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局就反恐監視程序有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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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林達編譯報導)根據美國聯邦政府的外國情報監視法(Foreign Intelligence Surveillance Act-FISA),調查涉嫌恐怖活動的機構如聯邦調查局及其他聯邦調查員,需要向設在華盛頓的一個秘密法庭申請許可證方可對被懷疑人實行監聽。而在這之前,這些機構需要先向司法部遞交申請。但近年來紐約警方不斷加強自身的反恐攻勢也被允許和與其他合作的地方和聯邦機構遞交此類申請。據悉,在2007年該秘密法庭批准了近 2400份監視申請,只拒絕了幾份。但其中有多少來自紐約警察局並不清楚。

但近幾週來,司法部與紐約警方就此程序發生爭議。紐約警方指責聯邦律師在批准申請事宜上太過拖拉,不利於保證紐約安全。司法部長穆卡西( Michael Mukasey)反駁說,紐約要求獲得過多的進行監視的自由會有可能導致警方違反聯邦法律。據消息人士表示,警察局長凱利和穆卡西都曾給對方發出措辭尖銳的信件。(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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