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虎宇:中共意識形態之理性批判(1)

歷史發展五型態的迷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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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5月21日訊】

前言

馬克思主義認為,按照階級關係來劃分,人類社會發展將經歷5個社會型態,分別是原始社會、奴隸社會、封建社會、資本主義社會,最後將進入共產主義社會。然而用嚴格的學術態度來分析,馬克思的這套歷史發展五型態學說,最根本的致命缺陷就是邏輯不一致。

對學術研究來說,以下這個原則是自明的,即任何一種研究社會發展階段的理論模型,無論其現實對應與否精確,它對不同歷史階段的界定,首先必須是同一種邏輯立場下的產物。以馬克思的5型態理論為例,奴隸社會是以人身關係為考察角度來界定的,封建社會則是以國家管理形式為考察角度來界定的,而資本主義社會又是以物質生產和交換的發展形態為考察角度來界定的,在這三種社會型態的概念中,分別包含了三種研究歷史階段的不同邏輯線索,那麼,它們怎麼可能會被放入有關歷史階段研究的同一個理論模型中呢?

一、歷史階段研究的多線索狀況簡述

以下,筆者將列出不同邏輯線索下歷史發展的可能過程,以及歷史階段的可能表現型態。

以國家管理這種角度來研究歷史過程,以中國歷史為例,那麼中國歷史發展應該經歷了四個明顯的階段。如下:

1、氏族族長制社會;

2、封建邦國制社會(諸侯的封地叫邦或國);

3、君主帝制社會(中央集權制,建立了垂直行政管理體系,權力集中於帝王一身);

4、民主憲政制社會(從中華民國開始,這第4階段還在進行,並沒有全部完成,中途遭遇共產主義專制復辟的嚴重破壞,目前臺灣的民主憲政和大陸的專制復辟各自分治)。

歐洲的歷史筆者研究不多,但是總體上大概是第2與第3階段混合發展,不象中國那樣第2和第3階段有著清晰的前後分明的歷史時期可資界定。到了第4階段,則東西方歷史又重歸一致。

以生產工具為邏輯線索,則本屆人類歷史大致經歷了四個階段:

1、石器工具時代(可細分為新石器與舊石器兩個階段);

2、金屬工具階段(又可分細為青銅器和鐵器兩個階段);

3、機械工具時代(即機器大工業時代,以機器代替手腳,解放了肢體,以所使用動力而言,又可細分為蒸汽時代、內燃機時代與電氣化時代等三個階段);

4、資訊工具時代(以可以處理資訊的智慧化、高度自動化的機械代替了非智慧的、半自動的機械,解放了人類部分的腦力,這一階段以上個世紀40年代2戰期間為分水嶺,雷達的研製與應用、電腦的出現及《控制論》、《資訊理論》的誕生表明人類進入資訊時代及下文的科技文明時代)。

以物質文明的進步為邏輯線索,本屆人類歷史也大致可分為四個階段(順便也列出與生產工具線索下的包容關係以供對比):

1、採集、漁獵文明時代——石器時代;

2、農業文明時代——石器時代、青銅器時代、鐵器時代(石器與金屬工具時代);

3、工業文明時代(約二三百年)——蒸汽機時代、內燃機時代、電氣時代(機械工具時代);

4、科技文明時代(至今約七八十年)——內燃機時代、電氣時代、資訊時代(機械工具與資訊工具時代)。

通過和生產工具為邏輯線索下的歷史階段的對比,我們可以進一步理解,在某一種邏輯角度下界定的歷史階段,與在另一種邏輯角度下界定的歷史階段,並不是一一對應關係,很多時候是包容關係。僅舉一例,如農業文明時代,包含著石器時代與金屬工具時代。

以經濟運作形式為邏輯線索,人類歷史也大致可以被界定為四個階段:

1、無交換的原始物品生產時期(無剩餘產品);

2、產生交換的剩餘物品生產時期(有了剩餘產品,進行直接的物物交換,但沒有貨幣);

3、以交換為目的的商品生產時期(產生貨幣充當固定交換媒介,使交換的形式和生產的目的發生轉變,一部分的生產是為了交換,交換以貨幣為媒介,通過貨幣流通來實現,但此時社會上的大部分財富還沒有被用作商業資本來投資,而是在家裡儲藏著,並不關心其增值或貶值,如以前的富人都在地下秘密埋藏錢財,而今人的錢財至少也要放在銀行以使其不至於貶值);

4、以增值為目的的資本運作時期(以資本運作為經濟主題,貨幣不僅充當固定的交換媒介,更被作為一種最重要的資本來使用,使資本積累和增值成為社會生產的主要目的,所謂的「資本主義」也只能以這個角度來界定,這一時期的出現主要是由金融與信貸制度的健全所帶來的,除了放在自己家裡的部分零用錢以外,社會上的大部分貨幣都被當作貨幣資本來使用,通過銀行等機構而進入投資領域,目的是為了增值)。

這條邏輯線索反映了交換的發展史,也即人類的物質交往史,以其為主導,經濟運作方式表現出不同的歷史型態。

在這個領域,如果把考察角度放大一些,還可以整理出我們經常使用的另一條歷史發展脈絡:

1、自然經濟時代(生產為滿足自己需要,所以不用來交換);

2、商品經濟時代(生產為了滿足別人,所以必須要交換,最好換成貨幣);

3、市場經濟時代(高級階段的商品經濟,能把握社會需求的複雜變化,以及時調整自己的生產計畫,這需要一定的技術手段來實現,特別是交通和通信技術的發展,所以市場經濟的出現應該從工業革命算起)。

除了以上常見的邏輯線索以外,社會歷史階段研究還有理論上無窮盡的線索,如:

以記載歷史的方式為邏輯線索,人類社會可劃分為:口碑相傳時代—→結繩記事時代—→文字信史時代;

以人性發展程度而言可分為:野蠻蒙昧時期—→文明開化時期—→文明高度發達時期……;

以時間為線索可分為:古代文明—→近代文明—→現代文明;

佛教以佛法傳播為線索把人類歷史分為:正法時期—→像法時期—→末法時期;

基督教神學體系以神對人類的經營計畫為線索把歷史分為:律法時代—→恩典時代—→國度時代;

北宋邵雍以道德的高低程度為邏輯線索把中國歷史分為:皇時代—→帝時代—→王時代—→伯時代;

歐洲哲學以理性或精神和自由的關係為線索,把歷史分為不同的階段,如黑格爾的三階段說,費希特的五階段說等等在此就不一一細究了。

在這麼多研究歷史階段的理論模型中,我們可以看到,不管它們的邏輯角度顯得多麼的千差萬別,但是在它們的理論模型中,不同的歷史階段都是在各自的同一種邏輯角度下進行界定的,這是有關歷史階段這個研究領域的最基本的學術原則。那麼,回到本文的開篇來看,馬克思的五型態學說,顯然就是一套邏輯混亂的東西,而不是一個可以邏輯上自洽的體系。

二、階級分析可否成為研究歷史階段的邏輯角度

當然了,也許有人會說,馬克思的五型態學說也是有一個邏輯角度的,這個邏輯角度就是階級,馬克思是用階級分析法來研究歷史階段的,每一個階段對應著不同的階級對立情況。例如,原始社會是一個無階級的歷史階段;奴隸社會是人類第一個有階級的歷史階段,是奴隸主階級和奴隸階級對立的歷史階段;封建社會是地主階級和農民階級對立的歷史階段;資本主義社會是資產階級和無產階級對立的歷史階段;而共產主義社會又是一個無階級的、但是比以往的所有社會都更高級的歷史階段。

其實,即使按照馬克思主義階級分析法的邏輯角度來分析他這個五型態的理論模型,依然是無法自圓其說的。例如,按照所謂階級對立的角度來界定歷史階段,既然第1個有階級的社會被稱為「奴隸社會」,以所謂的「被壓迫階級」來命名,那麼顯而易見,接下來所謂地主階級和農民階級對立的社會,就應該被稱為「農民社會」,但是在馬克思的五型態模型中,這個社會階段卻被稱為「封建社會」。一個歷史階段的名稱顯然是對一定邏輯角度下這個歷史階段的主要特徵所進行的精確概括,如果一個歷史階段被稱為封建社會,很顯然,研究者是以「封建」為主要特徵來概括這個歷史階段的,那麼這種考察歷史的邏輯角度就是國家管理型態,就不是階級狀況了。可見,如果以嚴格的學術態度來看待馬克思主義,我們已經可以在這裡得出一個初步的結論,那就是馬克思的這套歷史發展五型態的體系,是沒有基本的邏輯基礎的,它連假說的資格都不具備(假說也必須以邏輯不矛盾為基礎),又怎麼能被視為一種理論呢?

當然了,還是會有人繼續追問,如果我們把馬克思所提出的這個階級分析的邏輯角度貫徹到底,在有階級的歷史階段就以當時的「被壓迫階級」來命名,能不能因此產生一個清晰的有關歷史階段的理論模型呢?

我們也不妨試一試。按照這種邏輯角度,五個歷史階段分別應該被稱為原始社會、奴隸社會、農民社會、工人社會(或者無產階級社會)、共產主義社會。表面看起來,似乎也挺成套路的,但是實質上,以上這個「修正版的五型態」理論模型,從邏輯上(橫向)依然是不成立的,在理論研究的第一步(邏輯階段)依然走不下去。

前面我們提到的一個學術原則是縱向邏輯原則,就是不同歷史階段必須在同一個邏輯角度下去界定,現在我們再講一個橫向邏輯原則,就是同一個歷史時期,不能界定出兩個歷史階段來。如果出現這種情況,那就意味著這個理論是錯誤的,是不能成立的。例如,在歷史的現實中,奴隸社會和農民社會其實並不是兩個歷史階段,奴隸主和地主也並不是歷史發展中的兩個階級,在有奴隸的大部分歷史時期,奴隸主和地主其實是對同一個利益集團的不同稱呼。因為奴隸主既然可以擁有奴隸,那麼他們當然也同時擁有大量的土地。在工業革命之前,整個的農業文明時代,土地是最主要的財富,居社會上層的統治者、貴族以及富人,他們擁有財富的一個主要體現就是擁有大量土地,在這個角度上,可以稱他們是地主;而其中一部分地主同時還擁有了奴隸,他們因此也成為奴隸主。從距離我們最近的一段歷史來看,美國南方的奴隸主,本身又是大地主。可見,地主這個概念是從佔有社會資源方面來衡量這個社會階層的,而奴隸主這個概念則是從他們擁有奴隸、控制了一部分人的人身自由這個角度來衡量他們的,這兩個衡量角度本身都沒有問題,但是我們不能把對同一歷史時期的同一個社會階層,以不同的角度分別考察而標識出來的兩個不同名稱,當作兩個歷史階段來看待。

奴隸社會和農民社會既然是一回事,它們就無法放在同一個邏輯角度下代表不同的歷史階段。那麼,應用馬克思的階級分析法,在研究歷史發展階段這個領域裡,無論是原來的五型態理論,還是上文修正版的五型態理論,都已經徹底失效。其實,馬克思所定義的階級這個概念本身就有問題(這一點在後續文章中再述),馬克思創立所謂的階級分析學說(為了推出5型態理論),也是因為在傳統的正常學術角度下,完全沒有他這個歷史發展五型態理論的存在空間。誠如以上所述。

拋開馬克思的階級分析方法,如果按照人身關係這個邏輯角度來研究歷史,倒也的確可以整理出一個歷史演化的線索,奴隸社會、農民社會這兩個概念也都可以在這個邏輯角度下存在(但是它們無法成為獨立的社會型態,下文有解)。這條線索中歷史階段的表現非常複雜,不是一個階段取代另一個階段,而是表現出人身關係在不同的歷史階段整體優化的這種演化形式。

三、什麼是奴隸制

現在,我們看看什麼是奴隸制。奴隸制顧名思義就是人身被奴役的一種社會制度。

所謂奴隸就是人身不自由的人,奴隸被當作是奴隸主的私有財產來對待,其人可以被作為商品來買賣。在人類歷史上,奴隸現象是普遍存在的,據歷史學家考證,戰爭是造成奴隸出現的主要原因。在古代的戰爭中,勝利者對待俘虜的方式一般有三種,一是將他們殺掉,二是將他們釋放,三是將俘虜作為奴隸來使用。大部分的奴隸是在戰爭或衝突中形成的。此外,還有一些奴隸的形成,是因為一些人貧窮而不得不在一定期限內(或者終身)出賣自己的人身自由,成為主人家的家奴。

在中國古代,一個大家族想要些家僕來伺候小姐和公子,可以在當時的奴僕市場上買人,一但買入,這名奴僕就成為該家族的私有財產,要想中途離開主人,就必須支付贖金(當然也有奴僕遇到大善主人境遇自然有高下之別)。因此,當他們在一定年限內出賣自己勞動力的時候,同時也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人身自由。所以,歷史上形形色色的家奴、妓女都屬於奴隸一族,這算是比較人道的奴隸制。在遠古時代也有血腥的奴隸制,對奴隸很殘忍,不但可以買賣奴隸,也在一定程度上任意殺戮奴隸,這種制度在西方比較明顯,在中國比較弱。這種殘酷現象是由於當時的人類其野蠻性還遠遠未被後來文明的發展所教化,對待自己的同類不尊重所導致的,而不是因為建立了一種崇尚奴役的國家制度所帶來的。恰恰相反,當時的國家制度中帶有這些允許奴役的成分、正是從野蠻人性的歷史慣性中繼承下來的,隨著社會的發展,人類的野蠻性在逐漸減少,而文明越來越昭彰。

可見,奴隸制是屬於人身關係範疇的一種社會制度,而不是國家管理範疇的制度(封建制是屬於國家管理範疇的制度,下文講解)。

如果以人身關係為邏輯角度,我們也可以構建一條人類歷史從野蠻到文明的演化線索,它將反映人權的發展史。以此線索來研究歷史,那麼所謂的「奴隸社會」就是存在人身奴役現象的歷史階段(人身不自由);而在人類文明的蒙昧階段,還存在著比人身奴役更殘忍的人相食現象,我們可以把這個階段稱為「吃人社會」;而比人身奴役更高級的歷史發展階段,依據人身自由的程度,我們可以分別稱之為「農民及市民社會」(經濟自由)和「公民社會」(經濟和政治都自由)。

那麼,以人身關係為邏輯線索,歷史發展也可以被分為四個階段來看待,如下:

1、吃人社會(人吃人,人類蒙昧時期的野蠻性體現,彼此間相互食用。)

2、奴隸社會(人身不自由,人可以作為商品買賣,但奴隸在職業上可以是農民、士兵、手工藝或建築工人等。)

3、農民社會及市民社會(有了大量的經濟自由民,如農民或市民,但由於君主帝制、官僚政治使他們在政治上法律上仍然處於不平等的地位。)

4、公民社會(法治社會,公民在法律及政治地位上實現了相對的平等,法律保證每個人平等地自由地參與政治權利,實現了國家管理的公權化,並在此基礎上保障了經濟交往的自由市場性質及平等主體之間競爭的公平性。)

注意:人身關係這條邏輯線索下的四個歷史階段概念,在歷史的發展中,不是後一個階段完全取代前一個階段這麼簡單的邏輯,而是逐步出現,同時並存,整體優化的演化關係。以時間來排列,大概經歷了這樣一個並存演化過程,用以上的序號來表示如下:

(1)——→(1,2,3)——→(2,3)——→(2,3,4)——→(3,4)。

也就是說,人類在蒙昧時期首先出現人相食的現象(1);不久就出現奴役現象,用武力使一部分俘虜成為奴隸,在這個過程中,在土地上耕種的自由民和在城鎮中從事商業的市民也同時出現,而人相食的現象也並沒有消失,這就是(1,2,3)並存的歷史時期;之後的歷史中,人相食逐漸消失,進入(2,3)並存的時代;再之後出現公民社會,一部分市民獲得了政治權利和法律上的平等地位而成為公民,但是此時,奴隸依然存在,只有經濟自由而無政治自由的農民和市民也依然存在,這就是(2,3,4)並存的時代;再之後,奴隸制被廢除,越來越多經濟自由民開始擁有政治自由和法律平等的地位,成為公民,但是第3種人身關係依然存在,世界上還有很多人不能獲得公民待遇(如中國、朝鮮以及一些專制國家),這是當今的社會現狀,也就是(3,4)並存的時期。

以上這條邏輯線索中,1、2、3、4只能是歷史發展中四種清晰可辨的人身關係,可以作為一種研究歷史的獨特邏輯角度而存在,但是它們不能作為在時間關係上4個獨立的歷史階段,這和本文開篇所講述的那些歷史階段完全不同,所以它們不能成為研究歷史發展階段的四種獨立的社會型態。

也就是說,以上四種人身關係只能反映了人權的發展歷程,而不反映時間性的歷史階段的明確更替。這條邏輯線索顯示了不同歷史時期人們之間相互的身份、地位及所能享受到的自由和權利的演變關係,通過這條線索,我們看到的是人類的野蠻性隨著時代的進步而逐漸減弱,而宣導自由、平等、相互尊重的友善、博愛的價值觀卻在逐漸加強,並最終能輔以制度上的保障。

總結一下,我們可以研究奴隸制這種歷史現象,但是無法使用「奴隸社會」這個概念來標誌一個獨立的社會型態。奴隸制從其產生開始一直延續至近代,從來沒有作為一個獨立的社會型態而存在過,奴隸制只是存在於一定的社會型態內的各種複雜人身關係之中,直到近代民主革命成功後,在法律上保障每個人的平等與人權時,奴隸制才被正式廢除。美國也是在19世紀後半頁以後才逐漸廢除了奴隸制。

還有一種奴隸制是一國亡國後,侵略者不把被侵國國民當人看,對他們任意殺戮、奴役、壓榨而形成的,此時受侵略國的國民就叫亡國奴,命運主宰於他人之手。這種情況下,在國家內部,個體成員雖沒有被買賣,但是整個民族整個國家已被武力篡奪,成為入侵者的私有財產,此時如果要發生買賣關係,當然是與外國發生的。例如當侵略者虐殺國民時,外國的政府出於人道主義精神要求它停止迫害,這時侵略者就會和外國政府討價還價,以釋放幾個奴隸的微弱代價換取外國政府不在聯合國會議上公開批評它,或者其他諸如此類的要求,它挾持了全部受害國的國民作人質,可以任意拿來做買賣,這種奴隸制恐怕是人類有史以來最恐怖的,恰如1949年後的中國。1949年10月1日,中華民族被宣佈亡於史達林之手,其在中國的代理人——中共——在篡政後任意殺戮中華兒女,殺戮抗日英雄,掠奪國民財產,毀滅華夏文明,使十幾億人失去人身自由而做了現代奴隸。中共並以釋放所謂的政治犯和外國民主政府討價還價,逃避正義之聲的譴責。中共還生產了大批御用學者,以馬列主義思想洗腦國民,強行灌輸歷史五型態的迷霧,讓人民誤以為中共建立了一種先進的社會形態,以掩蓋中華亡國以及中華兒女全部被奴化的實質。

四、中國封建社會的歷史真貌

最後,簡單的講一講什麼是封建社會。

為了將一套並不在存在的偽理論講成「真實歷史」,中共的馬列主義御用文人們強行篡改歷史,煞有介事地經過「嚴謹」考證,把我國西元前476年,定為中國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的分野,把西元前476以後的中國歷史,界定為中國封建社會的開始,把秦建立的大一統帝國稱為封建王朝。不知秦皇在九泉之下得知這消息時是什麼感受,因為秦皇在中國歷史的功績之一,恰恰是結束了封建社會而創造了一種新型的國家管理體制。要懂得這個事實,首先得理解什麼是封建。

所謂封建,顧名思義,分封建制也,分是分土的意思,封是受封的意思,就是把全國土地按照遠近距離分給天子的親屬或近臣,由受封者作為公侯來治理這片土地的一種國家管理運作方式。封建可以說是中國社會在脫離「氏族治理」走向「國家治理」後普遍採用的第一種國家管理方式。我國的夏商周就是成熟的封建社會時期,以國都為中心向四周輻射,散落著各個受封諸侯的領地。諸侯的爵位可以世襲,因此,封地相當於是諸侯的私有財產,諸侯要向天子交納一定的賦稅,在國家有戰事時要出人出錢。這種管理國家的方式下,權力控制相對比較鬆散,因此諸侯國之間,在一定情況下也會有紛爭和戰亂,有時諸侯坐大了甚至會威脅宗主國的安全!周朝800年的歷史變遷可以為我們提供在這方面深入思考的詳細史料。

那麼秦創造了一種什麼樣的體制,與封建又有什麼區別呢?

秦以後的中國,進入君主帝制時期,在國家管理方式上廢除分封制而建立郡縣制,從中央到地方以三級行政機構垂直管理,下級向上級負責,構成金字塔式的權力結構。其特點如下:

郡和縣由皇帝派出的地方官員管理,地方官負責處理轄地內的一切事務;地方官職位不固定,隨著政績的好壞而或升官或降級、革職;官員上任的地方也不固定,今年在甲地任職,過幾年可能調任乙地;地方官卸任後的職位更不可被其子孫世襲,而是由朝廷以一定的方式選派合格的人來繼任。

當然,在君主帝制時期,在郡縣制垂直管理方式下,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封建制,但不居主要地位。如皇帝分封自己的兒子為某地的王,王位可以世襲,還有開國功臣,或功勳顯赫的大臣也可受封某地成為王侯。此時的封建制只是作為一種論功行賞的特別手段來使用,而不作為國家管理體制出現,更重要的是封地內的賦稅有時候仍然是垂直徵收,封地從經濟到政治都無法脫離中央的集權控制,這說明從秦始皇開始,封建制在中國已經成為歷史。秦以後的中國非但不是兩千年的封建社會,恰恰是廢除封建後的兩千年。這麼重要的歷史現在的中國人又有多少能真正懂得呢?幾乎所有的教課書上都寫著兩千年的封建社會、封建社會統治者云云。我們自己的歷史成了被外族(馬列)任意打扮的小姑娘,這不可悲嗎?

(未完待續)

責任編輯:高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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