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局就反恐监视程序有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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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2日讯】(大纪元记者林达编译报导)根据美国联邦政府的外国情报监视法(Foreign Intelligence Surveillance Act-FISA),调查涉嫌恐怖活动的机构如联邦调查局及其他联邦调查员,需要向设在华盛顿的一个秘密法庭申请许可证方可对被怀疑人实行监听。而在这之前,这些机构需要先向司法部递交申请。但近年来纽约警方不断加强自身的反恐攻势也被允许和与其他合作的地方和联邦机构递交此类申请。据悉,在2007年该秘密法庭批准了近 2400份监视申请,只拒绝了几份。但其中有多少来自纽约警察局并不清楚。

但近几周来,司法部与纽约警方就此程序发生争议。纽约警方指责联邦律师在批准申请事宜上太过拖拉,不利于保证纽约安全。司法部长穆卡西( Michael Mukasey)反驳说,纽约要求获得过多的进行监视的自由会有可能导致警方违反联邦法律。据消息人士表示,警察局长凯利和穆卡西都曾给对方发出措辞尖锐的信件。(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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