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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恩仁律師法律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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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偷渡入境申請結婚綠卡需要豁免並關閉法庭程序

紐約林女士提問:我於2007年來美國的。當時和很多人一樣,沒有合法簽證,從加拿大和美國的邊境進入美國。5年前我在紐約結婚,我丈夫當時是美國綠卡身分。我們現在已經有了兩個孩子。2017年,我通過律師申請移民身分。我的律師幫我提交了政治庇護10年綠卡的申請。案件一直在法院等待上庭。律師告訴我還需要至少3年才能結束案件。我覺得等待時間實在太長了。正好今年年初我丈夫獲得了美國公民的身分,我想知道:(1)我能不能直接通過我丈夫的公民身分申請結婚綠卡?難不難做?這樣會不會比通過法庭申請10年綠卡快?(2)如果申請了結婚綠卡,法庭那邊的案件是不是就自動取消了?

張恩仁律師解答
您的問題涉及比較複雜的法律。
(1)您可以通過您丈夫的公民身分申請結婚綠卡。過程比較複雜但並不一定困難;困難的程度每個案件不同,取決於各個申請人具體的條件。結婚綠卡有可能比在移民法庭的10年綠卡申請快速,但是不會快很多。這其中的關鍵在於:由於您偷渡入境的,您的結婚綠卡申請需要增加豁免類申請,而豁免申請的材料比較複雜,審批時間也比較長。並且,在豁免批准後,您需要回到您的祖國等待移民簽證。整個程序前前後後一般需要3年。
(2)如果您申請結婚綠卡,移民法庭的案件不會自動取消。事實上,您目前的身分管轄權已經在移民法庭而不在移民局。所以法庭對於您的身分具有比移民局更大的權力。您需要在法庭得到法官和檢控官的同意才可以關閉法庭案件,從而把您身分的管轄權轉給移民局。所有這些手續都需要律師去具體操作,不會自動發生。

2.難民家屬申請等待時間過長應該申請催辦令

紐約李女士提問:我有一個難民家屬申請的問題。我和我丈夫來美國已經20多年。我們都曾經申請過政治庇護,然後都失敗了。我丈夫幾年前翻案成功,接著於2018年年初上庭成功。緊接著他為我遞交了難民家屬的申請。我是有遞解令的。當時我律師告訴我難民家屬申請只需要大約半年就可以結束,可是我已經等了一年多,還是沒有結果。我該怎麼辦?我想知道自己的遞解令是不是我丈夫難民家屬申請的障礙?我是否需要先申請打開我自己的案件,取消了遞解令才符合難民家屬申請的條件?我沒有任何犯罪。

張恩仁律師解答:
首先,您不需要這麼緊張。您的申請除了等待時間有點超長,其它方面應該是沒有障礙的。您的遞解令不是難民家屬申請的障礙。以您的情況,不應該申請開案;正確的順序是先等待難民家屬申請成功,然後再向移民法庭申請取消遞解令。現在移民局的案件積壓確實比較嚴重; 包括難民家屬申請在內的大部分申請都會拖時間。我們建議您先去移民局催促您難民家屬申請的進展。如果自己催移民局沒有用,我們建議您向聯邦法院申請催辦令。聯邦法院接到催辦令申請會立刻質詢移民局,移民局必須給予答覆,批准還是不批准,必須給結論不能拖。催辦令的效果非常好,整個程序時間也很短,一般在3個月左右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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