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法院裁定 加州州長禁私校面授課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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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1年07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姜琳達綜合報導)美國第九巡回上訴法院7月23日裁定,加州州長紐森(Gavin Newsom )以中共病毒(COVID-19)為由,禁止加州私立學校面對面授課的規定,違反了憲法。

去年7月,美國自由中心(Center for American Liberty)與20名原告提起訴訟,對紐森禁止加州32個縣的學校進行面對面教學的命令提出質疑。多位原告表示,紐森越權剝奪了父母對其子女教育的權利。

負責審理這起訴訟的第九巡迴上訴庭法官柯林斯( Daniel Collins )23日做出裁決:「根據相關判例法,加州強制關閉州內私立學校的命令涉及到一項根本權利,即父母擁有管理自家孩子教育以及為孩子選擇受教育論壇的權利。」

他還指出,加州禁止私校進行面對面授課的命令,剝奪了原告受正當程序條款(Due Process Clause)保護的基本自由。而且這種禁令只有在經得起嚴格審查的情況下才能得到支持。「但加州的禁令經不起這種審查。」柯林斯寫道。

然而,法官雖然判處紐森對私立學校的禁令是違憲的,但卻維持了對加州在疫情期間禁止公立學校進行面對面授課的決定。裁決中寫道:加州政府擁有對疫情較為嚴重縣的公立學校、育兒中心和類似機構,下達歇業或停課命令的權力。

紐森辦公室長期以來一直為其封鎖私立學校的政策辯護。紐森辦公室在7月23日給《洛杉磯時報》的一份聲明中說:在疫情期間,州長的禁令是基於「科學」和「數據」為指導,優先考慮學生、教職人員及其家人的健康和安全的情況下做出的。

不過,在過去一年多的時間內,紐森關閉學校的禁令卻招致多方的不滿,包括地方教育局、私立學校、教會學校、特許學校以及家長們,都曾向加州最高法院提交過訴狀,控告紐森的命令違反憲法、侵害了父母的權利。

目前,民間有超過百萬合格選民簽署了罷免紐森的請願書,促成了將於9月14日舉行的一場特殊罷免選舉。

對於第九巡迴上訴法庭最新的裁定,美國自由中心主席迪倫(Harmeet Dhillon)認為,這是加州「家長權利的勝利」。她說,法庭的裁決足以證實只有父母有權決定如何教育自己的孩子,而不是紐森或不露面的官僚機構可以決定的。

但迪倫也對法院保留對公立學校應遵從州政府禁令的裁決感到沮喪,並暗示將繼續對此提出上訴。「讓我們感到失望的是,第九巡回法院沒有裁定所有學生,包括公立學校的學生,都擁有受教育的基本權利。我們將繼續倡導所有學生的教育權利。」她在一份聲明中說。◇

責任編輯: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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