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善一情侶賣女買貓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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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12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蕭律生報導)三年前,浙江嘉善人丁某、賈某用賣親生女兒換來的2萬元(人民幣,下同)錢買了只2000元的寵物貓。目前,這對情侶被雙雙判刑。網民稱:已經不是沒人性的問題了,是連畜生都不如。

據陸媒報導,今年26歲丁某同比她大一歲的男友賈某於2009年相識後生活在一起。由於兩人都沒有穩定工作,賈某又曾參與盜竊,雙方父母一直不同意兩人交往,所以兩人也一直沒登記結婚。

早在2013年6月左右,丁某已經懷胎快十個月了。兩人因不務正業,沒有穩定收入,竟萌生把孩子生下來賣掉的想法。

最終通過網絡,尋找到江蘇徐州的一個買家,對方出資2萬元買下丁某的女兒。在買家的安排下,丁某在山東一傢俬立醫院剖腹產下一個女兒。拿到2萬元錢後,丁某就和賈某回嘉善,轉手買了一隻2000元的寵物貓。

丁某竟大言不慚地說,當時正好看到網上有人賣寵物貓,很喜歡,手邊有了錢就買了。

此事被披露後遭到了網民的痛罵。

「你猜測188」:好吃懶做,把自己的親生兒女當成了一種賺錢的工具,枉為父母也。那可是自己身上掉下來的親骨肉啊。怎麼就能當成動物一樣販賣掉了吶。都說虎毒不食子,可憐天下父母心。可是孩子的父母比虎還毒,比蛇蠍還狠。

「由來炒雞喜歡小金」:連罵人的話都不想說,他們根本不是人。

「房躉」:倫理道德喪失殆盡。真不如個畜類了,任何一種畜類都不會這樣做了。

其實這不是丁某第一次賣孩子,在2012年的時候,她就將自己的頭胎女兒以1萬元的價格賣掉了。

據報導,丁某的第一個女兒出生是在2012年4月,當時丁某正好和賈某鬧矛盾,丁某背著男友,自己私下找了河南買家,以不足1萬元的價格親手把女兒賣掉。

目前,丁某以拐賣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賈某因拐賣兒童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但是,賈某不服判決,正在上訴中。

責任編輯:劉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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