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罗哈变更发车站 台北区监理所:依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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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卞金峰台北县十五日电)针对阿罗哈客运 移至新庄站载客事件,台北县交通局今天再度会同交通部公路总局台北区监理所至新庄站了解载客情形,并协调警力维持邻近交通秩序,经现场了解后,北县交通局指出,阿罗哈客运直接行驶至新庄站载客,与高雄市交通局核准的动线不符,台北区监理所将依规定举发。

台北区监理所表示阿罗哈客运公司新庄站系合法设置之候车站,于此车站上下客皆属合法,但是此公司所营运之路线依规定原应自台北市承德路之“承德站”发车,行经台北县新庄市中山路之“新庄站”后经由五股交流道往台中、嘉义及高雄。

但是他们发现阿罗哈客运公司营运车辆皆是自他们位于三重市中兴北街之停车场直接行驶至新庄站载客,台北区监理所将予以举发移送主管机关高雄市政府交通局裁罚,高雄市政府交通局可依据公路法第77条处以九千至九万元罚款。

台北县交通局表示,阿罗哈客运公司新庄站位于新庄市中山路,虽然往返三重五股间之穿越性车流可行驶中山路高架路段,但平面道路于尖峰时段车流量仍大,为免阿罗哈客运公司变更发车站至新庄站后影响周边道路交通顺畅,交通局已协调新庄分局派员24小时维持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如有违规停车情节,将依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55条举发,另如有不服从员警交通指挥者,则依据同条例第60条举发。

交通局林重昌局长表示,交通局与警察局、台北区 监理所皆会依法行政、严正执法,他呼吁业者应依规定尽速向主管机关高雄市政府交通局提出发车站变更申请,届时高雄市政府交通局将会委请台北区监理所邀集相关单位办理会勘,俟审核程序完成后即可正式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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