家獲得一些經濟補助。

買一個腎臟等於伊朗人一年薪水

在伊朗,賣腎者和需要者直接聯繫,商定價錢。一個腎通常是2,000到5,000歐元,伊朗人平均月薪為350歐元。伊朗法律規定,買賣雙方必須都是伊朗公民,以防止有錢的外國人在該國購買腎臟或是外國窮人進入伊朗販售腎臟。

伊朗德黑蘭大學醫學院教授Mahdavi-Mazdeh於2012年在雜誌《國際腎臟》上發表看法,認為這樣的項目排除了黑市交易商,但具有爭議點,特別是,項目的基礎是用錢換器官。

Mahdavi-Mazdeh認為,這樣的器官移植不僅需要捐贈者本人也需要親屬同意。如果醫生懷疑有賣腎者並非自願而是被家人強迫出售器官的,他們應該幫助賣腎者,醫生應該以醫學理由拒絕手術。

「售腎者被人恥笑」

醫學倫理學家Nir Eyal在《明鏡在線》訪談中就伊朗方案表示,結果喜憂參半:「一方面,腎臟移植等待名單的確顯著縮短,另一方面,出售者受到恥笑,被稱作『半人』。」納林沒有告訴她的家人賣腎的事情,只有她的丈夫知情。

除了Lurd項目,在伊朗也可以從親人或死者捐贈獲得腎臟,這也是國際公認的兩種取得器官的管道。

2010年在伊朗有2,200個腎臟移植案例。69%的腎臟由Lurd項目組織。26%的腎臟來自死亡捐贈者,其它由親屬捐贈。近幾年中,死亡捐贈者的比例穩步上升,Lurd項目的賣腎比例有所下降。

責任編輯:林琮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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