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少江:中央政府殺雞嚇猴推行宏觀調控

胡少江

【大紀元8月20日訊】八月十六日,溫家寶親自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對內蒙古新豐電廠專案違規建設和重大施工事故作出處理。除了對七名直接責任人員分別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和送交司法部門法辦外,還責成對專案違規建設負有領導責任的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主席楊晶以及副主席岳福洪、趙雙連向國務院作出書面檢查。

內蒙古新豐電廠建設項目是在二零零四年四月開工的。項目的主體是兩台三十萬萬千瓦燃煤機組,工程總投資約為二十八億九千萬人民幣。按照國務院處分決定的說法,這是一個“越權審批、違規批准征地、虛假申報、突擊建設、違反招投標程式”的“六毒俱全”的專案。更加上項目開工一年後,該專案的汽輪機主廠房發生坍塌事故,導致六人死亡,八人受傷。

處理違規專案和懲罰重大事故的責任者理所當然。但是為什麼在此項違規建設發生兩年和傷亡事件發生一年以後,中央政府才大張旗鼓地舊事重提,作出涉及眾多省級高官的處分決定呢?這是因為,中央政府為了加強宏觀調控,多次三令五申制止地方啟動大型建設項目,但是收效甚微。於是,這次專門挑出內蒙古作為典型,殺一儆百,以此向各路地方諸侯表明中央政府保證其政令暢通的決心。

中國經濟過熱是一個眾所周知的事實。國民生產總值連年以百分之十以上的超高速度增長,環境、能源、原材料等方面的壓力越來越大、經濟結構長期扭曲、經濟效益等不到提高。這樣的增長不僅無法持續,同時也無法提高企業和國家的長久競爭力和真正改善人民的生活水平。在這樣的情況下,通過宏觀調控來恢復理性,本來不是一件壞事。問題是,為什麼在時隔數年之後,中國政府的宏觀調控政策仍然得不到基層政府和企業的回應,從而使中央政府處在這樣一種令不行禁不止的尷尬處境之中呢?

這主要在於中央政府的大多數宏觀調控政策師出無名。本來,在市場經濟的條件下,項目建設的成敗與否本來是投資者自己的責任。如果宏觀經濟出現過熱的情況,中央政府應該通過財政和貨幣政策等手段來進行間接的調節。這也就是趙紫陽在八十年代提出的“國家調控市場,市場引導企業”的模式。例如,如果投資過熱,中央銀行可以通過提高利率的方式,提高資金使用的成本,迫使那些效益不高的項目推出,從而導致資金需求的減少。

這種由市場作為國家和企業之間的媒介的做法,可以為各類不同的企業提供一個公平的競爭條件。在絕大多數的情況下,能在這樣的市場競爭中生存和發展的企業,一定是有效益的企業。

但是,現行的宏觀調控政策卻是以直接控制為主。中央政府直接出面審批建設項目。這種恢復計劃經濟的做法,不僅不科學,而且也不公道。例如,在不少行業,尤其是在電力、通訊、航空、能源開發等領域,中央政府管轄的企業具有壟斷地位。這些中央企業享有高額壟斷利潤,卻無法滿足社會的需求和向消費者提供有競爭力的服務。正是在這些行業,中央政府對新上項目的審批最為嚴格。這就難怪地方政府和民間企業抱怨,中央政府是借宏觀調控之名、行維持中央企業的行業壟斷之實。

當然,中國經濟處在轉型過程之中。國家進行間接調控的現實操作會十分複雜。尤其是在大量國有企業和金融仲介的動力機制問題沒有得到份本解決的情況下,有些間接調控的政策可能會失靈。但是,無論如何國家也沒有直接決定項目能否上馬的道理。你又不是所有者,又不對企業的利潤和虧損承擔任何責任,你有什麼權力來代為企業作出投資決定?更何況你自己還有利益捲入其中,你如何能叫地方政府和企業心甘情願接受這種不公平的調控?

宏觀調控的政策既然師出無名,於是只有通過中央政府的權力來強力推行。不錯,地方的各級官員是由中央來任命的,這正是中央政府拿內蒙古領導人來殺雞嚇猴的本錢所在。但是中國的社會結構畢竟已經多元化了,各級官員不僅有著地方的利益需要維持,而且個人也常常能從項目建設中得到不少好處。在這種情況下,採用強力來維持中央宏觀調控政策的做法的成本恐怕只會越來越高,效果只會越來越差。

──轉自《自由亞洲電臺》(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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