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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犬襲人」事件受害人再次訴諸法庭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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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5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穆新澳洲堪培拉編譯報導)首都行政區(ACT)首長兼財政廳長巴爾(Andrew Barr)拒絕向「犬襲人」事件的受害人男孩哈蒂根(Jack Hartigan)提供「非法律義務」賠償。哈蒂根再次投訴法庭,要求巴爾重新考慮賠償費用。

據堪培拉時報報導,「犬襲人」受害者哈蒂根的代表律師在最高法院的法庭宣稱,巴爾的決定有悖公正,因其從未明確解釋拒絕賠償的理由,但法官認為巴爾的決定沒有損害哈蒂根的法律權益。

2010年,6歲的哈蒂根在格裡菲斯(Griffith)區一處政府公房遭到兩隻美國鬥牛犬襲擊。此次駭人的遭遇給哈蒂根的身心造成巨大傷害,一隻眼睛受傷,牙齒掉落,頭部與臉部皮膚均受創傷。哈蒂根不得不接受數次手術以修復傷處。

法院於去年判決ACT房屋委員會(ACT Housing Commissioner)無需對此次襲擊事件負責,儘管租戶不許飼養動物並遭到多次投訴。

隨後,哈蒂根的律師克拉甚(Ken Crush)致信ACT財政廳,要求向哈蒂根支付「非法律義務」賠償,但財政廳長巴爾回信拒絕了該請求。

去年,堪培拉自由黨立法會議員(MLA)多茲波特(Steve Doszpot)在ACT立法議會中提出的一項議案,該議案要求政府為人們提供「非法律義務」賠償,但是最終議案未通過表決。

據法庭提交的文件顯示,巴爾根據呈交給廳長的文件認為無需向哈蒂根支付任何賠償費用,文件稱「此次事故由法庭按正規流程審理,法庭判決政府無責任」。

哈蒂根的律師聲稱,此項判決是法律的失誤。巴爾在回信中並未說明拒絕原因與評判標準,因此違背了審理流程的公正性。

哈蒂根的法律顧問赫茲費爾德(Perry Herzfeld)律師表示,政府的辯護等同於表明「可以無需審查,且毫無良心的惡意處理申請」。

赫茲費爾德律師說相關政策與評審標準都應當及時提交給申請人。

原告哈蒂根向法院提起訴訟,迫使財政廳長重新考慮支付賠款。

作為回應,ACT政府律師稱,巴爾的判定符合審理程序的公正性,無因法律責任缺失而導致的法律錯誤,並認為哈蒂根無權讓財政廳長重新審查。

ACT最高法院助理法官麥克威廉表示,本案的判決結果取決於拒絕賠償信件的措辭。目前,麥克威廉對此案仍持保留態度。

責任編輯:楊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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