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陳光武律師:聶樹斌家屬為何起訴洪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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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12月08日訊】(大紀元特約記者秦雪、凌雲採訪報導)河北石家莊青年聶樹斌因「強姦殺人案」被冤殺二十一年後,被中共最高法院改判無罪。山東刑辯律師陳光武自2012年開始為聶樹斌翻案進行努力,2016年4月因為一些非議而解除代理委託。陳光武是中國當代知名的刑事辯護律師。他接受了大紀元記者專訪,披露聶樹斌家屬為何醞釀起訴中共央視和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洪道德。

1994年夏天,康菊花在河北被姦殺。20歲的聶樹斌因此案被捕,1995年被殺。2005年,一個名叫王書金的男子承認是他殺了康菊花。聶樹斌的家人花了十一年多的時間四處奔走,最高法院12月2日終於裁定聶樹斌一案證據不足,改判無罪。

接上文:專訪陳光武律師:聶樹斌案判決未展現真相

專訪陳光武律師:聶樹斌冤案的責任人是誰

以下是大紀元記者對陳光武律師的訪談實錄的第三部分。

記者:據報導,聶樹斌家屬起訴中央電視台和政法大學教授洪道德,是這樣子嗎?

陳光武:他們有這個意向。現在可能還沒最後定下來,並沒有起訴。只能說他們家人有這個議案、有這個意向,跟他們商量過。現在具體怎麼處理,還沒有具體地付出行動,還沒有正式行動,處於醞釀階段。

記者:央視和洪道德在負責複查的山東高院還沒有判決之前就宣稱聶樹斌被判死刑是合理的。明顯偏袒河北司法部門。他們為甚麼這樣做?

陳光武:當時呢,對我們律師代理工作造成了很大的干擾。所以,我寫了一篇文章《洪道德無道無德》。結果他在北京市海淀法院對我提起刑事控告。當時由於中央電視台這個平台給他提供了宣傳他的觀點的一個場所、一個機會。中央電視台在中國是中共的門戶媒體。它的參與,使這個案子帶了一定的政治色彩。所以很多民眾就認為中央電視台給他提供這個機會,很擔心觀點是來自政府有關機關的。所以呢,對我們的代理申訴工作造成很大困擾。至於你說他為甚麼這麼做,我想現在也沒有答案,也沒有確切的證據。

我個人認為,極有可能是河北政法委張越這伙兒人私下和洪道德甚至和電視台有關方面有一些不正常的接觸,所以導致洪道德在中央電視台上胡說八道,影響法院的正常審理,影響我們的正常代理。所以,我對洪道德現在仍然耿耿於懷。這個問題,只能回答到這個程度。

記者:您曾經因為批評洪道德無道德而遭到起訴。現在最高法宣判聶樹斌無罪,那您現在怎麼處理跟他之間的官司?

陳光武:我那篇文章確實帶有情緒化的成分。「洪道德無道無德」帶有一定的情緒化的成分,也有一定的輕微的侮辱洪道德的色彩。這個我不否認。但是絕不存在構成誹謗罪的問題。他作為中國著名的法學家,他應該非常清楚,我的行為只是對他在中央電視台發表的不當言論的批評、討論。肯定是不可能構成犯罪的。但是他竟然在這種情況下到法院起訴我誹謗。所以,當時的態度是非常惡毒的。經過半年多的實踐證明聶樹斌翻案,徹底證明了他在中央電視台的觀點是錯誤的,而我反駁他的意見以及平時我們在聶案中的代理意見是正確的。我們的意見被山東高院採信,現在被最高法院採信。那麼面對這個情況,前天我突然發現,中國社會科學網突然把我那篇所謂怒罵洪道德的文章貼了很長一段外語,又在它的網站上鄭重其事地發表了。

我原來發表過,它這樣一發,因為中國社會科學網站影響很大,轉載也很多。不少網友給我打電話,讓我起訴洪道德,讓我跟聶樹斌母親聯手對洪道德、中央電視台起訴。目前這個問題,我還沒有考慮成熟。我的基本意向不太主張我參與這個起訴。因為畢竟我們最關注的、最關心的聶樹斌案子的問題已經解決了。我和洪道德之間的是非曲直客觀上已經有了結論了。同時,網上這幾天也對洪道德鋪天蓋地地謾罵、諷刺,已經很嚴重了,他已經受到了一定的輿論譴責。所以,我覺得他已經受到譴責、得到一定的教訓了。我要再起訴他,我感覺有點小題大做,同時還感覺到太和這樣的人一般見識,浪費精力,覺得沒有必要。所以目前我還沒有打算參與聶樹斌家人的起訴。基本就是這個情況。

記者:那麼洪道德在12月2日告訴媒體,最高法的判決書最後認定的是,聶樹斌因證據不足而被判無罪,而不是事實無罪。他還說,追責更像是表明一個態度,最後很難追到每個人頭上有甚麼具體責任。您怎麼看待他的發言?

陳光武:他這個發言,這幾天是他在輿論上、在網站上挨罵的另一個導火索。一個導火索就是中國社會科學網把我的文章重發,引起一部分網友轉發,罵了他一通。那麼他12月2日的言論也是重要的導火索。但是作為一個法律工作者,我必須客觀地從法律上來考量。洪道德這個言論沒有大的錯誤。為甚麼呢,最高法院確實以「疑罪」處理的。疑罪就是不能用法律的證據準確地認定你有罪,我就把你作無罪處理。這是「疑罪從無」的法定原則,這是全世界通用的。那麼聶樹斌的案子最高法院恰恰就用了這樣一個法律手段。當初認定你(聶樹斌)作案,沒認定是王書金作案,他認定是判的時候設置不清、證據不足。採取的「疑罪從無」的技術上的處理。這樣的話洪道德的觀點並不違反法律規定。

但是為甚麼網友和社會上強烈地反對,同時對他罵得很厲害呢?一個是去年4月28日在焦點訪談上的發言讓大家埋下了對他的怨恨。案子還沒結,他在中央電視台散布一些不利於正常審理的輿論,大家對他是一直懷恨在心。這是第一點。

第二點,他發布這個觀點有點不合時宜。如果我們是學術座談會,在討論法律問題、刑法學問題,就這兩個問題,那你這個觀點非常正確。但是面對聶樹斌這個案子不行。全國人民、億萬群眾關注了十年,那麼多的法學家為他付出了極大的代價,那麼多的律師為他付出那麼多的勞動。好不容易得到這個結果,你在那裡說三道四,說基本意思就是聶樹斌還不能完全排除犯罪嫌疑,這是證據不足的問題。所以,必然要引起社會反感、痛罵。

所以,我個人感覺,洪道德12月2日說這個話的時候,不太合時宜。法律上沒有多大錯誤。如果說錯誤的話,我個人認為,最高法院的判決,它的問題比洪道德評論的觀點還要大。因為最高法院是了解案情的,也進行了調查的,我們也看過卷宗。這個案子很明顯的是王書金作案,而不是聶樹斌作案。很多證據能夠證明這個觀點。那麼你為甚麼最高法院不按事實和法律認定王書金犯罪,否定聶樹斌犯罪,徹底地為聶樹斌平反呢?所以我認為這個問題出在最高法院。

那麼現在我們再討論這個問題已經沒有實際意義了,因為最高法院已經判決,所以是沒有上訴抗訴的機會的。這個案子就這樣結了。但是我認為最高法院這個結案方式、角度是存在問題的。實際上聶樹斌不是程序上的無罪,而是徹頭徹尾的實體上的錯案。我一直是堅持這個觀點。

記者:那麼洪道德的這番發言,是不是讓聶樹斌仍然籠罩在殺人犯的陰影之下?是否將讓公眾意識到最高法的判決不公?

陳光武:這個觀點老百姓大多是不懂的。因為懂法的律師和法律學者對他這個觀點是能夠理解,甚至能夠接受。比如說,我歷來和他是針鋒相對的,和他是你死我活的一個矛盾,我都能理解他的觀點有他的法律依據。但是全國人民不能達到這個程度啊。所以,他這個觀點在群眾當中造成了極大的反感和輿論上的痛罵。

那麼至於是否社會會對最高法院產生一些負面的影響或者是評價,我個人認為影響不大。因為老百姓講的,看的就是「平反」兩個字。只要你平反了,就是沒事兒,就是好人。無論你程序上無罪,還是實體上無罪,老百姓不懂。他也不計較。所以呢,對最高法院造成影響的可能性不是很大。

但是無論洪道德有沒有這番言論,最高法院在法學界、律師界,大家的看法和我的觀點是一致的,即最高法院完全可以認定聶樹斌實體無罪,而不是僅僅的認定他程序上無罪,也就是證據不足無罪。這一點我對最高法院的判決抱有遺憾。這個觀點我這幾天一直在向社會傳遞,這個是不徹底的,是有遺憾的。

記者:那您有把您的意見向最高法反映嗎?

陳光武:現在已經沒有價值了。因為案子是二審終審制。同時刑事法有規定,最高法有絕對的決定權。這個案子是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幾乎都不能改變的。當然了,將來社會的政治背景、法律環境出現大的變化,那時另當別論。正常情況下最高法院的決定、判決是不能改變的。

但是我的觀點在任何司法環境下、在和朋友交流甚至在我的博客上,我是非常坦誠的,毫不隱瞞地談了我的觀點。這幾天博客上我一直是發表類似的觀點,我說最高法院終於為聶樹斌平反了,但是呢,多多少少有點遺憾,就是沒有從實體上證明他無罪,這一點對聶樹斌是不公平的。因為聶樹斌和本案毫無關係嘛,他就是騎個自行車在那附近轉悠轉悠,然後有人舉報說這個孩子是我們小區的,老是騎自行車轉悠,報告公安局,公安局就派幾個人把他抓了。然後,前五天沒有供,最後是第六天供了,然後就(把他)殺了。不排除聶樹斌受到比較嚴重的刑訊逼供的情況。

所以現在已經這樣了,我們只能作為一個法律問題,做個理論問題,或者做個案例進行討論、研究。作為學術上的問題進行交流。向最高法院反映,沒有法律上的程序,也沒有實踐中的必要。因為最高法院的判決不能動搖。只要生效了,它就有最大的權威。所以我們也沒有必要向最高法院再反映這個問題。但是我們的觀點,包括洪道德的觀點,在輿論上還是占了一點位置。最高法院是能夠發現我們這些不同的觀點的。

記者:那麼聶樹斌的家人現在要起訴洪道德,因為他在央視上偏袒河北司法部門。但是洪道德可以以最高法的這個證據不足、疑罪來為自己辯護,因為它,最高法說不是事實無罪,他可以以此來為自己辯護。您覺得呢?

陳光武:如果聶家人起訴洪道德的話,他不會主要抓住12月2日洪道德的觀點的。因為洪道德12月2日的觀點,法律上沒有大的問題。那麼聶家要起訴,肯定抓住去年4月28日在焦點訪談上發表不當言論造成負面影響的這種侵權。那個是明顯有問題的。因為在一個複查的案件還沒有結果時,你弄一個有影響的學者專家,在最高的媒體平台上發表一些傾向性意見。這無論是在甚麼制度下、甚麼體制下都是不允許的。所以,如果起訴的話,要把那個問題作為首要問題。這個問題,不應該作為首要問題。

網友之間給我透露的消息,我也沒有跟聶家聯繫,聶家也沒有跟我在這個問題上商量過。如果他要起訴的話,極有可能和我聯繫。我肯定要堅持以去年那個事實為依據。如果以今年這個判決書判決的內容,洪道德發表評論的內容以侵權依據的話是很難勝訴的。所以,我覺得現在還不好判斷他怎麼訴。我個人認為,聶家起訴的話,肯定以去年那個焦點訪談發言、評論作為一個對象,不會把現在這個12月2日這個觀點作為起訴的。這是我個人認為。#

責任編輯:劉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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