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探索

通往天人合一之路(7-3)

他人意識對我之意識的影響

法國哲學家薩特在他的《密室》裡有一句名言:「地獄便是他人」(此語引自高宣揚著《薩特傳》135頁,三聯書店香港分店出版,1986年11月香港第1版)。他人是處處妨礙我存在的障礙物,是我意志自由的絆腳石,我的不自由,是因為他人的存在。

我的自為存在,是在排斥他人的自為存在而得於確立的。這個世界,在時空形式的運作下,嚴格來說,就是我的世界,我是世界的中心,是我作為主體顯現的世界。而他人也作為主體擁有一個世界,我如何容忍得下他的存在?在人的意欲(叔本華的意志)激發下,這個意識對意識的作用就具體表現為一個矛盾的兩個方面,既對立又統一。

人與人之間的鬥爭是這種矛盾最突出的表現:陰謀詭計、心理戰、一個策略謀劃、以退為進、詐變、暗示等等意識的籌劃,就是意識與意識的矛盾鬥爭。譬如說,我的意志激發我的動機,我想要擁有名譽、金錢和地位,而他人也想要擁有,這個世界就是這麼一個世界,大家處在一個統一體中,就是說處在一個時空世界中,如果你擁有,就是我的失去,反之亦然。

市長就那麼一個,總統就那麼一個,你坐上這個位子,就意味著我失去這個位子。你要如此顯現,我也要如此顯現,你意欲,我也意欲,彼此之間互相聯繫、互相鬥爭、互相對立,彼此之間是自為否定的對象。

那些描寫宮廷鬥爭的文藝作品,描寫他人如何利用陰謀詭計達到目的文藝作品,是對這種我與他人之間意識矛盾深刻的展露。他人真的如薩特所說的那麼可惡?那麼不是東西?如依薩特的分析,他人既不能僅僅作為一個客體的純粹表像者,但亦不能將他作為主體來分析他。

這個矛盾,實質上就是意識的在場,意識對意識的作用所造成。這個困難就在於:他人和我一樣,也是個會思的意識人,但我是我,他是他,我無法把握他,他也會思索,但他想什麼?他如何思?這是他的自由。我能把握他存在的本質嗎?我不僅不能把握他,他還處處妨礙我的自由,阻擋我走向存在之路,有我無他,我的存在是在排斥他人的存在才能確立的。

但假如我們將他人一一排除,將這個「地獄」一個個地消滅,剩下一個孤獨的自我和這純粹的表像世界,這個我思,還有意義麼?連上帝造就阿當時,都憐憫他的孤獨,從阿當的身上抽出肋骨再造個夏娃來陪伴他。可以想見若沒有他者的存在,他者的意識供我思,我思是多麼貧乏,甚至是毫無價值的。對我的存在來說,他人既然是地獄,但沒有他人,這個世界還可能成為世界嗎?

我們不能說,存在主義者對他人的存在,就沒有相應的解套。其解套方法就是真實的顯現。我真實地顯現我自己,你真實地顯現你自己,他真實地顯現他自己。換句話來說,就是中國人所說的「誠」,每個人都誠實對待其自己,顯示其自己,沒有造作,沒有假像,沒有隱瞞,存在就是其所是。彼此之間就相安太平了。但存在主義是個「執的存有論」(牟宗三語《牟宗三集》群言出版社,438頁,1993年12月第1版。)者,我執他也執,這個「誠」就出問題了。

牟宗三先生批評海德格爾的存有論舉了一個生動的例子,他說「這個思路也只是我們北方一句俗語:你是好樣的,你站出來!」(《牟宗三集》群言出版社1993年12月第一版,416頁)你是好樣的,我也是好樣的,大家都赤裸裸地站出來,這個「誠」還有空間站立嗎?誠,沒有一個安住所,沒有一個本質所依據,所顯現出來的,就像一個幽靈,飄忽不定。

薩特認為人是自為的人,他可以選擇好的為其存有,就是說,他對其自為的存在是負有責任的。薩特這個選擇性存在,有點近似中國人講的「憑良心做事」。但你薩特既認為人的「存在先於本質」,沒有一個本質作為座標,什麼是「好的」?什麼是善的?人人各有其判斷標準。你薩特認為是良知的我不一定認為也是。這樣彼此互相顯現,「誠」就出問題了。薩特還是自相矛盾的,他在自我存在的特殊性上是行得通的,但一上到普遍性,其理論就招架不住了。

現象學者的一個缺陷,就是他們看不到人的本性,或說不承認人有一個本性。人的性體是什麼?人若沒有一個性體來提昇境界、來做道德行為的約束,剩下赤裸裸的現象「顯現——顯現」,「揭示——揭示」,當然推出來的人生哲學,就是你死我活的鬥爭哲學。其對處理人與人的關係,即意識對意識作用的關係是有欠缺的,因為人的心性是內在的,只有向內尋求才能領會其要點。中國的儒學,與薩特的理論恰恰相反,人的本質先於存在。儒學是在承認人的「性本善」基礎上反身求誠來建立的。(待續)

(轉載自黃花崗雜誌社《通往天人合一之路》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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