魁北克人權委員會裁決:書包廠賠償華工16.4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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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孫萍加拿大蒙特利爾報導)9月23日,蒙特利爾種族關係行動中心(CRARR)在其辦公室召開新聞發佈會,宣佈魁北克省人權委員會近日就15名中國工人申訴在工作場所被公司東主侮辱和種族歧視一案作出的裁決:要求當事公司及其老總對15名華裔工人賠償,總金額為十六萬四千加元。
  種族關係行動中心執行長弗‧尼厄米(Fo Niemi)介紹情況說:「2006年7月,在一家位於蒙特利爾的名為Calego International Inc.,生產兒童書包及用品的公司, 大約40名中國籍工人,被命令放下手中的工作,與公司老總(Stephen Rapps)見面開會。會上該先生抱怨不衛生的工作環境,還告訴他們,這裡是加拿大,不是中國。還說他們必須每天洗澡,還說,『你們中國人吃飯像豬,』等等。受到這樣的對待,兩個人提出反對,但被主管肉體攻擊。」
  據悉,事件發生後第二天,部份華裔工人向公司提交了書面要求:公司老總對侮辱行為書面道歉,提供清潔工作環境,對受到侮辱和侵害工人進行賠償。 當得知公司方面拒絕這些要求時,部份華裔工人辭去了在該公司的工作。
  隨後15個工人由種族關係行動中心(CRARR)代理, 向魁北克人權委員會提起申訴,要求公司方面向15名申訴人賠償每人10,000元,並就受到肉體侵害的兩名工人每人追加賠償7000元,總計為十六萬四千(164,000 )元。 據悉, 這是魁北克人權委員會就種族歧視案例迄今為止要求賠償的最大金額。
  弗‧尼厄米(Fo Niemi)表示,這個決議,對於很少用法律手段對待種族歧視的8萬多當地華人,和那些來自亞太其他地區的人來說,是很重要的。他說:「人權委員會的決定,對魁北克所有的僱主,尤其是那些僱用新移民多的製造行業的僱主,發出了一個非常明確的信息:在國際貿易時代,就業中的種族歧視可能會導致巨大的付出。」
  15名申訴人之一的馬小姐說:「實際上這是一個涉及在魁北克的中國人和移民的尊嚴的事情,就是因為我們是中國人、新移民,但這並不意味著我們的人權不應該得到保護。」
  公司方面的代理律師居力羽‧格黑(Julius Grey)稱,公司拒絕承認有歧視發生,即使有,把它稱作傷害不合理。至於該案例是否被提到人權法庭,該律師說公司會反對這項建議。
  按照魁北克省的司法慣例,人權委員會的決議不具備像法庭判決書那樣的約束力,但一旦違反,有可能被提到魁省人權法庭。根據這項決議,被告必須在10月2日前對人權委員會的決議作出反應,否則將會被提交到魁北克省人權審判法庭。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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