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丹:「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制度」是個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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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2月07日訊】據陸媒報道,「2月6日,教育部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制度建立五年以來的進展情況」。對於這個已在不知不覺間發展了5年的督導制度,教育部的督導局局長表示,「全國近26萬所中小學校配備了12萬餘名專兼職督學,這些中小學裡掛牌的覆蓋率達到98%」。

僅從該局長的口中我們並不清楚,12萬餘名專兼職督學是每校一人還是多校共有一人?如果按照每所學校配備一名督學來算,26萬所學校中真正配備了督學的,卻連一半都不到。相關人員都沒配齊,國家推行的「督導」項目又何談「進展」呢?

中小學向來是孩子們接受基礎教育的地方,因此「督導」所能發揮的作用是什麼以及到底由誰來執行,便成了頗受質疑的問題。按照媒體的報導所說,負責督導的督學曾被稱為「中國的教育警察」和「中國教育的『片兒警』」;「和社區管安全的片警形式是一樣的」;「督促、指導學校,解決了教育治理的『最後一公里』問題」。

這話說的不禁讓人覺得膽寒。如今中國的中小學已經亂成非警察不能控制的地步了嗎?中小學原本就以學區來劃分,意即由多個社區共享一所學校,但奇怪的是,為何多個社區的「片兒警」卻管不了這校內的「最後一公里」?若要增加警力,豈不就在表明,如今這些學校內部的不安全事件已成持續高發的態勢,需派專人治理,才有解決的可能?

說來也是,校園暴力事件、校園性侵案的頻發、高發,情節之嚴重,早已是紙包不住火,令整個中國社會都為之震驚。國家若採取非常、高壓手段,以雷霆之勢及時遏止,那也是沒辦法的事兒。然而令人錯愕的是,教育部下令設置的「責任督學」根本就不是執法辦案的警察,而是由校長自己或其安排的人員來擔當。

中共教育部在《督學管理暫行辦法》中明確指出,「責任督學隊伍」是「以學校校長為主體、學科名師和教研人員為輔助,教育行政管理人員和社會人士為補充」。督導局局長也進一步指出,「既有在職的校長、在職的高級及以上教師,也有豐富經驗長期在一線工作的行政部門的管理幹部,來自社會上優秀的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包括一些優秀的家長,還有退下來的高級以上的教師」。

如此看來,在中共治下,以校長為權力中心的學校中,督學或安排督學的人都是這位校內的「當權者」。想來,教育部五年前設此制度,恐怕就是為了專門授予並強化校長獨立管理內部事務的權力。說白了,也就是讓「校長獨裁」合法化。

在一黨獨裁的紅朝治下,「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早已是被司法拋之腦後的一句廢話。那麼,在校長搞獨裁的中小學中,如果校長及以他作後盾的其他校領導、教職人員幹了什麼作奸犯科之事,「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就能例外的發揮效力?想想都覺得不可能。

陸媒介紹稱,「中小學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制度2013年開始推行」,但「2013年至2016年,審結猥褻兒童犯罪案件」卻高達「10782件」,由於這類案件發生7起,才有1起進入司法程序,因此,真實的案件數量以及受害兒童人數應該比之高出數倍甚至更多。

更值得關注的是,性侵者中占比最高的一類群體,竟是與孩子朝夕相處的「教師」,而排在後面的也依次是校車司機、學校廚師、幼兒園工作人員、保安等極有可能跟校長、院長這類校內最高領導有著直接關係的公職人員。

對「海南校長帶幼女開房」案仍然記憶猶新的人,相信對類似以「校長性侵幼女」、「校長猥褻兒童」、「校長強姦女學生」為題的報導也並不陌生。在性侵學生這件事上,校長又何止是縱容屬下犯案?能縱容他人強姦女學生的人,自己跟流氓又有何區別?既如此,流氓又怎可能不親自犯案?如今,教育部讓校長來當「督學」管安全,這不是要製造更多這類「羊入虎口」的慘案嗎?

要說威脅孩子們的人身安全,校長又怎會僅在性侵這一事上犯案?「毒跑道、毒校餐、毒校服……的涉毒事件背後又怎會沒有校長的身影?」即便中國這些中小學校長早已名聲狼藉,甚至在校園內發生的慘案已延燒至幼兒園,教育部也仍要繼續充當其保護傘,授予這些慣犯關起門來「自查」的權力。

可見,校長與教育部早已是沆瀣一氣。多年來,官員進行的權色交易以及被曝出的嫖宿、性侵幼女案還少嗎?我們從以往的一件性侵案敗露時,家長找學校理論,有校內人員竟喊出「我教育局有人」這句荒唐言就能窺見一斑。

校長有教育部庇護,教育部有黨媽庇護;黨媽為何庇護得了,只因為司法被關進了籠子,淪為了政治的奴僕。如此,中共豢養的官員也好,培養、扶持的教育者、為人師表者也罷,都會前赴後繼的淪為無法無天的惡徒。中共不除,流氓、惡徒將會繼續作亂不止。#

責任編輯:莆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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