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羅哈變更發車站 台北區監理所:依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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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卞金峰台北縣十五日電)針對阿羅哈客運 移至新莊站載客事件,台北縣交通局今天再度會同交通部公路總局台北區監理所至新莊站了解載客情形,並協調警力維持鄰近交通秩序,經現場了解後,北縣交通局指出,阿羅哈客運直接行駛至新莊站載客,與高雄市交通局核准的動線不符,台北區監理所將依規定舉發。

台北區監理所表示阿羅哈客運公司新莊站係合法設置之候車站,於此車站上下客皆屬合法,但是此公司所營運之路線依規定原應自台北市承德路之「承德站」發車,行經台北縣新莊市中山路之「新莊站」後經由五股交流道往台中、嘉義及高雄。

但是他們發現阿羅哈客運公司營運車輛皆是自他們位於三重市中興北街之停車場直接行駛至新莊站載客,台北區監理所將予以舉發移送主管機關高雄市政府交通局裁罰,高雄市政府交通局可依據公路法第77條處以九千至九萬元罰款。

台北縣交通局表示,阿羅哈客運公司新莊站位於新莊市中山路,雖然往返三重五股間之穿越性車流可行駛中山路高架路段,但平面道路於尖峰時段車流量仍大,為免阿羅哈客運公司變更發車站至新莊站後影響周邊道路交通順暢,交通局已協調新莊分局派員24小時維持周邊道路交通秩序,如有違規停車情節,將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舉發,另如有不服從員警交通指揮者,則依據同條例第60條舉發。

交通局林重昌局長表示,交通局與警察局、台北區 監理所皆會依法行政、嚴正執法,他呼籲業者應依規定儘速向主管機關高雄市政府交通局提出發車站變更申請,屆時高雄市政府交通局將會委請台北區監理所邀集相關單位辦理會勘,俟審核程序完成後即可正式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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