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中港機密中央意見影響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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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10月22日訊】立法會繼續討論《基本法》23條顛覆國家等罪行立法,保安局長葉劉淑儀承認,在決定什麼資料屬「中央與特區關係的機密資料」時,中央政府的意見「是有一定的分量」,但她強調香港法院有權全權審理案件。

據明報10月22日報導﹐立法會保安、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昨日舉行聯合會議,討論23條立法問題。民主黨涂謹申問及,在有關「竊取國家機密」罪行上,雖然政府一直強調什麼資料屬於「機密」是由香港法庭決定,但他質疑,在有關「中央與特區關係」的機密資料上,若中央認為一份資料屬機密,那對於特區決定檢控與否時有多大分量﹖

涉23條案件法院全權審理

葉太回應道﹕「中央政府的意見我們當然會考慮,有一定的分量,但最終由特區決定是否檢控及作出裁決。」涂謹申追問中央的意見是否「有好大影響」時,葉劉淑儀批評涂的問題「好有揣測性和引導性,我無辦法答你」。

涂謹申則批評局長與法律政策專員區義國都不肯回答「不是很大影響」,是因為他們不敢,令人相信日後特區的檢控決定,以及機密資料的定義會受中央的意見影響。

民主黨張文光問及《明報》記者席揚事件時,葉劉淑儀並沒有再提律政司長梁愛詩「不肯講(消息來源)就是偷」的說法,反而認為席揚事件若在23條立法後發生,根據香港的法律他根本不算是「竊取國家機密」,因為席揚被指偷竊的只是經濟資料,而香港與內地又沒有移交逃犯協議,所以席揚只要回到香港便沒有事。

或修改警司簽手令建議

葉劉淑儀又說,對於政府建議警司可以簽署手令,在緊急情況下讓警員搜查個別單位,她指收到不少意見認為新增的警權過大,有建議總指揮官、助理警務處長才有此權力,她說政府持開放態度,不排除可以修改有關內容。

不過,她強調,不接受警方要向法庭申請手令的做法,因為法庭程序只會拖延拘捕疑犯的時間,她說﹕「5分鐘至10分鐘,跟2個鐘至4個鐘差好遠﹗」(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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