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河:中共當局為什麼急於處死楊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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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日訊】(希望之聲《時事經緯》節目)洪薇:11月25日經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上海襲警案的被告楊佳於第二天11月26日就在上海被處死。楊佳案在海內外引起極大的關注,法律工作者對楊佳案的司法程序,以及圍繞楊佳案的重重疑點,不斷提出質疑,來自民間為楊佳鳴不平和支持的聲音,更是持續高漲,但是最高法院還是在沒有澄清疑點的情況下,核准楊佳死刑判決。那橫河先生,為什麼當局要這麼匆忙的結束楊佳的性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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橫河:我覺得在這個問題上,楊佳的案子已經超過了楊佳襲警這件事情本身了。他現在已經變成了一個象徵。中國普通民眾通過自己的切身體驗,認為楊佳在自行車被扣留的期間,肯定是受到了不公的待遇,而且很可能是受到了酷刑虐待,儘管上海警方再三否認,民眾相信楊佳這邊沒有特別大的冤屈是不會這樣的。那審理的過程當中一系列的表現,又加重了民眾的這種認識,就是說官方在可以澄清,就是通過司法程序的透明、公開來澄清這件事情真相的過程當中,當局卻刻意的不去澄清它,而把這個疑點都留在那個地方,就更增加了民眾的疑點。

楊佳的案子變成了中國的民眾面對中國的整個司法機構的對立,所以它變成了一種象徵性的形象。在這種情況下,我相信不管是上海警方也好,上海的公檢法也好,最高法院也好,中國的整個司法系統也好,都要把這件事情盡快的結束。要結束這件事情,他就不能把楊佳這個象徵性的人物給留著,所以他們要越快處理越好。我覺得這是中共當局現在的心理狀態。

洪薇:在審理楊佳案件的過程當中,有很多做法實際上是不符合中國的司法程序的,那楊佳案如此引人關注,按說也要面子上做得過去的,哪怕是做點姿態也好,為什麼連這點都做不到呢?

橫河:這個問題我們今天是可以討論的。楊佳這個案子本身,作為普通的民眾來說的話,他們只能提出質疑,因為他們沒有辦法接觸到證據本身,而過程當中我們也知道,上海的警方又把這個證據不是經過了修改,或者就是掩蓋,所以我們只能從表面上看,就是說為什麼中共不能夠在面子上按照司法程序走。我想在初審和二審的旁聽過程當中,大家都看到了,雖然據說是公開審理,但是大家明顯的看到,所有旁聽的席位都被公安人員佔去了,而一般的民眾和楊佳的家屬反而是沒有機會進去旁聽。這一點是很不正常的。

因為楊佳就是和上海公安之間發生的糾紛,也就是說上海的公安人員是當事人,不管是公安人員也好,公安局也好,他是這個案子的當事人。法庭應該是站在中間,所以不管是原告,因為公安本身並不是原告,原告是政府,就是檢察院,那麼上海公安局至少應該是迴避的,但是法庭卻優先讓上海市公安局的這些人來佔了位置,而不讓其他的人進去。法庭在沒有開庭的時候,就有明顯的傾向性了。大家都知道公檢法是一家,但是至少在法律上你還不是一家。按中國的司法系統的話,公安是政府機構,屬於行政當局的這部分,而法院和檢察院,是對人大負責的,並不屬於政府的一部分,但是在這裡,法庭沒有開庭,就公開的好像是宣佈了他和政府的公安系統是一家人。這就讓大家明確的認識到,在這個法庭中沒有公正可言,這是一個。

第二個,嚴格的說,不僅是上海的公安要迴避,上海的法庭也應該迴避,因為楊佳的案子他直接涉及到的是閘北公安分局的督察警官吳鈺驊,當時楊佳在因為自行車事件被處理的時候,處理他的人主要的人就是吳鈺驊。

洪薇:吳鈺驊是誰呢?

橫河:吳鈺驊是一個閘北區的一個督察警官。一般來說督察警官應該是一個高年資的,就是很有經驗的警官,而吳鈺驊這個人只有三十多歲,本來按照他的年齡不應該坐在這個位置上的,所以人們認為他是有背景的人物,上海的網民和上海的普通民眾直指吳鈺驊可能就是上海市委副書記吳志明的兒子。楊佳當時到閘北分局去找的就是找到吳鈺驊,當時據說他去找吳鈺驊,而中間那些警察是由於阻攔他而遭到不幸的,就是說本來不是他去找的目的,那麼當時有一個疑點非常大的疑點,就是證明吳鈺驊要就是吳志明的兒子,既使不是吳志明的兒子的話,也是一個非常關鍵的高官家裡的人。上海警方曾經去北京兩次,據說是調解要求楊佳不要再繼續追蹤這個案子了,就是說想辦法要給他賠償,原因就是因為楊佳堅持要上海警方處分吳鈺驊,也就是說上海的警方去北京並不是要解決楊佳的問題,而是為了保護吳鈺驊。那麼什麼人值得這樣子保護,上海的警方兩次趕到北京去找楊佳來調解?如果說他真的是吳志明的兒子的話,那麼上海法院就不能審這個案子。

洪薇:那如果上海的整個司法系統必須得迴避的話,那異地審會不會公正一些呢?

橫河:也不會。這裡就牽涉到吳志明這個人了。吳志明長期以來在上海市擔任上海公安局局長,上海市政法委員會書記。我剛才說為什麼上海的法庭也要迴避呢,是因為上海的法庭也歸這個政法委員會管,也就是說也歸吳志明管。如果說現在這個案子直接涉及到的就是他的兒子的話,上海的法庭也要迴避,所以嚴格的說,應該是異地審判的。現在的問題是,異地審判會不會公正。我認為既使異地審判的話也不會公正的,因為楊佳的案子已經超過了上海的範圍,是面對的整個中國的司法系統,是中共控制的司法系統。

我可以舉兩個例子來證明為什麼異地審判也不會公正。因為這件事情已經超出上海範圍了,楊佳本來是來自北京的,他母親也在北京,大家知道在7月4日,楊佳的母親從派出所出來以後就失蹤了,就一直沒出現過,不管怎麼去找都找不到,一直到7月25日,就是說當楊佳已經被判了死刑以後,他們才把他母親從北京的精神病院放出來,讓她到上海去見了他的兒子。這麼長一段時間,北京警方、上海警方沒有一個地方承認知道楊佳的母親在哪裡的,顯然楊佳的母親,不是顯然啦,現在已經證實了楊佳的母親是被北京的公安系統送到精神病院去的,就是說北京的警方已經介入了這個案子。而且在介入這個案子的時候,把一個最關鍵的證人,因為只有楊佳的母親知道楊佳為什麼要到上海去,就是楊佳當時在閘北公安分局受了什麼不公正的待遇,如果有一個人知道的話,就是楊佳的母親。但是他們不讓她出庭,為了不讓她出庭,不讓她作證,而把她關到了精神病院,這不是上海警方做的,是北京警方做的。北京警方不會直接聽上海警方的命令,因為這兩個是平等的公安局,都是直轄市的公安局,所以一定有更高的單位介入了,這是一個。

第二,就是楊佳的母親被關進精神病院被透露出來以後,北京的媒體集體禁口。就是北京的媒體沒有一個敢報導的,也就是說在這個事情上有更高的當局已經介入了媒體的控制,就是宣傳部門。

第三個問題就是,最高法院核准這個事情,20日上報上去的,21日就批了,大家知道前一段時間,大家說中國的司法有進步有改革,舉的一個例子就是最高法院把死刑的核准權回收了,就是原來把死刑的核准權交給了各個省,就是既是省的高級法院可以判死刑又是它核准,所以就變成了濫殺無辜,就是所有的死刑太草率。這也是國際上譴責中共當局人權狀況的一個最主要因素,就是濫用死刑。所以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最高法院把這個死刑的核准權回收了,所以海外有些人還在那裡、國內也有些人就說這是司法體系好像尊重人權、對人的生命更尊重的表現。但是楊佳的死刑核准只用了一天,也就是說判楊佳死刑這件事情,並不是上海最高法院所做的決定,而是來自更高層,所以最高法院已經知道,在上海法院判之前已經確認了楊佳是判死刑的,…

洪薇:所以最高法院核准只是走了一個形式而已。

橫河:要不然的話,你想核准一個死刑的話,怎麼可能一天不到就核准了?一定是最高法院已經知道,只是走了一個形式而已。第三個證據就是楊佳死刑執行以後中國的全部媒體全部禁口,你到所有的網站去看、所有的論壇去看,所有的帖子全部被封掉了,只剩下極少極少的。你看某一個網站你上去看,曾經有帖子是幾萬個,但是顯示出來只有幾百條,就是絕大部分的案子,99%可能都被刪掉了。能夠剩下來的帖子裡面有相當一部分就是說楊佳是該殺的,這些帖子是留下來了。

那麼這個要全國範圍所有的論壇、所有的網站全部都要封口的話,這個命令就只能來自中宣部,因為上海只能封上海的,但網站它是全國性的,封網它沒有局部性的,只能是全國性的封網,所以這一定是中宣部和中央政法委下的命令,因為全國的網警都要加入,全國的網站都要加入,所以介入就不是一個部門了。從這個分析來看的話,整個中國不僅僅是司法系統介入了而且是宣傳系統,就整個國家機器和黨的機器都介入到了這件事情的從審理到後來封口的這個事件,所以即使是異地審判也不會公正的。

洪薇:就像您剛才說的,當局也希望在最短時間內結束楊佳的生命。

橫河:我想這是最重要的因素,為什麼中共這麼害怕楊佳這個案子。就是我剛才講的,楊佳這個案子本質,實際上是楊佳這個事件他是針對著誰的。他是針對著上海的警方,而上海閘北區的警方代表的是中共統治的一個國家機器。這個象徵意義又擴展到了民間對他的支持。民間對他的支持,並不是因為民間有誰對上海被殺的那6個警察有仇恨,因為絕大部分的民意是承認這6個警察也是冤枉的,也是不該死的,人們所支持楊佳的是針對中共的這個國家機器、國家機器當中最直接危害人民的警察這個部分。這個象徵就變成了中國的受迫害的民眾針對中共的國家機器這麼一個矛盾體現出來的,所以中共是不能容忍這個象徵存在的。在這個問題上,上海當局跟中共中央的利益是一致的。

當然有人說上海和目前中共的高層的利益不一致。是的,這是在內部爭鬥的時候、爭權的時候,為了清洗上海幫的勢力,前中共領導人江澤民是代表上海幫的這個勢力,那麼要把江澤民的勢力挖掉的話,就必需把上海幫裡面的頭,像陳良宇這些挖掉,這是在他們內部有權力鬥爭的時候。

但一旦到了當中共做為一個整體來對待民眾的時候,地方當局和中共整體利益和中央的整體利益就完全是一致的,只要是針對中國的民眾的,那麼各個地方當局和中共最高層的利益它是一致的。地方當局不管闖了什麼禍,只要這個禍是代表著中共統治的,要注意如果他是貪污了一筆錢,他惹了大禍了,那麼中共可能把他做為犧牲品踢出去,但是如果動搖到中共這個統治的性質的時候,那麼中共一定和地方當局是站在一起,楊佳案就是一個最典型的例子。

所以他們不會公開去審理,不會有公平的審理,因為只要他們公開去審理了,去公平的審理了,就會把很多東西曝光出來。這就為什麼不讓大家去旁聽,為什麼不讓楊佳的母親去作證,是因為在審理的過程當中,會把閘北公安分局的內幕給揭發出來,閘北公安分局的內幕揭發出來以後,就會把上海公安系統的內幕都揭發出來。就說他裡面的潛規則,譬如說在街上任意逮捕、任意罰款、任意抓進去毆打,這些實際上是中國各地公安系統的常規操作。

那麼這個常規操作,嚴格的說是違反中國自己的法律的,正像中共現在對聯合國反酷刑委員會所做的回答,說中國是立了很多法來禁止酷刑,但是事實上只要一審理,大家就知道在公安系統裡,對民眾的酷刑、沒有任何理由的酷刑,實際上是一種常規操作。

像這一類的事情,楊佳案曝光以後,公安系統裡掩蓋證據,銷毀證據這一類的事情都會被曝光出來,只要公平的審理和公開的審理的話。所以他們一定不會把這些曝光。

再延伸出去的話,所曝光的就不僅僅是上海公安系統的黑幕了,因為一曝光出來以後,大家就知道公安系統幹的事情,不僅僅是上海公安,就把中共的司法系統的黑幕也都曝光了。大家不是不知道,但是要在公開的法庭審理當中,讓大家再證實一遍的話,對中共的統治就非常危險了,這就是為什麼自上而下要串通起來,盡快的把楊佳處理掉。這樣的話,不管你有多大的意見,死無對證,你沒有辦法再去審理了,也沒辦法再翻案了,即使翻案的話,不會把真實的情況再曝露出去了。這就是說,當一旦危害到中共統治合法性的時候,因為你一曝露中共司法的黑幕的話,中國整個的司法機構,不可能是背著什麼中共中央去做這件事情,就一定是中共中央這樣整個捲進去,所以影響到中共統治合法性的問題了,他當然要把這個事情處理掉。

洪薇:的確很有道理,那麼人們還留意到一個問題就是公開的最高法院核准日期是25日,日期上卻寫著21日,執行是26日,這日期的混亂說明了什麼呢?

橫河:這是很有意思的。在這個最高法院的這個核准文件,公佈出來的時候有兩個版本,第一個版本是最先公佈出來的黑白版,在黑白版上面有一個最高法院核准的日期是21日,但後來又發了個彩色版,這個彩色版上卻把日期給塗掉了,你想想看做為一個最高法院核准的一個這麼大、全國全世界關注的大案,竟然要把最高法院核准的日期去遮蓋掉,是因為大家知道公佈最高法院核准楊佳死刑的日期是25日公佈的,但是25日公佈以後,在一天之內26日就執行了。如果說這是21日核准的話,那麼應該在21日就公佈。但是21日公佈以後,大家知道不管是家屬、律師,和全國關注這個案子的民眾,都有足夠的三到五天的時間來反應。中共承擔不起可能發生的事情,我認為中共在心理上、在實際操作上,都承擔不起這可能的反應,不管是家屬去上訴,或者是律師去申辯,或者是民眾的反應的話。它害怕,因為它害怕,所以它必須延遲公佈,讓公佈的時間只早於執行一天的時間,讓所有的人都沒有時間去反應,不管這個反應是什麼,相信中共都沒有能力去進行對應的。我覺得在公佈最高法院核准日期和真正的最高法院核准的日期和執行日期之間,我們可以分析出來,實際上這個事件,整個的這個事件,最害怕的是中共。

洪薇:最害怕民眾的反應,有網友就說一個楊佳倒下了,會有千萬個楊佳站起來伸張正義,那您認為促使楊佳對中共,對中國人民又意味著什麼?

橫河:我認為對中共的話,中共由於對楊佳這個形象的恐懼,他寧願在司法上,在審理的過程當中,公開的違背中國自己的法律和法律程序。大家知道最近這一、兩個星期,聯合國反酷刑委員會對中共提出的問題和中共的回答,已經變成了非常大的一個國際事件,很多主流報紙都報導了。本來中共是有一個機會在楊佳這個問題上,因為這是一個關注的程度非常高的,不管是國內國外,這一個事件上面,它實際上是有一個讓國際社會展示它的透明和司法公正的形象的。在這個審理過程當中的透明,其實比最終審理的結果可能更重要。

現在你故意的把這個過程弄得不透明了,實際上失去了一個在國際上表明外面的譴責、或者是外面的指控,是不合適的,因為實際情況是很公開的,是很正常的,那麼這是給國際社會。另外一個就是和中國的民眾達成一定的妥協,就是說可以通過公開的審理,讓中國著名的異議人士,或者是司法界要求改革的人士,或者是楊佳的家屬,或者是律師都去旁聽。在這個審理的過程當中,實際上是一個展示中共有決心、或者有信心去改變這種司法不公的形象,我不能說它真的要去改變司法不公,這個問題太大了,我們現在不能說,但是至少它有一個機會去改變司法不公的形象。但是它顯然不打算利用這個機會,也不打算去改變自己司法不公的形象,所以它就失去了一個和民眾達成一定程度的妥協,或者是改變它的形象。也就是說他並沒有一個願望和中國的民眾、關注這個案件的民眾達成一個妥協,這個妥協還不一定是判決的結果,只是在這個過程他都不願意。

我看到網上有很多評論,其中有相當一部分評論說,他們曾經對中共這個系統有過幻想,但是今天在楊佳被執刑以後,他們再也不抱這個幻想了。對很多中國的民眾來說的話,如果他不是直接受到中共司法系統和中共這個系統的迫害,直接迫害的人他已經早就打破這個幻想了,那對於這些間接受迫害的人來說,他們也丟掉了對中共這個系統的最後的幻想。我覺得楊佳事件和處理楊佳事件的過程,對中共和對中國民眾,我覺得就是意味著民眾最終打破了對中共的幻想。

洪薇:有人認為中國政府對楊佳用殺無赦的方式,實際上是希望對社會目前普遍存在的這種暴力維權活動發出「殺一儆百」的一個信號,那您認為能奏效嗎?

橫河:這個是沒有任何效果的。我們可以看到在最近一段時間,由於司法的不公和對酷刑的濫用,所謂群體事件是越來越多,而且越來越趨向於暴力。那麼這個暴力是怎麼來的呢?這個暴力就像楊佳這個案例一樣的,是對中國司法不公的一種無可奈何,因為你沒有正規的途徑,通過法律的途徑來得到社會的公正,那麼被壓迫的民眾他總要有一個地方去,又不能通過所謂上訪、信訪這些辦法去解決這個問題,大家知道最後搜查楊佳的住所的時候,發現了一千個信封,也就是楊佳曾經是想用信訪、發信來解決這個問題的。

他在被抓到後來去襲警這個過程,有半年多的時間。這半年多的時間他走遍了該走的地方,想過了所有可以想的辦法,但是一點用處都沒有,他最終走上這條路實際上是無可奈何的。那麼相當多的民眾實際上是處於和楊佳同樣的狀態。怎麼解決這個問題?解決問題是找到這個問題的根源,也就是說對民眾任意拘捕、任意抓捕、任意施行酷刑的警察系統和中國的司法系統是引起這一系列問題的根源。

如果你不能夠處理這些司法系統的話,你殺再多的人也不能解決這個問題,因為根源在製造這個冤案的機器在不斷的製造冤案,而又沒有讓這個冤案可以得到任何解決的途徑。在中國各個王朝時期的話,你還能告御狀呢,你還能去到衙門擊 鼓申冤呢。你現在把所有的路都堵盡了,然後你去找一、兩個楊佳,殺一儆不了百的,儆不了任何人,因為這個冤案在不斷的製造過程當中。

那麼中共是不是有這個信心去解決這個冤案呢?去解決這些酷刑呢?是解決不了的。我們上次討論的時候,就專門討論過這個問題。為什麼解決不了?是因為司法機構只是在執行中共的命令,只是在中共和民眾的衝突當中,當了一個中共的直接的第一線的打手而已,並不是說這些警察天生就壞,天生就喜歡虐待人,天生就喜歡酷刑。天生喜歡虐待別人的人畢竟是極少數。只是說在這個系統裡面,他要完成中共交給他的任務的話,只有用酷刑的方法。

洪薇:說到這個酷刑問題,聯合國反酷刑委員會最近對中共當局提出要求,對指控的酷刑特別是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要進行獨立調查並嚴懲兇手,那楊佳案的開始也是這樣子任意的拘捕、拷打造成的,你認為中國的警察濫用酷刑會因此而收斂和改善嗎?

橫河:不會的,你從中共當局對聯合國反酷刑委員會的36個問題的回答你就可以看出來,他們是根本就不承認存在酷刑。不承認存在酷刑的話,對於下面施行酷刑的警察就是一個很大的鼓舞。就是即使幹了再違法的事情,打死打傷更多的民眾,也有最高層頂著。中共對聯合國反酷刑委員會提出的36 個問題,他們僅僅回答了25個,而且回答的這25個問題當中,沒有一個是針對別人提出的個案來回答的,就比如說這個案子,你怎麼來解釋?它不解釋的,它所有的解釋就是說中國已經制定了法律,反對酷刑。

人家知道你制訂了法律,人家只是問你,在這個案子裡面為什麼會發生酷刑,你怎麼回答?它一個都回答不了。也就是說聯合國所指出的每個個案都是事實存在的,中共沒有辦法否定,但是它就公開的把這個推到了所謂敵對勢力的造謠污蔑,它說是反酷刑委員會的個別成員。這是反酷刑委員會達出的共同的決議要譴責,而且是要中共調查,獨立的調查以後要懲辦 兇手。中共把它徹底否認掉了,而且把它推到敵對勢力去,也就是說中共根本沒有想處理這些人。

洪薇:好的,我們今天的節目時間又到了,非常感謝橫河先生,也感謝各位聽眾朋友們收聽我們的節目,我們下次節目時間再見。

(據希望之聲國際廣播電台《時事經緯》節目錄音整理)(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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